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2014年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提升
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3〕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4年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2013年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12月13日
洛阳市2014年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提升工作方案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水平的意见》(洛政〔2013〕112号)要求,2014年要通过高标准、高品位实施一系列道路、广场、重要节点、居住区的绿化提升,着力打造生态园林城市,使城市绿化景观和生态环境都有明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有硬指标的支撑。初步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高品位绿化景观大道串联全城,生长健康繁茂的树木林荫覆盖全市主次道路;作为城市“客厅”的广场游园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建成区除基础设施硬化外所有区域实现绿化全覆盖;城市区呈现层次分明、色彩斑斓的生态景象,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年计划实施园林绿化提升工程270项,新增绿地面积337.18公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水平
通过对城市主次干道、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广场游园、公园、城乡接合部、主要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全面消除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的不均衡现象,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化品质与景观效果,优化结构布局,增强生态功能。
(一)认真抓好年度道路及公园绿化新建、续建工程(共32项,征迁责任单位为相关城市区,建设责任单位均为市园林局)
2014年实施310国道两侧基础带二期、滨河北路四期、滨河北路东延、爽明街打通、道北四路、洛河南堤凌波桥至瀛洲桥段园路及公厕建设、安居北路、芳林南路、定鼎北路、华山北路、香山路、伊洛东路、伊洛路二期、白塔路、新源路、伊滨区滨河路、伊滨区西环路、兴隆街、高铁桥东西引线、希望桥东西引线、伊洛大道南段、东环路、中州东路东延线、洛嵩连接线、伊滨公园郊野休闲段、伊滨公园古韵段一期提升、园西大道二期、焦柳铁路周边、定鼎湖公园周边、伊滨公园古韵段二期、伊滨公园中央商务段、瀛洲东路等32项新建、续建道路及公园绿化工程,实现道路通车与绿化同步,道路通到哪里,绿化就延伸到哪里。
(二)全面做好主次干道绿化工程,提升道路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将城区主要道路打造成特色鲜明、赏心悦目的景观长廊。(共27项,责任单位均为市园林局)
2014年重点建设中州西路、中州中路、九都西路、九都东路、牡丹广场周边道路、联盟路、纱厂北路、凯旋东路、定鼎南路、嵩山路、连霍高速洛阳站引线、外院路、国花路、王城大道、开元大道、牡丹大道、关林路、隋唐城路、太康路、金城寨街、厚载门街、长兴街、永泰街、孙辛路、学府街、伊洛路、园西大道(关林路—开元大道段)等27条城市示范道路,以本土树种为主,增植乔木和花灌木,形成大尺度、高绿量、多物种、全覆盖的城市道路生态景观,增加精品和亮点,美化街景市貌。
(三)实施城市重要节点增种、补栽工程,提升重点区域绿地景观效果和生态多样性。(共6项,责任单位均为市园林局)
2014年重点对定鼎路立交桥、中州西路谷水大转盘花坛、牡丹桥南三角花坛、王城大桥南三角坛、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三角坛、龙门大道南端龙门风景区入口处花坛等6个道路交通岛花坛进行改造,利用色叶和开花植物,成片成带种植色彩鲜艳的乔灌木,营造复层混交型道路绿化。
(四)高标准提升主要高速公路出入口绿化环境和品质,打造城市门户亮点。(共13项)
重点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连霍高速、二广高速、西南环绕城高速、郑卢高速等出入口和重要路段沿线等13个重要区域进行高品质的绿化规划设计,实施精细化的绿化建设和管养,全面提升生态绿化水平。
1. 连霍高速朝阳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孟津县
2. 郑卢高速周山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高新区
3. 西南环绕城高速高新区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高新区
4. 西南环绕城高速涧西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涧西区
5. 西南环绕城高速新区站至伊尹大道道路两侧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洛龙区
6. 二广高速白马寺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洛龙区
7. 二广高速龙门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龙门园区、洛龙区
8.二广高速关林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园林局
9. 洛偃快速通道伊河大桥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10. 洛栾高速公路伊川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伊川县
11. 洛伊快速通道两侧(李屯特大桥—伊川县段)
责任单位:新区建设一局、市交通局、园林局,洛龙区、龙门园区
12.洛栾高速公路洛龙站及周边区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园林局
