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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通 文件编号: 洛政通〔2016〕20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4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01-0301-2016-00206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洛阳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洛政通〔2016〕20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现将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洛阳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洛阳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表
    二、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洛阳段建设单位要按照上述范围绘制平面图,并在铁路沿线设立标注桩。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洛阳段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三、保护区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是,拆除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除外。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由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维护、管理。
特此通告。
 
                                          2016年12月9日
 
洛政通〔2016〕20号安全保护区划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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