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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热力公司城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
中国洛阳  www.ly.gov.cn  2008-9-2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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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装费收费标准:

(一)西工区:居民采暖用蒸汽 35万元/T;其他用蒸汽 42万元/T;高温热水3.5万元/T(洛市政[1994]148号文)

(二)涧西区:蒸汽 25万元/T;高温热水 3.5万元/T(洛政[1998]37号文)

(三)老城区、河区:蒸汽 30万元/T;高温热水 3.5万元/T(洛政[2002]23号文)

二、  汽费收费标准

按照洛市价管洛价办[200545号、洛价办[200644号文件批准的供热价格收取热费。标准如下:

(一)按计量表计价

     居民采暖用蒸汽:105/T

非居民用蒸汽:采暖期130/T;非采暖期156/T

居民采暖用高温热水:39/GJ

非居民采暖用高温热水:45.7/GJ

(二)按面积计价

居民用户:0.16/平方米˙日(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

其它用户:0.20/平方米˙日(按建筑面积计算)(洛价办[2005]45号文)

三、供热支管线代维费年收费标准(依据洛市价管[2003]45号文)

 

管径(mm

代维费(元/米)

阀门型号(Pg25

代维费(元/只)

φ57

8.00

DN50

180.00

φ89

12.00

DN80

370.00

φ108

14.00

DN100

460.00

φ133

15.00

DN125

570.00

φ159

17.00

DN150

860.00

φ219

21.00

DN200

920.00

φ273

30.00

DN250

1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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