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年度洛阳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
决 定
洛政〔2011〕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质量立市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提升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12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09〕123号)有关规定,经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按程序进行媒体公示,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一拖(洛阳)福莱格车身有限公司2家单位被评为“2011年度洛阳市市长质量奖”。为此,市政府对上述单位予以表彰,并对每家企业各奖励6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抓质量、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