13.洛栾高速公路洛龙站连接线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交通局
(五)强化“以人为本、美观实用”理念,美化、完善和提升城区广场、公园、游园环境。(共12项)
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突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思路,构建环境优美、生态自然、特色突出的景观;同时建立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服务体系,注重绿地游憩空间的人性化设计,为市民提供景观良好、文化内涵丰富、服务功能完善的游园环境。
1. 牡丹广场、王城广场、铜驼暮雨广场、熙春广场、民俗广场、锦屏园广场、开元湖及四支渠周边、新区博物馆周边、高铁龙门站广场周边等9项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2.关林火车站广场绿化。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3. 九州池遗址公园、定鼎门国家遗址公园。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六)大力实施增绿工程,使城乡接合部形成连续、大面积绿地景观。(共9项)
对城乡接合部道路两侧,按照“因地制宜、和谐宜居”的原则,突出与现状环境和周边环境融合共生的生态理念,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思路和新手段,以乔木为主,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增加生物多样性和绿化植物覆盖,营造绿色、生态廊道。
1. 关林镇至刘富村道路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洛龙区
2. 张衡街东侧高压走廊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洛龙区
3. 310国道与洛白路交叉口及中州渠两侧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瀍河区、市水务局
4. 洛吉快速通道出入口(原310国道北侧)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老城区
5. 洛孟路与310国道南侧道路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瀍河区
6. 310国道西端(北环城路—汉宫路段)周边区域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西工区
7. 西环城路涧西区段两侧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涧西区
8.高新区洛宜路北线(西南环绕城高速—宜阳段)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高新区
9. 龙门大道—二广高速龙门站道路两侧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龙门园区
(七)开展商业街区、人防工程绿化工程,形成满街皆绿、满目皆景的商业街区绿化景观效果。(共计11项)
对商业街区、人防工程等重点区域沿街建筑立面、广场采取街头箱式绿化、树穴美化、花卉摆放和建筑立面挂花、阳台增绿等多种形式,扩展城市绿化空间。
1. 纱厂南路、青岛北路、辽宁路等人防工程地面绿化。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2. 卓飞路丹尼斯超市广场绿化。
责任单位:高新区
3. 万达广场、辽宁路和青岛路道路红线外绿化。
责任单位:涧西区
4. 新都汇广场绿化。
责任单位:西工区
5. 泉舜广场、宝龙广场绿化。
责任单位:洛龙区
6. 古城天街绿化。
责任单位:老城区
7. 启明南路汽车4S店片区绿化。
责任单位:瀍河区
(八)突出抓好洛浦公园改造提升,打造最具特色的城市“生态休闲观光轴带”。(共6项,责任单位均为市园林局)
洛浦公园是我市重要的生态景观轴和综合性绿地公园,为更好的满足市民休闲需求。2014年计划实施项目:
1. 种植大树:在风清亭广场、四夷里坊、班超出使和丝绸之路、白马驮经和玄奘西行等处围绕广场栽植乡土树种、色叶乔木。
2.花园小景建设:在洛浦公园北堤中段建设7个“低碳花园”。
3. 垂直绿化:对公园内的亭子、廊架及护坡进行立体绿化。
4. 滨河北路绿化带建设。
5.在造纸广场、百草园、玉兰园等处增植色块植物和花灌木。
6. 洛河南堤瀛洲桥以西凌波桥以东堤顶绿地提升。
二、强化属地管理,全面提升社会绿化水平
目前我市城市公共绿化日趋成熟,社会绿化相对滞后。因此,必须动员社会力量,调动社会各单位积极性,不断加快社会绿化步伐,实现全民共建绿化、共享绿色,提高社会绿化总体规模和水平。
(一)开展“生态绿化单位”、“生态绿化小区”达标活动
各城市区要立足实际,加强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化提升工作,通过政府与社区积极联动,借鉴先进经验,共同提升生态绿化水平。一是在单位庭院、居住区内增加乔木,扩大绿荫量,在原有绿化数量的基础上增植30%。二是结合绿化部位的使用功能和群众的需求,对已经硬化的道路、活动空间和停车场等,不断创新绿化模式,采取凿坑栽树、空心砖透草等绿化模式,实现“绿化”与“硬化”的最佳结合。三是采取社区墙体披绿、阳台添绿等措施,使社区绿量显著增加。在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生态绿化单位”达标创建活动,大幅度提升居民社区的生态绿化环境。2014年底,每个城市区的达标单位和小区要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下同)
(二)落实社会化绿地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常态监管
建立完善园林绿化条块互补的工作格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的原则,形成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辖区单位“层层负责、分级实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按照区域包干、分工负责和定区位、定任务、定职责的原则,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管理任务和责任人。各区要认真做好绿化信息归档和资料收集,对绿地的变更、增减等信息统计要做到全面、准确、无遗漏,各类数据要做到有据可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解决擅自占绿、毁绿等问题,保护区域内绿化成果。2014年底,各区绿化档案基础资料完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三)成立社会绿化服务专门机构,加强技术指导
