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权发布九都路改造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知
洛政〔2013〕99号
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人民政府,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鉴于市政府已于2013年5月20日发布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九都快速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工作的通告》(洛政通〔2013〕7号),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业已于2013年6月28日下发了《九都快速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补偿安置方案》,为确保九都路改造提升工程征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0号)等有关规定,同意由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发布九都路改造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要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监管,确保相关征收工作依法公正顺利实施。
201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