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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 文件编号: 洛政〔2017〕4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9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01-0301-2017-00065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嵩县人民政府推进边远地区广播电视覆盖
工作不力问题的通报
洛政〔2017〕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7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推进全市边远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作动员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边远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全市边远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完成工作任务。但是,嵩县人民政府在完成该项任务过程中出现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嵩县边远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共涉及15个乡(镇),82个行政村,1272个自然村,22066户。由于嵩县人民政府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边远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作的部署要求认识不到位,致使前期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出现后期工程量超预期、信号无法及时接入等问题,造成工作被动局面。经市有关领导、市委督查室及市文广新局多次督导并启动问责,嵩县人民政府于“十一”期间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攻坚,加快施工进度,于2017年10月15日完成了全县边远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作任务。
鉴于以上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嵩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决克服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不实、效率低下问题,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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