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选址意见书公示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要求,现对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0日至9月29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918室
邮政编码:450046
咨询电话:0371-68080852,0371-68080850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洛阳市水务局
建设项目依据:水利部关于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规划的批复(水规计[2015]255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洛阳市老城区、西工区、瀍河回族区、洛龙区,孟津县,偃师市。灌区工程供水范围西起孟津县西部边界和金水河,北临黄河和孟津县黄河渠,南到洛阳市洛河二级阶地,东到巩义市市区。
拟用地面积:拟用地面积11213.51亩(以国土部门核定数据为准)
拟建设规模: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3.68万亩,其中西部片区7.75万亩,东部片区33.39万亩,南部片区12.54万亩。灌区工程从小浪底水库年引水量1.51亿立方米,渠首设计引水流量20.92立方米每秒。灌区共布置总干3条(西部总干渠已建设完成),干渠9条,供水管线1条,支渠31条,渠道总长341公里,其中总干渠总长64公里,干渠总长173公里,支渠总长10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