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计划的通知
洛政〔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洛阳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决胜之年,我市将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总体要求,紧紧依靠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力量,着力抓好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和高耗能高排放非电行业三大领域的减排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的,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手段,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洛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减排目标
2010年减排总量绝对值以2009年为基准年,减排率分别以2005年、2009年统计排放量为基数。其中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总量不作为减排计划重点,不产生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动态变化的工程措施不予考虑。洛阳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不论隶属关系,均在计划范围内。
洛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及省环保厅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规定,到2010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03%,即由4.457万吨减少到4.01万吨,削减0.447万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削减32.65%,即由32.22万吨减少到21.7万吨以内,削减10.52万吨。
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01万吨以内,比2009年控制目标减少0.09万吨,削减率2.2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1.7万吨以内,比2009年控制目标减少1.27万吨,削减率5.52%。我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分别减排10.03%和32.65%。
各县(市)2010年度减排目标的分解情况见附件1。
三、2010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新增量核算。参照上年度统计数据,我市2009年生产总值增长率取值为11.3%,测算2010年我市生产总值增量为304.5亿元,以2005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计算,我市2010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为0.3004万吨。
参照2009年上半年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率4.54%测算,2010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增量约为12.4万人,按照人均
以上合计,201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为0.5946万吨。
(二)二氧化硫新增量核算。火力发电企业:2010年新上孟津华阳电厂,两台60万千瓦机组,预计分别于2010年6月与8月投入运行。按河南华润首阳山电力有限公司用煤量预计,两台机组2010年8个月发电量为23亿千瓦时。2009年火力发电量为353.16亿千瓦时,2010年火力发电量预计为380亿千瓦时,2010年火力发电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6436万吨。
非电企业:2008年我市原煤消费量2882.98万吨,2009年我市原煤消费量3000万吨,推算我市2010年原煤消费量为3111.9万吨;根据电力用煤增加量推算出非电用煤增加量61.576万吨。按照排污强度法(二氧化硫排污强度按照2009年排污强度0.01031吨二氧化硫/吨原煤)推算,2010年非电企业新增耗煤增加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6348万吨。
以上合计,2010年我市新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784万吨。
四、减排措施及减排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
1.治理工程减排
(1)新投运污水处理厂拟削减COD量。
偃师人工湿地项目,预计2010年主体工程建成,按照环评批复偃师人工湿地项目建成后,可减排COD518.4吨。按照2010年可计算6个月减排量,为259.2吨。
新中安污水处理厂增加管网,扩大收水,日均可扩大收水3000吨,可减排COD368吨。
偃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预计明年10月底前可投入试运行,可计算2个月减排量,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吨/天,以可收水7500吨/日预测,可减排COD117吨。
涧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为10万吨/日,供给孟津华阳电厂使用,华阳电厂预计明年6-8月份可投入运行,可计算5个月减排量,以5万吨/日计算,可减排COD304.2吨。
(2)污水处理厂接转削减量。
瀍东污水处理厂接转08年减排量及浓度变化预计2010年可减排COD2281.6吨;
汝阳污水处理厂接转08年4个月减排量,09年未计算减排量,2010年可计算减排量395吨;
嵩县污水处理厂浓度变化,09年未认可减排量,2010年可计算减排量440.7吨。
(3)工业企业治理工程削减COD量。
亚洲新能源控股(洛阳)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鑫冠化工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洛阳市江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拟削减COD284.02吨。我市2010年将加大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力度,全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预计可减排COD1168.93吨。
2.结构调整减排
我市化工企业整治中,须依法实施关闭、转产或搬迁改造的企业中涉及COD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化工企业有7家,预计可形成COD减排能力8.2吨。
3.监督管理减排
2010年我市伊川污水处理厂、洛宁污水处理厂、栾川污水处理厂等10个污水处理厂将被纳入管理减排,我们将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但新增COD削减量有限。
以上合计,2010年我市通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中水回用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共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0.5627万吨。
(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
1.火电脱硫工程治理
(1)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9-10#机组、洛阳新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1-12#机组,分别于2008年5月、2008年6月通过168小时,2009年未计算减排量,2010年分别可计算5个月与全年减排量,预计减排量5887吨、16996吨。
