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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办 文件编号: 洛政办〔2013〕128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17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C0001-0302-2013-00053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摩托车三轮车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31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城市区摩托车三轮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1122       
 
洛阳市城市区摩托车三轮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行为的治理,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巩固我市创建文明成果,树立洛阳文明城市形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
洛阳市城市区内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三轮车、摩托车聚集地。
二、治理内容
(一)三轮车、摩托车在城市道路、市区休闲广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
(二)三轮车、摩托车不按规定悬挂牌照、驾驶人无驾驶执照运营等违法行为;
(三)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载客(人)。
三、职责分工
综合治理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创建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城市区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上级的有关部署和指示精神;汇总综合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城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依法对已确认的违规营运行为进行治理。
市监察局:根据暗访和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三轮车、摩托车依法查处;对阻挠执法、妨碍执法公务的驾驶人和其他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理;对违规车辆依法强制拖离;对违规改装、乱停、乱放、无牌无证的车辆依法查处;协调各城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做好辖区内治理工作。
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违规从事载人的残疾人三轮车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残疾人专用车的管理,加大残疾人不能利用三轮车进行营运的宣传力度;协调各城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配合做好辖区内治理工作。
市创建办:根据洛阳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对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进行治理。协调各城市区创建部门配合做好辖区内治理工作。参与督查暗访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城市区治理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本辖区的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行为进行治理。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为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创建办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创建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副局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市出租车管理处处长、市残疾人联合会及市创建办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城市区区长(管委会主任)为本辖区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副区长(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为便于组织协调和及时解决治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建立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召集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参加。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抽调执法人员4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抽调执法人员6人,市出租车管理处抽调执法人员6人,组成6个市级联合执法组。按照各自职能和划分的区域,对城市区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对各城市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处理意见。
(三)建立督查通报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由市政府督查室和联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暗访督查组,对各联合执法组和各城市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并定期通报;市监察局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较大隐患,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因此,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综合治理活动。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治理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氛围。各城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报道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治理工作的进展、考核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结合自身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行为对城市交通秩序的影响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市属新闻媒体要刊发或播放本方案和宣传教育材料,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沟通衔接。为便于掌握治理情况和信息交流,各城市区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日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治理情况,并于每月15日、30日分两次报送治理工作汇总情况。
联系电话:6323938663206196(传真)
电子信箱:lyjtjygk@126.com
联系人:崔胜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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