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
四个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7〕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洛阳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洛阳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洛阳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29日
洛阳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施方案》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化解过剩产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责任,切实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去产能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去除低端产能,提升优势产能。坚持创新驱动,以增量促结构调整,补齐短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劲动力。
化解过剩产能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全市关闭退出煤矿25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435万吨。做好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全市计划淘汰62台高耗能变压器,80台落后电机,3条落后煅烧、冶炼生产线,1套落后轴承生产设备,1台450立方米炼铁高炉,1台45吨炼钢转炉等落后产能。着力推动全市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积极推动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
2018—2020年,按照省政府部署,开展我市煤炭去产能工作。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根据年度计划,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二、重点任务
坚持以市场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以法治化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化解过剩产能
1.时间节点:2017年底前,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淘汰等于或大于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2017—2020年,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2.攻坚重点:根据省政府部署,结合全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的要求,对我市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置换,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对环境敏感区域,实行减量置换。进一步优化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我市相关产业综合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二)淘汰落后产能
1.时间节点:2017年底前,淘汰62台高耗能变压器,80台落后电机,3条落后煅烧、冶炼生产线,1套落后轴承生产设备,1台450立方米炼铁高炉,1台45吨炼钢转炉;10月底前完成主体设备的拆除废毁工作。2018—2020年,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2.攻坚重点: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产品工作计划,通过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认真落实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奖补政策,优先扶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产其他产业,形成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压减煤炭产能
1.时间节点:2017年,全市关闭退出煤矿25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435万吨;10月底前,市、县两级对25处关闭到位的煤矿进行复核验收。2018—2020年,完成我市煤炭企业去产能年度任务。
2.攻坚重点:按照省政府部署,配合省级各大煤业集团,开展我市煤炭企业去产能工作。结合洛阳实际,积极与省相关部门沟通,提出保护我市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案。
责任单位:市煤炭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煤炭局、财政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商务局、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的去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筹推进去产能各项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深入宣传去产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解读,按照“扶企、安企、惠企”的原则,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维护稳定。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去产能工作正面引导,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重点人员、困难职工的思想稳定和帮扶工作,确保去产能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去产能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洛阳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施方案》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环境治理攻坚战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提升工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以绿色标准为引领,以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工业高效率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我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领域、全行业拓展,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4.5%,建设1家绿色示范企业、1个静脉产业园区。
——2018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9%,建设5家绿色示范企业、1个绿色园区、2个静脉产业园区。
——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建设10家绿色示范企业、2个绿色园区、5个静脉产业园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
1.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提升活动。2018年,2家企业(产品)进入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20年达到20家。
2.攻坚重点:在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根据国家发布的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企业对标提升,组织推荐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领跑者”产品目录,以锅炉(窑炉)、电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对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对未达到国家改制性标准限定值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倒逼企业对标提升。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
1.时间节点:2018年建设5家绿色示范工厂,2020年建设10家绿色示范工厂、2个绿色园区。
2.攻坚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评价标准,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创建绿色工厂。以企业集聚、产业生态化链接和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优化空间布局,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意义大的示范园区。对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
1.时间节点:2017年推动2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达到10家。2018年基本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2.攻坚重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水、土壤等防治污染方案,制定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以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为切入点,革新传统生产工艺装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35个重点行业108项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组织推广应用国家鼓励发展的107项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应用实施计划。积极推动削减有色金属、化工、皮革、铅酸蓄电池、电镀等行业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等非常规污染物,加快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的推广应用。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定期编制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危化品生产企“退城入园”
1.时间节点:2017年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关闭占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2018年达到40%。
2.攻坚重点: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方案,组织摸底排查,开展定量风险评估,以安全、环保、节能倒逼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设静脉产业园区
1.时间节点:2017年建成2个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2020年建成5个。
2.攻坚重点:以资源型城市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为重点,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耦合链接,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静脉产业园。建立健全循环标准化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1.时间节点:2017年,推动相关企业参加省组织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试点示范活动,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2020年,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大幅提升。