(2)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2月通过168小时,07年只计算了一个月减排量,可接转07年11个月减排量,预计减排量11255.6吨。
(3)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于2008年5月通过168小时,2008年、2009年均未认定减排量,2010年计算全年减排量,预计为4998吨。
(4)洛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两台循环流化床锅炉2008年6月通过深度治理,有省厅验收报告。2009年未计算减排量,2010年可计算全年减排量为4131吨。
(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热电站1#2#机组脱硫工程预计2009年12月份通过168小时,2010年全年可计算减排量(全年用煤40万吨,硫份平均0.5%,用双碱法脱硫工艺),预计减排量为1920吨。
工程减排合计减排二氧化硫45187.6吨。
2.非电企业工程治理
2010年我市非电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列入非电工程治理的洛阳龙泉天松碳素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站脱硫项目、洛阳新安电力集团碳素有限公司碳素脱硫综合整治项目、洛玻集团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亚洲新能源控股(洛阳)有限公司、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商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紫罗山水泥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等项目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1979.1吨。
3.火电结构调整减排
洛阳关停的小火电机组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洛阳永龙电力有限公司、洛阳新安电力集团公司、洛阳豫港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汝阳县热电厂、洛阳中友电力有限公司等19台小机组均在2008年底前关闭,因国家发改委公告关停小火电清单较晚,2009年只核算了部分减排量,2010年可核算减排SO247758吨。
4.非电结构调整减排
我市化工企业整治中,须依法实施关闭、转产或搬迁改造的企业中涉及SO2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化工企业有11家,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300.403吨。淘汰落后产能关闭耐火材料倒焰窑11家,可减排二氧化硫324.52吨。
5.监督管理减排
我市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已全部建成,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洛阳豫港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火电企业的脱硫工程已保持了较高的脱硫效率,管理减排空间十分有限。
以上合计,2010年我市共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9.5249万吨。
五、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分析。2010年,我市通过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接转09年减排量、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以及加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涉水企业监督管理等措施,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0.5627万吨,扣除新增量0.5946万吨后,预计化学需氧量总量为新增0.0319万吨。我市COD排放量2009年已经控制在3.15万吨,已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扣除2010年新增量后,预计我市COD排放量在2010年底可以控制在4.01万吨以内,可完成较2009年控制目标减排2.2%的任务,能够完成“十一五”COD减排任务。
(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分析。2010年,我市通过进一步完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接转2009年减排量、淘汰小火电等落后产能,加快结构调整,扩大非电行业脱硫治理范围等措施,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9.5249万吨。根据以往总量减排过程中环保部实际核查核算的情况,考虑到总量减排核算方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减排量可保持在3.3337万吨以上(按可计入减排量占减排能力的35%计算),扣除新增量2.2784万吨后,可以净减排SO21.0553万吨。我市2009年SO2排放量已经控制在19.14万吨,已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根据计算情况预计我市SO2排放量在2010年底可以控制在21.7万吨以内,能够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级政府要把总量减排作为环保中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减排工作,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局、建委、公用事业局等成员单位在制定节能减排政策、环境执法、资金保障、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源企业向市政府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将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减排监管能力。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独立的总量控制办公室,相对固定总量控制和环境统计专职人员,配套办公设备,制定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污染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推动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县界流域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机构的基础建设,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和监测办法,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全面实施在线自动监控,适时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促进总量减排的法律法规及财政政策。大力推行并积极完善环保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污权交易、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财政挂钩机制等行政规章。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及减排监管体系建设,并主动为企业贷款和融资创造条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
附件:1.各县(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计划指标
2.洛阳市2010年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洛阳市2010年污水处理厂COD排放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