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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船舶港务费、船舶登记费
中国洛阳 www.ly.gov.cn 2008-9-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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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依据:价费字【1992】191号 计价格【2001】2717号。
2、申办程序:申请、审核、收费。
3、申报材料:船舶检验、登记、营运、安全配员证书、船员适任证书。
4、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船舶进出港签证收费船舶港务费:内河船0.35元/净吨(马力), 船舶登记费:船舶更名或船籍变更等按国家计委价费字【1992】191号、计价格【2001】2717号规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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