为了更好服务全社会植绿护绿工作,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抽调技术力量,成立社会绿化服务专门机构,以各城市区绿化管理人员为主,办公地点设在各城市区下辖办事处及社区,在日常工作中开展树木种植、花卉养护、修剪造型、病虫防治等技术指导、绿化咨询、法规宣传工作。同时对“生态绿化单位”、“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申报工作进行指导,整体提高全社会绿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四)明确建设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014年各城市区绿化提升以增加绿量为主,同时利用色叶和开花植物打造色彩丰富的景观示范路、示范点。2014年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含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伊滨区、龙门园区等8个区共计划实施40条区管道路,38个居住区,34个单位附属绿地,13个游园和沿主干道停车场等127处绿化提升。各城市区按照“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2014年1月前全面开工建设,2014年3月底前出形象、见实效”的总体安排和“不低于市园林部门所确定标准”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抽调专人,全力以赴做好示范项目建设。
1. 涧西区(44项)
(1)17条道路:安徽路、长春路、江西路、广文路、青海路、山东路、陕西路、吉安南街、湖南路、湖北路、陕北一路、陕北二路、豫北二路等道路补植补栽;汉阳路、汉口路、甘肃路等单侧双排行道树种植;秦岭东路地被种植。
(2)11个居住区:双瑞花园、202厂生活区、中泰世纪花城、顺驰城、世纪华阳、兴隆花园、阳光花园、美伦凤凰城、第二干休所、香港城、和顺园。
(3)14个单位附属绿地:大唐热电、中国一拖、中信重机、河柴集团、外国语学院、二炮基地、33基地、5111厂、解放军技术总站、中航光电、拖研所、七二五所、202厂、有色设计院等。
(4)2处游园:秦岭南路北侧、丽春西路北侧。
2.西工区(19项)
(1)5条道路:涧东南路、上阳路、光华路、七一南路、八一南路。
(2)9个居住区:盛世唐庄、帝豪上院、水榭·王城、凯瑞·君临华府、隆安·上阳华府、中安花园、香榭里·黎明、御博城、宇龙花园。
(3)3个单位附属绿地:612所、613所、市教育局。
(4)2个街头游园、绿地:中原明珠电视塔北侧规划绿地,建福路天城一品门前广场。
3.老城区(10项)
(1)2条道路:经四路、道北七路。
(2)4处规划建设公园:文化公园、体育公园、老城历史文化街区沿中州渠公园、宋代衙署遗址绿地(老城中州路大张店东侧)。由老城区征地,市园林局建设。其中文化公园、体育公园和历史文化街区沿中州渠公园2014年年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开工建设。
(3)3个居住区:洛阳日报社居住小区、曼哈顿广场、住总鼎城。
(4)沿主次干道的公共建筑及停车场绿化。
4.瀍河区(9项)
(1)2条道路:华林北街、四通路。
(2)3个居住区:君河湾、恒大绿洲、地久艳阳天。
(3)4个单位附属绿地:马坡回族小学、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洛阳一中、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
5.洛龙区(含经济开发区,共29项)
(1)9条道路:关林路(龙门大道以东段)、关圣路、汇通街(开元大道—钱江路)、长夏西路(开元大道—钱江路)、经七路(洛宜路—滨河路)、杜预街(关林大道以南)、钱江路(汇通街—长夏西路)、长夏西路(开元大道以北—老大明渠)、关林路(伊尹大道以西段)。
(2)9个居住区:正阳鼎盛小区、洛龙区公务员小区、亚威卓越国际广场、中泰华庭、国宝花园、元华国际、东方今典、世府名邸、银润中央广场。
(3)8个单位附属绿地:洛阳理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洛阳按摩职业学校、洛阳日报社、洛一高、煤田地质二队、恒生科技园、洛龙区文化馆。
(4)2个规划公园:洛龙科技园体育公园、洛龙科技园西郊生态公园。
(5)沿主干道公共停车场及单位停车场生态建设。
6. 高新区(12项)
(1)4条道路:滨河北路(凌波桥—三元路)、凌波路(河洛路—周王陵路)、滨河北路(安康路—西环路以西)、新华东路。
(2)3个居住区:蓝泊湾、顺河湾、京熙帝景。
(3)3个游园:佳宝游园、山水富地游园、徐家营游园。
(4)2个单位附属绿地:三元路中航锂电、滨河北路天中路口北玻厂区。
7.龙门园区旅游集团南侧空地。
(3)龙门石窟东北服务区停车场及周边区域。
8. 伊滨区要在洛偃快速通道增植乔木,同时结合本辖区城市建设改造,同步做好道路、社区、街头游园等绿化提升工程。
三、多策并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
城市绿化是公益事业,离不开政府的投入,但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遏制雾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的有效手段。
1. 各城市区要加大宣传教育,使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社区和居民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绿化责任,增强爱绿护绿意识,呵护好每一棵树、每一片绿地、每一处花草,自觉抵制侵占绿地、损毁树木的现象。
2. 各城市区在全市义务植树活动期间,要结合生态建设、绿化提升,在本辖区内自行选择一至两处地点开展本辖区义务植树和绿化活动。各社区、单位也可因地制宜开展社区绿化,庭园绿化,房前屋后空地绿化,努力把一切可绿化的空间方式美化起来,以植树增绿。
3. 发动各城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驻洛部队、社区、学校等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广泛开展社会集资植绿活动。
4.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认建、认养城市绿地。
四、启动实施屋顶绿化、桥体绿化等立体绿化工程
