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手续办齐后还能退房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9-3 16:9:12         点击次数:
  如果你是一位用按揭贷款买房的客户,在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你约定了在几种情形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退款。例如,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买家可以退房;如果交房逾期达一定时间可以退房;如果发展商的某些承诺无法兑现则可以退房等等。
  若后来你顺利得到了贷款,各项手续也都办齐,但发展商这边出现了严重问题,比如说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你实在无法忍耐坚决要退房,这时有人问你,你已经取得了贷款,还能退房吗?如果退房,你的贷款怎么办?你为房屋购买的保险怎么办?
  买家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买家与发展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买家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买家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借钱,其性质是一样的。作为债权人,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都只有权要求买家按约还款,但无权干涉买家的解约权利。所以,只要出现了买家有权依法解约的情形,不管买家是否已经取得按揭贷款,都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退房以后,按揭贷款怎么办呢?有些买家有一种模糊的认识,即按揭贷款是由于买房才申请的,现在不买房了,所以按揭贷款也不用还了,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对的。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怎么还呢?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买家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