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通报
洛政〔2016〕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洛阳军分区的正确领导和省人防办的关心指导下,全市人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能打仗、打胜仗”核心要求,着眼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积极融入“四个河南”建设大局,紧扣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人防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人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中,我市均位居全省前两名。在全省率先建成了两级移动指挥平台和市、县、乡三级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了省、市、县、乡互联互通。各类警报器总量居全省首位;城市区人防工程面积每年以10万平方米速度递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运用多种方式建成了辽宁路、纱厂路、青岛路等一批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市区人均人防工程面积达0.9平方米,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增强城市安全防护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市先后获得“全国人防先进集体”、“全国人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济南军区人防训练比武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洛盾-2014”城市人民防空综合演习得到了国家人防办、济南军区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表彰。特别是在今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我市被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授予“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称号,实现了“四连冠”。
为鼓励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推动我市人防事业深化发展,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对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我市“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实现全市人防建设不断进步,为加快建设洛阳市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201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