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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审查
中国洛阳  www.ly.gov.cn  2008-9-2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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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勘察→审核→收费→发证→归档
二、受理程序
   
1.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租赁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公正、齐全、完备;
   
4.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租赁政策;
   
5.是否按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
三、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第55条;
   
《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25条~第33条;
   
《洛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豫发改收费[2005]1825号、豫计收费[2002]315号、洛发改收费[2005]23号。
   
五、咨询电话:63216306,办公地址:人民东路3号楼105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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