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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2008年 文件编号: 洛政文〔2008〕205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08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01-0202-2008-00238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洛政文〔2008〕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为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加强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在汶川大地震后,经过多次对学校校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教学用房基本安全,保证了学校的稳定,维护了基本的教育教学秩序。但是由于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尤其对教学辅助设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隐患排查还不够彻底,整改还不到位,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吸取不久前在全国发生几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和查找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站在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分析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扎实做好学校教学用房及辅助设施的排查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专门机构对学校所属的教学楼、实验(习)楼、办公楼、体育场馆、宿舍、餐厅、厕所、仓库、护栏、围墙等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设施进行逐项彻底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建筑和设施要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迅速采取维修加固、封闭停用、限期拆除等有效措施,确保校舍安全。对原先加固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设计,重新加固。  

(二)扎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食品采购是否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制度,食品设备设施及就餐用具是否清洁卫生等。  

(三)扎实做好教学管理中的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我市大班额、超大班额较普遍的现状,学生下课、放学期间要有值班教师维持秩序,防止因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对楼梯、护栏等要进行认真检查,并根据损坏情况采取加固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门卫管理、校园巡查、学生伤害事故预防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管理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对有毒、有害化学药品要采取特殊防范措施。  

(四)扎实做好校车隐患排查工作。深入贯彻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校车管理的意见》(豫公通〔2007〕300号),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严格审查,重点解决城市区师生违反交通规则及一些农村地区用非法营运车、农用车接送学生等问题。

(五)扎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情况,电线老化、线头裸露和乱拉乱接等问题的解决情况,预防火灾、煤气中毒的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等。  

   三、全面排查,认真整改,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统一认识,迅速行动。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自查自改,消除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解决。  

  (三)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在各学校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市、县教育、安监、卫生等部门成立检查组,深入到各级各类学校,逐校进行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学校要逐一登记造册,查明查清各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依照标准和要求,督促各学校认真整改。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和参与,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细致、扎扎实实组织安全大检查与整改。要求组织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人,注重实效,力戒形式,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因资金问题延误专家鉴定及隐患消除而造成的恶性事故。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学校校长是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人。对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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