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20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调控和引导城市公交出行需求,缓解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的通知》(交运函〔2017〕597号),确定洛阳市为“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之一,这为我市“十三五”期间城市交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通过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既能有效促进洛阳市社会经济和城市交通和谐发展,又能进一步提升洛阳市全国性重要交通枢纽地位,推动现代化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
公交都市创建目标是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为战略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打造发达的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并辅以科学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确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出行模式,实现公共交通与城市建设的良性互补和协调发展。
根据交通运输部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主题与目标
(一)创建主题
将公交都市创建主题落脚于突出洛阳公交发展优势,围绕现状短板有的放矢,打造与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内外有机衔接的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创建具有古都洛阳特色的“综合交通+旅游”主题公交都市。
依托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和公共交通多元发展的基础优势,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综合交通网络,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航空、公路客运等对外交通方式的无缝衔接,以交通助推洛阳旅游名城形象塑造。积极推动公交与旅游的创新融合,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提升旅游客流中公共交通的分担率和吸引力,将洛阳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二)总体目标
围绕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和城市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导向,构建“多模式、多层次”的高效、优质、绿色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理念,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机动化出行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利用洛阳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创建具有洛阳特色主题的公交都市。
(三)具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洛阳市通过公交都市创建,重点推进十一项工程实施,建成“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量占机动化出行总量的比例达到45%,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1. 保障更有力。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5标台,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达到80%;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到位率达到100%。
2. 服务更优质。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8%,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80%;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7公里/小时;早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平均拥挤度控制在90%。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90%。
3. 设施更完善。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0%;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率达到30%;初步建成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和集多种运输方式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汽电车专用道网络,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达到20%;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调度、公交行业监管、乘客出行服务三大应用平台,完成公交站亭智能化改造;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达到10%。
4. 运营更安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升,避免发生公共汽电车责任死亡事故。
5. 管理更规范。建立体系完整、机构精干、运转高效、行为规范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城市公共交通相关规划体系初步形成,衔接更加顺畅;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稳步提升;行业更加稳定,公共交通职工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
二、实施计划
1. 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创建期内,将继续完善城市公交财政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评价、场站用地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为公交优先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1)2018年底前,出台《洛阳市“十三五”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公交线网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场站综合开发等公交优先发展目标的实施计划。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评价体系,对各城市区、各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国土局、审计局,市公交集团,各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2018年底前,出台《洛阳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明确专用道规划、建设、管理及使用层级和主体,细化区域、部门职责任务,加快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建设,使其形成网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局,市公交集团,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2018年,出台《洛阳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公交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交集团
(4)2019年底前,深化完善《洛阳市城市区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办法(试行)》,建立规范的企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机制,并据此对公交企业进行财政补贴,确保到创建期末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到位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审计局,公交集团
(5)2019年底前,出台《洛阳市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的适用条件、建设和运营模式等,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局,市公交集团,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 编制完善规划研究。创建期内,按照洛阳实际尽快完成对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各类专项规划。
(1)2018年底前,基于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对洛阳市公共交通规划进行修编,编制《洛阳市公共交通规划》确保其与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紧密衔接,争取做到同步修编和实施。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市土局、市计局,市公交集团,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对公交场站需求进一步梳理,2018年底前,编制《洛阳市公交场站建设规划》为公交场站建设提供指导依据,进而提升洛阳市公交服务能力和运营效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公交集团,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2019年底前,通过研究编制《洛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慢行交通及绿道网专项规划》布局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优化城市交通模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洛阳内捷外畅“大交通”工程
通过完善铁路、高速公路以及航空网络等,构建“快进”交通网络,提高洛阳作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通达性和便捷性,同时为城市公共交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潜力。
