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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第五期 文件编号: 洛政办〔2017〕2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C0001-0302-2017-00026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洛政办〔2017〕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精神,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政府各部门编制了《洛阳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广随机抽查工作进度
各部门要根据《洛阳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建立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内容规范、制式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随机抽查。
二、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对变动的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梳理上报,经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抽查,不得擅自在清单外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全面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附件:洛阳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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