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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 文件编号: 洛政〔2016〕5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2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01-0301-2016-00197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洛政〔2016〕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73项、保留91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目录(共73项)
2.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91项)
 

                            2016年11月1日

         洛政〔2016〕5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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