1. 铁路网络。拓展铁路枢纽网络,加快推进“呼南高铁”豫西通道建设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城际铁路建设,加快构建以十字形高速铁路网为骨干、放射状城际铁路网为主体的铁路交通网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口岸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 高速公路网络。积极推进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尧山—栾川—西峡、洛阳西—济源高速公路和二广高速城区段扩宽改造工程,2020年底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城市组团高速公路等项目。推进新安—宜阳—伊川、渑池—洛宁—栾川、栾川—卢氏高速公路建设,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底建成通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文物局、水务局,洛阳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 加快“一中心六组团”快速通道建设。加快实施洛吉快速通道(洛孟段)加宽改造工程,力争2018年底建成通车。2017年10月,开工建设洛新快速通道工程。改造提升洛宜快速通道、洛伊快速通道、洛偃快速通道,2019年建成通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
配合单位: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老城区、吉利区人民政府
(三)洛阳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衔接工程
依托洛阳区位优势,到2020年底建设完成高铁龙门站、洛阳火车站、涧西谷水枢纽站、洛阳机场四大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公路、航空客运等对外交通方式的充分衔接。
1. 高铁龙门站枢纽。2017年9月,建设完成匝道桥改造工程;2017年10月,开工建设地下广场及地铁工程,2020年6月底建成。龙门长途汽车站2018年10月底建成投用。待呼南高铁及相关城际铁路路线方案确定后,启动龙门高铁站南广场规划设计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轨道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口岸办、国土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洛阳车站,市公交集团,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洛龙区人民政府
2. 洛阳火车站枢纽。2017年,完成规划研究、总图方案设计和各项前期工作,分批启动地铁站、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工程建设;2020年底,广场地上、地下工程全面完工。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轨道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口岸办、国土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洛阳车站,市公交集团,西工区人民政府
3. 涧西谷水枢纽。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地铁谷水站;2020年底,建成地铁谷水站。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轨道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口岸办、国土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涧西区人民政府
4. 洛阳机场综合枢纽。2017年底前,完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完成各项前期工作;2019年,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配合单位:洛阳机场、市轨道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口岸办、交通运输局、国土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交集团,西工区、老城区、孟津县人民政府
1. 城市轨道交通。加快推进洛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优化完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年完成线网规划修编并纳入五期城市总体规划一并报批。2017年底前,轨道交通1号线及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开工建设;2018年力争完成洛阳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审批,2号线(二期)和3号线(一期)全线开工建设;力争到2019年,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全线开工建设;2020年,轨道交通1号线完成轨道铺设、实现轨通,2号线完成隧道施工、实现洞通;2021年底前,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通车运营;2022年6月底前,轨道交通2号线正式通车运营。
牵头单位:市轨道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国土局、文物局,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 多样化公交服务。充分调研、分析市民出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通旅游专线、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节假日专线等多样化公交服务,提升公交吸引力和分担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市公交集团
3. 慢行交通系统。
(1)根据《洛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慢行交通及绿道网专项规划》布局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到创建期末,主城区建成完善的自行车网络。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继续推广福彩公益自行车或积极引入共享自行车,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缓解城市道路拥堵。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 公交场站建设。2020年底前,共建成公交停车场站12处、公交首末站20处(不含4处综合枢纽站)。到创建期末,公交进场率达到80%(详见附件3)。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国土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 充电桩建设。2018年底前,在公交二分公司停车场、中州东路停车场和关林火车站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满足纯电动公交车的充电需求。未来在具备条件的新建公交场站同时布设充电桩,保障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投集团、洛阳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 公交运力提升。我市继续坚持节能减排理念,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确保到创建期末,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5标台/万人,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不低于90%。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城投集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交集团
1. 公交专用道建设。2020年底前,加紧推进王城大道、龙门大道、河洛路和开元大道等9条道路部分或全部路段的公交专用道建设,线路长度总计130.15公里。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
2. 公交专用道路权保障。加强社会车辆侵占公交专用道路权违规行为的监控和处罚。借鉴外地做法,在公交专用道沿线部署电子警察拍摄点、交通监控点等监管设备,结合公交车辆车载前置摄像头,对公交专用道进行实时监控抓拍,保障公交专用路权。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
3. 多部门协作确保公交优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协调规划、建设等部门科学设置公交专用车道、优先车道、路口专用道、单向优先专用道以及路口信号优先等,确保公共交通车辆的路权优先和信号优先。到创建期末,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达到10%。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交集团
创建期内,加强服务于黛眉山、小浪底等景区客流的公共交通运输组织,开通至景区的旅游公交专线,完善公交与水运码头间的换乘接驳设施,在黄金周、小长假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开通旅游公交专线,提升旅游客流中公共交通的分担率和吸引力,不断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将洛阳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 智能公交管理系统。2019年底前,基于综合交通协同指挥平台,建立洛阳智能公交管理系统,主要涉及洛阳市公交运营、监管、出行服务三个层面,主要包括公交智能调度、公交行业监管、乘客出行服务三大应用平台和智能公交站亭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 综合交通协同指挥中心。2019年底前,基于洛阳智慧城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集信息加工处理、实时监控、应急联动及公共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交通协同指挥中心。通过集成交通基础设施信息、货运物流信息、停车信息、视频监控信息、紧急救援信息、公共交通信息等,实现交通信息的综合采集、共享与交换,形成长效交通运行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存储和发布机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3. 交警综合应用管理系统。2019年底前,依托洛阳智慧城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集信息交换与共享、快速反应决策、统一调度指挥、多渠道实时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全市统一的交警综合应用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智能化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1. 公交企业深化改革。2018年底前,整合城区公交资源,完成市公交集团深化改革工作,保障公交公益属性,为公交企业财政补贴和行业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法制办、工商局、审计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2. 