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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第三期 文件编号: 洛政办〔2017〕1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4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C0001-0601-2017-00001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工作作风的意见
 
 
洛政办〔201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规定的通知》(豫政明电〔2017〕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工作作风,调动全市上下撸起袖子加油干,为落实洛阳发展新战略定位、推进“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现制定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市政府系统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工作作风,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党代会,省委、市委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的重要实践;是市委开展“清新简约、务本责实”专题教育的延伸。通过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用权崇“清”,始终做到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要坚持从政贵“简”,始终做到简简单单、实实在在,不搞繁文缛节,不搞形式主义,出“有实招、真管用、接地气”的“文”,开“短会、小会、现场办公会”等解决问题的“会”;要坚持为官重“本”,始终做到务发展之本、民生之本、稳定之本、全面从严治党之本,紧紧抓住根本性工作来思考问题、决策部署、推动落实;要坚持做事求“实”,始终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谋发展、作决策、定措施、抓落实都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二、目标任务
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理念,教育引导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用权、从政、做人、干事上做到用权崇清、从政贵简、为官重本、做事求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恪守对党绝对忠诚;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强化担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改进政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三、主要工作
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工作作风,重点要围绕省委、省政府赋予洛阳新的战略定位、“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9+2”工作布局,在“清、简、本、实”上下功夫,做到学要“深”、查要“细”、改要“实”、树要“长”。
(一)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规矩。一是持续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党代会,省委、市委全会和省、市“两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组织原则,确保政令畅通。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和决定,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定期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及时专题报告,决不允许“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坚持民主集中,规范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营造民主、团结、集体决策的良好氛围。对事关全局的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规划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和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事项,实行听证和专家论证;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调研。紧紧围绕洛阳新的战略定位、“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自创区和自贸区建设、“9+2”工作布局、“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事关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一是注重四个结合。坚持调查研究与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相结合;坚持调查研究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调查研究与提高决策水平相结合;坚持调查研究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二是明确调研工作重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重大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既要注意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又要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三是领导干部带头调研。市政府班子成员要带头调研,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至少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重大课题调研,提出对工作全局有指导作用的对策意见,落实好市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贫困乡(镇)村等制度,经常到基层联系点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认真安排调研课题。3月底前,市政府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提出1-2个调研课题,报市长审核;市政府各部门每年结合本系统、本部门业务提出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的调研课题,由市政府办公室收集汇总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最后以市政府工作部署形式下达年度调研工作计划。五是撰写好调研报告。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报市长和副市长审阅。对有深度、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由市政府办公室编发《决策参考》,供全市学习借鉴,并呈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参阅。六是严守调研工作纪律。市政府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下基层调研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市长到基层调研,除调研主题涉及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其他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各县(市、区)可安排分管或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加调研,主要负责同志不陪同。市直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县(市、区)陪同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政府班子成员到基层考察调研,除调研主题涉及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相关部门1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各县(市、区)由1名负责同志一同调研,调研点所在乡(镇)办事处安排1名与调研工作相关的负责同志陪同,陪同调研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不带随行人员。市长、副市长调研期间如需召开工作座谈会和现场办公会,可通知与会议内容紧密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下基层调研一律在公务灶就餐或安排自助餐。
(三)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一是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部署会议,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因涉及全局工作确需增加的,会议方案须报市长批准。二是严格会议审批。确需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安排。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同志参加的,由主管副市长审批;需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三是提高会议效率。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视频会议。简化会议议程,控制会议时间,一般不安排会议发言,原则上不专设会议主持人。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各类专题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个半小时。四是规范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审核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从严控制参会人员和列席单位,对议题决定事项没有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可不安排参会,议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列席单位发言一般不超过3分钟。五是减少会议陪同。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部署会议,一般只安排主管副市长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尽量减少与会人员,一般不得要求市人大、市政协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杜绝几大班子领导陪会等现象。未经市长批准,副市长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未经市委批准,副市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贯彻国家部委、省直厅局召开的行业性会议精神,由市直部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市长、副市长不参加会议,不邀请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范围不随意扩大到乡镇(办事处)。市长、副市长出席的会见、会谈、签约等公务活动,原则上只通知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与商谈议题紧密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四)精简文件,转变文风。一是严把发文规格。凡部门发文或者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得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批转、转发或印发。各部门常规性、年度性的工作安排、工作要点以及贯彻上级部门文件、会议精神的意见,由各部门自行发文。属于政府部门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二是严控发文数量。文件制发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国家、省下发的文件,政策措施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可以直接实施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一般不再制发贯彻文件,涉密文件可按规定翻印下发,非涉密文件可通过网传,翻印、网传时随文发贯彻落实督查通知,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一般不翻印、不转发国家部委、省直厅局、议事协调机构下发的文件。确需印发对应文件,必须紧贴当地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减少工作部署类发文。市委、市政府已发文对某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的,该项工作的年度方案、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工作要点等,由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发文,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发文。专项活动方案一律以电报形式印发。除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全市经济运行会议、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外,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不单独印发责任分工类文件,责任分工内容可在文件中明确或作为附件印发。各部门每年制发的正式文件,一般应比上年度发文数量有所减少。各部门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三是提高发文质量。政府各类公文、调研报告要发扬短、实、新优良文风,力戒空话、套话,力求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炼。
(五)狠抓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做到重点问题全力以赴、难点问题全程跟踪、热点问题全面反馈。一是围绕目标抓督查。细化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查,确保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好民生实事、惠民工程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强化过程督查、效能督查,确保政策真正落地、实事真正办好。二是整合力量抓督查。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督查力量,实施联合督查,避免多头督查、重复督查,减轻基层负担。每年一般分6月、12月两次安排。三是突出重点抓督查。围绕九大体系60个重大专项、自创区和自贸区建设、“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制定专项督查方案,重点督查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建设如期开工、推进和竣工,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四是创新方式抓督查。改进督查方法,防止督查“形式化”“模板化”和走过场。坚持以常态化督查方法为主、集中督查为辅,随机抽查为主、全面普查为辅,明察与暗访并重,少听汇报、少查文件,多运用网上调查、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减少现场督查工作量,提高督查效率。五是务求实效抓督查。坚持求实求效,重点督查工作推动和政策落实实效,不以是否发文、发文规格,是否开会、开会规格作为衡量工作落实的标准。
(六)简化程序,规范接待。一是规范调研接待。以国务院、省政府名义来洛开展检查、督导、调研的工作组,市长、副市长按要求出席相关活动。二是规范商务接待。因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需要,接待海外、港澳台、国内知名人士、企业家等因公来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注重实际效果。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提高接待标准。三是规范外事接待。外事活动要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非外事部门不得安排市长、副市长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擅自提高接待规格和礼遇。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将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工作作风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党代会,省委、市委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切实提高政府谋发展、促改革、抓落实的能力。
(一)领导率先垂范。市政府班子成员、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作风,模范遵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全市政府系统党员干部要传承和发扬党内政治生活优良传统,领导干部带头在党内互称“同志”,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工作作风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各自职能,制定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积极营造“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浓厚氛围。对群众在“清、简、本、实”上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回应,把问题解决到实处,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三)搞好督查问效。各县(市、区)政府,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采取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单位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对发现的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等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问责。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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