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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 文件编号: 洛政〔2016〕5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3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01-0301-2016-00186

 

洛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三起大气污染
典型问题问责情况通报的通知
 
洛政〔2016〕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6年9月1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场观摩暨第二次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对伊川县彭婆镇、城关镇粉尘污染严重以及耐火材料厂、粉沙厂整改进度缓慢问题13名(县处级4人)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
    9月21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三起大气污染典型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豫纪通〔2016〕19号)上批示:转发全市,提出要求,要大力推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知厉害’这些阻碍我市打赢攻坚战的问题的解决。请高市长、娄市长具体组织落实。”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三起大气污染典型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豫纪通〔2016〕19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传达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严肃性、重要性,牢固树立起绿色发展理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和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攻坚意识,全面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三起大气污染典型问题问责
情况的通报》
 
 
 
2016年9月26日        
 
中共河南省纪委
关于对三起大气污染典型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豫纪通〔2016〕19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
2016年7月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从严执纪、重拳出击,以严厉的问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正确履职,确保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期,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省辖市,对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8起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共问责100人,其中,市厅级1人,县处级30人,乡科级55人,乡科级以下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人,诫勉谈话14人,约谈13人,引咎辞职1人,书面检查4人。现将其中3起大气污染典型问题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郑州铁路局安阳车站货场扩建项目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20名责任人(县处级11人)予以问责。其中,给予郑州北建筑段段长韩砚曾、党委书记吕国勤记过处分,给予郑州北建筑段副段长周飞记大过处分;责成新乡桥工段段长赵新亮、党委书记刘建国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新乡桥工段副段长董红刚记大过处分;给予安阳车务段段长王红兵、党委书记罗智平警告处分,给予安阳车站党支部书记王永民记过处分;责成郑州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处长刘凤恩写出书面检查,给予郑州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副处长武海滨警告处分。
二、新乡市城乡结合部及郊区“小散乱差”企业污染严重、小机加工企业露天作业生产污染严重、水泥生产企业污染严重以及新乡县道路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7名责任(县处级及以上6人)予以问责。其中,对新乡市副市长职伟予以约谈;给予新乡市环保局局长胡建森行政警告处分;对牧野区人大党组成员侯少民诫勉谈话;给予凤泉区副区长张继有行政警告处分;对红旗区区长助理朱命领诫勉谈话;责成新乡县副县长王建新做出书面检查、全市通报批评。
三、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城关镇粉尘污染严重以及耐火材料厂、粉沙厂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3名责任人(县处级4人)予以问责。其中,给予伊川县原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姬长江行政警告处分;对伊川县常务副县长付晓毅、副县长申伟民、县工会主席张冠欣予以约谈。
对上述3起大气污染典型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曝光,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认识滞后、行政迟缓、虚于应付、消极被动,拒不落实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党政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纪律权威。该组织处理的决不迁就,该纪律处分的决不姑息,该追究领导责任的决不手软,该通报曝光的决不含糊,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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