2.攻坚重点: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强化技术装备支撑,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在役再制造,建设一批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基地。
重点开展冶炼渣及尘泥、化工废渣、尾矿、煤电废渣等综合利用,推广冶炼废渣提取高值组分及整体利用,副产石膏规模化制备水泥缓凝剂、高强石膏、尾矿生产干混砂浆、加气混凝土、保温矿棉、装饰材料、墙材等,煤矸石和粉煤灰生产建材、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家居装饰材料等技术。再生资源产业重点开展废旧材料、废旧机电产品等资源化利用,实施废钢加工配送,废有色金属、稀贵金属清洁分质高值化利用,废塑料自动分选及高值利用,废旧瓶片制高档纤维,废油除杂重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整体拆解与多组分资源化利用,报废汽车、工业设备绿色智能精细拆解与高效分选回收,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技术改造升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 时间节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龙头企业,2020年成为国内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2. 攻坚重点:推进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节能改造,发展新燃气窑炉和节能型窑炉装备。推广旋转闪蒸直燃供热式回转窑设备,推进有色金属冶炼熔保炉“电炉改燃气炉”、“重油炉改煤气炉”,蓄热式燃烧技术装备产业化。加快研发钢铁、有色、硅冶炼、玻璃、陶瓷、化工等工业炉窑纯低温余热发电设备,在冶金、石油、化工、医药、建材等行业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加快研发水泥窑余热利用成套技术与装备、复合型(变频)蒸发式冷却器,大力发展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装备。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绿色化改造实施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构建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设立专家组,为绿色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利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化技术改造。充分利用各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渠道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绿色化改造相关专项扶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完善绿色产品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重大绿色化改造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拓宽融资渠道。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和运营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绿色新产品产业化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安全监管局
(四)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组织协调节能监察部门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开展能耗监察,其中钢铁1家、水泥3家、平板玻璃2家、电解铝4家。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洛阳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施方案》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倍增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化改造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智能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领域、全行业拓展,力争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居全国前列。
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培育4个智能工厂、7个智能车间,建设4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7家、对标企业达到67家。
——2018年,培育7个智能工厂、14个智能车间,建设7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14家、对标企业达到140家。
——2020年,培育14个智能工厂、34个智能车间,建设14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34家、对标企业达到335家。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两化融合标准体系
1. 时间节点:持续推动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在贯标对标基础上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2020年,贯标企业达到34家,对标企业达到335家。
2. 攻坚重点:持续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对标工作,引导企业以贯标对标为抓手,实施智能化改造,推广精益制造和柔性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或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制定,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二)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
1. 时间节点:持续推动企业申报智能工厂、智能车间。2020年,培育14个智能工厂、34个智能车间。
2. 攻坚重点:参与完善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评价指南,在食品、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流程型制造和装备制造行业,电子信息、汽车、家居等离散型制造行业开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综合解决方案。参与“智能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对重点企业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参照省财政标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三)推动“机器换人”
1. 时间节点:每年筛选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机器人。
2. 攻坚重点: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基础,在摩托车、钢制办公家具、耐火材料、铝精深加工、农机、采选矿、化工、电子信息制造、制鞋、建材等行业,筛选部分重点企业实施以工业机器人为主的智能制造示范应用,鼓励企业通过“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和智能化生产水平。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组织的数控机床、机器人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申报省“机器换人”示范项目,争取整机购置或租赁费补贴。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应用,推动我市机器人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四)发展服务型制造
1. 时间节点:持续推动企业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2020年,培育14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2. 攻坚重点:参与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和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围绕主导产业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服务型制造培育。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的“服务型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发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制造企业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推动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
1. 时间节点:2017年,建设不低于1家面向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云平台和供应链云平台。2020年,基本建成“综合平台+专家平台”的工业云平台体系。
2. 攻坚重点:深化国家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探索发展工业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模式,打造协作共赢的制造业大数据生态环境,构建覆盖制造业重点行业的工业云平台体系,积极争创制造业大数据创新试验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六)培育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1. 时间节点:积极培育和引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2020年,最少培育1家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 攻坚重点:积极引进上海明匠智能、宁波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等智能制造方案提供企业,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开展“智能化诊断进企业”活动,围绕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化培训、诊断,对优秀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七)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
