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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标题
2 事项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公安部、人事部《关于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公安部下发的《联网单位安全员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4、8、11、13条,
3 办理对象及范围 全市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
4 办理条件 单位基本情况、法人代表、安全组织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所属网络、入网时间、服务种类、服务性质、网络概况、IP选址范围等;单位基本情况、法人代表、安全组织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所属网络、入网时间、服务种类、服务性质、网络概况、IP选址范围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表、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办理程序 填写备案表,审核,批准;填写备案表,审核,批准;填写备案表,审核,认定
6 办理时限 30日内;30日内;20日内
7 费用情况 不收费
8 办理结果状态 需由网监支队最后审批。
9 办理部门名称 市公安局
10 办理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    471023
11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
12 联系电话 63917260
13 监督电话 6391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