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要求,现对洛阳市区伊河洛河下段治理工程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7日至3月15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邮政编码:450046
咨询电话:0371-68080850 0371-68080852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洛阳市区伊河洛河下段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的通知(豫发改农经【2015】291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本次洛河治理段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洛河桩号洛284+000~洛288+370右岸),本次伊河治理段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庞村镇,伊河桩号伊236+150~伊240+370右岸)。
拟用地面积:拟占地约257.2亩(以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核定数据为准)
拟建设规模:本次洛河治理段长度4.37km(右岸),本次伊河治理段长度4.22km(右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