全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加快城市近郊区的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扩大城市公共交通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到创建期末,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绩效评价和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并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制定并落实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评标准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公共交通企业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4.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落实机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规范,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周边和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走廊沿线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周边区域协同发展,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公共交通用地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增值效益反哺机制,保障用地综合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局、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5. 建立职工薪酬增长长效机制。基于《洛阳市城市区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办法》,建立与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的职工薪酬增长长效机制,保障职工待遇。确保到创建期末,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社会在职人员平均收入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交集团
1. 交通组织优化。研究中心城区特定区域交通流量管制措施的可行性和适用条件,并适时推行;在交通拥挤区域的支路,结合路网实际,科学设置单向交通,优化区域交通组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 城市停车管理。构建动态收费机制。将停车收费作为价格杠杆,通过提高小汽车出行成本,调控个体机动化出行行为。构建分区差别化停车收费机制,逐步提高非居住地及城市功能中心停车收费,并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进行动态调节。
牵头单位:市停车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
(十一)公交都市创建舆论宣传工作
1. 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社、网站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公共交通出行文化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局,市公交集团
2.“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广泛动员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营造“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市公交集团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机构保障
1. 成立公交都市创建推进工作委员会。为推进洛阳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公交都市创建任务,特成立公交都市创建推进工作委员会。
推进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李松民同志兼任主任,翟振朝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升级、车辆装备购置以及企业补贴、补偿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二是公交场站建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三是新建、改建道路港湾停靠站、站亭(牌)等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四是新开辟、调整线路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五是公交专用道及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设置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六是公交都市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宣传推广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2. 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公交都市的实施工作,由公交都市创建推进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协调公交都市创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控,确保实施方案达到预期目标。
1. 落实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思路,市政府组织编制“十三五”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定位及公交都市发展目标,明确公共交通关于规划、建设、用地、路权、资金、财税扶持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实施意见,推进全市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2. 完善公共交通技术标准体系。结合国家和省对公共交通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标准化研究,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车辆配备与更新、服务监管、补贴补偿、公交智能化、城乡一体化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规范化发展,保障公交都市各项创建任务有据可依。
(三)城市公交用地保障。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首先,解决公交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监管,规划公共交通用地在完成拆迁补偿后,由政府收回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以上的建筑工程或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公交场站设施,实现同步开发。其次,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所获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弥补公交企业运营亏损。
(四)资金投入保障
1. 建立稳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投入机制。将城市公共交通纳入公共财政保障重点,将每年城市公共交通实现创建目标所需资金列入当年市财政预算,重点保证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站亭、公交智能化、公交专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车辆设备购置和更新的投入。
2. 依据成本规制切实落实财政补贴。根据洛阳市城市公交行业发展实际,不断完善《洛阳市城市区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办法》,对公交企业合理的政策性亏损进行全额补贴。
3. 推动公交场站综合开发,收益反哺公交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促进公共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通过综合开发收益,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监督保障
1. 成立公交都市监督委员会。成立由政府、公交企业、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市民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的公交都市监督委员会,对各区、各部门落实市政府公交都市发展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并且将结果报送市公交都市创建办公室。监督委员会可组织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检查工作进度,并将相关单位落实情况报公交都市创建办公室核实后,视情况由新闻媒体进行跟进报道。
2.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洛阳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和工作任务,细化考核评价体系,逐年与牵头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对各区、各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通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将创建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各牵头单位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配合单位和责任人,细化量化责任,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照责任目标,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洛阳市公交都市创建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
(三)落实进度,强化考评问责。对推进工作成效明显,取得良好效果,并在省和国家验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或完不成工作任务、影响验收通过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洛阳市公交都市创建推进工作委员会名单
2.洛阳公交现状指标值和创建目标值
3.洛阳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
4.公交停车场建设实施计划
5.公交首末站建设实施计划
6.公交专用道实施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