1. 时间节点:2020年底前,打造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全国重要的百亿级产业集群,研发一批特色智能化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 攻坚重点:持续推进装备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大型成套装备、农业及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装备等传统装备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兴产业,以工业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为重点,培育机器人应用系统集成商及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开展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组织智能制造装备生产与应用对接,多措并举,建设国内重要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联动,建立重大智能化项目试点示范和绩效考评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抓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发展环境。每年举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企业家专题研讨班。积极鼓励制造业企业参加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联盟、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智能制造推进联盟、首席信息官(CIO)联盟、虚拟现实产业联盟,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作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加大政策支持。制定《洛阳市大数据产业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支持重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加大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推进两化融合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洛阳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施方案》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新发展体系为支撑,以新战略定位为目标,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引导和推动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实现由设备更新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改造转变,由单个企业改造向产业链协同提升改造转变,由分散布局改造向促进集聚化改造转变,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企业供给质量,加快构建“五强六新五特”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制造强市、智造名城”。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全市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推动重点领域企业智能化、绿色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工艺技术进一步优化,带动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洛阳制造影响力、企业综合竞争力稳步增强。
企业技术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全市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100个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不低于1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20%以上。
——2018年,全市4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100个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不低于12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25%以上。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100个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不低于15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3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滚动实施“五十百”技改提升工程
1.时间节点:2017年,全市2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100个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不低于100亿元。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30%以上。
2.攻坚重点:突出示范带动、创新引领、改造升级,全方位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滚动实施“五十百”技术改造提升工程,按年度筛选5大技术改造标杆企业、10大技术改造创新示范项目、100个传统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技术、产品、业态和模式创新,促进企业增加投资、降低成本、提质增效。对工艺先进、手续完备、效果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投入和研发投入,按照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二)推动设备更新
1. 时间节点:每年筛选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机器人,培育一批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计、制造智能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2. 攻坚重点:推广应用集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工业机器人装备,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提升装备水平,推进优势传统产业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重点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设备。围绕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改造,鼓励企业使用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大型控制系统、数控机床等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设备,推广应用新型传感器、嵌入式控制系统、系统协同技术等智能化制造技术,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环保局
(三)优化工艺技术
1.时间节点:2017年、2018年、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比2016年降低4.5%、9%、18%,基本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2.攻坚重点:重点支持企业根据本行业和本企业实际,以提高质量、提高效率、提高生产稳定性、降低消耗、降低成本为主攻方向,积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原料处理、加工制造、产品精制等环节工艺流程和生产物流过程优化改造,提高企业制造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重点支持一批行业先进制造工艺、资源能源高效开发利用工艺、节能降耗减排工艺、智能化信息化制造工艺等的推广应用,实施一批工艺优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四)加快产品升级
1. 时间节点:2017年,力争5台(套)以上工业产品通过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认定。2018年,力争7台(套)以上通过省级认定。2020年,力争累计50台(套)通过省级认定,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300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数达到35件以上,河南省著名商标数达到500件以上。
2. 攻坚重点:按照产业向中高端提升发展的要求,支持企业围绕加快产品升级换代、积极发展中高端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基础上,实施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优化产品结构,培育新增长点,提高新产品贡献率。鼓励使用首台(套)装备,支持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由我市企业首次自主研发和生产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首次推广使用。围绕“565”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培育拳头产品、名牌产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科技局、财政局
(五)提升工业强基能力
1. 时间节点:2017—2020年,紧盯国家“四基”发展目录,围绕轴承、新材料等产业基础较好的领域,攻克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技术,中标一批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
2. 攻坚重点:依托现代创新体系,引导科技成果向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转化;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建设要求,大力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通过各种渠道,鼓励基础企业更新试验检测环境和设备。推动产融对接融合,建立银企交流机制,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加大对“四基”企业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17—2019年,将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支持有规模效应、示范带动效应的技术改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二)实施项目奖励政策。从2017年开始,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的设备(设计、研发、生产、检测、监测等)、软件及技术投资,待项目完工投产后,给予不超过支出总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特别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奖励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支持工业基础能力提升。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建设要求,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对企业承担的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按照国家资助额度的2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完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对市内研制和购买使用省认定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的单位,由市财政按照销售价格的5%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新品种信贷产品,开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推动金融机构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进大型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改造。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推动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纳入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及时发布技术改造政策信息,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管理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初发布《洛阳市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明确当年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及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和行业准入条件。市、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数据库,市统计局要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市、县(市、区)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制度,强化投资动态分析和产业发展预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技术改造工作例会和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县(市、区)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工作汇报,研究全市技术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