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洛阳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在线办事 | 政民互动 | 投资洛阳 | 居民频道 | 企业频道 | 旅游频道 | 连线政府 | 政务交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市长之窗
政府采购
领导活动
地方立法
政务动态
领导讲话
人事任免
政府机构
电子政务
应急管理
新闻发布
重大项目建设
市政务公开目录
公共政务便民信息
十天以内办结制
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文件
六定方案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市卫生局
朱其昌 党组书记、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部门领导:

朱其昌 党组书记、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负责市卫生局、爱卫办全面工作,并分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规划财务工作
谢书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爱卫及创卫工作
刘保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医政、中医及学会、协会工作
梁衍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教及机关党委工作
国玺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保健办主任 分管老干部工作,并负责保健办工作
廖明早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及后勤三产工作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制订各项卫生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研究制订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三、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四、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对卫生机构贯彻实施医院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实行监督。五、贯彻国家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六、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七、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定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八、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传染病防治、食品、职业、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放射、学校卫生及消毒等健康相关产品的执法监督,受理行政复议。九、研究制定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十、制订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医学教育工作。十一、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及离休干部、老红军的医疗保健工作。十二、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十三、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十五、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六、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全市卫生工作的政策;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及重要事项的督促查办;负责综合文稿、文电、机要、保密、宣传、信息、档案、信访、扶贫、接待、安全保卫及局机关的资产管理,协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等工作。联系电话:63936135。主要负责人:马伟。
·  ·人事科:: 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局属单位知识分子的管理和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职称和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统战及外事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全市性表彰和医学群众团体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3333311。主要负责人:王跃欣。
·  ·规划财务科:: 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并监督实施卫生财务管理规章;负责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工作;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医疗卫生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统计工作;协调国外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联系电话:63938309。主要负责人:马延利。
·  ·卫生监督科:: 制订卫生立法规划,组织协调卫生法规的拟定工作;依法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执法监督;负责食品、职业、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放射和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执法监督;负责卫生法制宣传,受理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对全市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制订卫生监督规划,负责卫生监督员的规范化培训。联系电话:63937548。主要负责人:张海峰。
·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负责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工作;制订全市有关妇女儿童保健和提高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妇女、儿童疾病的防治;负责健康教育工作。联系电话:63331404。主要负责人:赵燕敏。
·  ·医政科:: 拟定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订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及质量标准;负责推进医疗机构改革进程;监督管理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及处理;负责西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西医医疗广告审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麻醉、精神、毒性和放射性药品,负责麻醉药品用药的审核、办理;督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负责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实施紧急救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卫生支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布置征兵、招生等大型体检工作。联系电话:63333050。主要负责人:吕宪义。
·  ·疾病控制科:: 制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全市重大传染病和社区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制订公共营养规划,管理营养性疾病的防治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医院消毒监测、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3267219。主要负责人:杨晓华。
·  ·中医科:: 负责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方面的工作,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社会办医和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核工作;拟定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科研协作公关和成果鉴定与推广;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负责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承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3333820。主要负责人:刘晓革。
·  ·保健科:: 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领导人和重要外宾在洛期间的医疗保健辅助工作;管理市区各部门离休干部、老红军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3213603。主要负责人:谢国玺。
·  ·市新农合办公室:: 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筹资标准和补助报销范围;指导各县(市、区)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筹措基金,规范基金管理和补助支付业务,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负责监督检查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付业务;负责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补助支付业务委托管理协议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审批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行为及定点医疗工作;负责参合农民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联系电话:63322113。主要负责人:梁宏沛。
·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电话:63917810。主要负责人:高建。
·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3917806。主要负责人:周燕。
·  ·监察室:: 负责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加强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检查处理监察对象违犯法律法令、政策法规的行为,查处违纪违规案件。联系电话:63930613。主要负责人:王芳轩。
·  ·市爱卫办综合科:: 负责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文秘、机要、电子政务、会务工作;负责科技情报、统计分析及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大型卫生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发现问题的督查落实;负责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安排部署。联系电话:63921882。主要负责人:郭文杰。
·  ·市爱卫办业务督导科:: 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按照国家标准对县(市)区进行检查、考核、命名和技术指导;拟定培训、检查、考核、评比、命名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改水改厕工作的协调督导。联系电话:63928511。主要负责人:赵志勇。
·  ·市爱卫办创卫指导科:: 负责国家、省、市级卫生县城(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的创建工作,制订市级卫生创建标准及考核命名管理办法;负责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的协调督导。联系电话:63322117。主要负责人:刘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