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机构对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为保护公民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正当权利,《规定》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开办机构的申请在30日内审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对不予批准的,也应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