立体绿化是平面绿化的重要补充,对于增加绿化覆盖率,提高绿视率,拓展绿化空间,保持城市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推进地面绿化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加强规划管理,实现绿化发展从平面向立体的转变。
1. 市园林绿化部门应通过遥感解译等先进手段,进一步确切了解全市可绿化屋顶的资源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技术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按照“总体设计、严格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由各城市区实施本辖区内屋顶绿化工作。屋顶绿化的建设与地面绿化同步纳入各城市区绿化建设指标与考核范畴。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规划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2. 针对已经相对成熟的单位庭院、社区,积极开展立体绿化活动。每个城市区要在居民楼阳台、建筑物墙面、楼顶等空间部位选择不少于2处作为屋顶绿化示范点,同时加强后期养护管理,“三分建,七分养”,确保建设一处,增添一景。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3.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建设地块达不到25%绿地率指标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必须设计并实施屋顶绿化。各类新建道路必须按设计规范留足绿化空间、新建桥梁应同步建设桥柱绿化、箱体绿化、隔离网绿化等。同时,规划部门在受理新申报立项的建设项目时,同步要求建设立体绿化,送审项目配套绿化方案时,应附有立体绿化设计方案,申报竣工的建设项目应将屋顶绿化和各类立体绿化纳入验收范围。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园林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4. 对已建成的主要桥体及九都路改造中规划建设的4座过街天桥和滨河北路拟建的5座过街天桥在内的新建桥梁实施绿化。
(1)牡丹桥、王城大桥种植箱式立体绿化。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2)九都路改造中规划建设的4座过街天桥和滨河北路拟建的5座过街天桥绿化。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园林局
五、完善机制,加强督查考核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要严格按照绿地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将绿地管理纳入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范畴,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对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绿化建设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通过工作例会和新闻媒体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监察局、创建办、园林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洛阳市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提升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对相关单位和提升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市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2014年园林绿化提升工作奖励。根据考核情况和市委、市政府考核办法,对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落后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六、多管齐下,强化资金筹措
2014年实施的提升工程项目根据概算投资约7.46亿元,其中市本级建设项目5.12亿元(不含文物项目),各城市区及社会单位建设项目约2.34亿元,项目多,资金筹措任务繁重。为推动我市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提升工作全方位顺利实施,要多渠道加大绿化建设管理投入,形成政府、社会、市民三者之间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我市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投入启动资金并先拨付1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各城市区及相关单位应配套相应资金并先期安排启动资金,形成合力推动提升工作的实施。
(二)广泛发动社会集资。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资助绿、认建、认养绿地等各种形式筹集绿化资金,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城市绿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市场运作。增强园林发展有限公司的市场运作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利用现有绿地资源开发建设,通过园发公司运营平台进行充分融资。
(四)积极探索其他融资渠道。加强研究策划,利用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发挥建设单位作用,丰富运作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附件:1.洛阳市2014年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建设标准
2.洛阳市2014年城市园林绿地捐资认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