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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第十期 文件编号: 洛政办〔2015〕102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19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C0001-0302-2015-00102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洛政办〔2015〕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9月2日       
 
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发〔2014〕14号),设立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组织机构代码颁证职责。
2.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承接的职责
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职责。
2.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职责。
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职责。
4.气瓶充装许可(车用气瓶充装许可除外)职责。
5.移动式压力容器、电站锅炉使用登记职责。
6.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办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振兴和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组织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落实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管理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和指导农业、工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市级农业和旅游业方面地方规范发布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五)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质量认证和相关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落实认证认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市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七)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八)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网站挂标、域名管理、年检报告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拟订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科。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织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依法组织落实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标准化科。宣传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标准化战略;负责市级农业和旅游业方面地方规范发布工作;协调和指导农业、工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计量科。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对全市计量发展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管理市、县(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资质资格;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工作;配合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开展统计分析工作。
(七)产品质量监督科。制定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计划;承担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八)认证认可监管科。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统一管理监督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强制性认证与质量安全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质监部门依法组织相关的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验收)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对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九)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和外事等工作,承办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有关事项。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计划财务科(科技信息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各类资金、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罚没物资拍卖、销毁的报批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系统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五、其它事项
(一)洛阳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二)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及时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是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应及时通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立即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三)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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