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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第五期 文件编号: 洛政办〔2015〕47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7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C0001-0302-2015-00045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2015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
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5〕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5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7日        
 
洛阳市2015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和《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体系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省政府确定2015年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综合运用提示、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事项,要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通过行政指导制度的落实,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努力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的有效统一,促进执法关系和谐。要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编印行政指导典型案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订在部分领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行政调解事项,制定行政调解规程,在公安、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依法、公平、高效处理争议。各级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为行政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三)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作为2015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突破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手段和措施,在本辖区、本部门组织开展城管论坛、城管执法案卷大家评、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成果,以点带面,推进提高城市管理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县(市、区)要以承担城市管理执法职能的部门(机构)为重点推进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四)认真分析总结,做好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工作。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行政执法调研工作,分析总结基层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法、依法行政培训月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2015年全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安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推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及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推进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作用,指导开展宣传培训、经验交流、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典型带动。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着力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覆盖面。市政府确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县(市、区)筛选5—10个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组织开展1—2次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观摩活动,交流经验,引导和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由点上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工具,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等,大力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和影响力,形成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省政府法制网开通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对各地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通报。各级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信息,2015年5月31日前上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安排,7月10日前上报1篇基层行政执法调研报告,8月31日前上报1-2件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对其他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及时上报(电子材料同时发至lyfz0801@126.com)。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影响力。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将重点考核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以考核推先进、促中间、帮后进,促进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案卷评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实地检查和适时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联合纪检和监察部门开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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