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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市卫生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5-4 9:42:7 点击次数: |
一是坚持简化和优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条件为审核审查内容,不随意增加重复性内容或管理权限以外的内容;二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分级审批模式;三是未办结的行政许可业务在规定办结期前3天,由局服务窗口向承办科室发出《行政许可业务催办通知书》;在规定办结期前1天仍未办结的,由局服务窗口向督查办报送《行政许可业务到期未办结报告书》,督查办呈报局长处理。逾期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法定程序申请延期办理,造成办件过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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