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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三批)

发布时间:2018-07-05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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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洛阳市洛宁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93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与公安路交叉口碧天洗浴中心楼下夜市,占道经营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卫生差。

  调查核实情况:洛宁县永宁大道与公安路交叉口碧天洗浴中心楼下夜市,由地方特色小吃商户自发组织形成临时夜市摊点,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对该夜市进行了多次取缔,夜市商户多次组织人员到县委、县政府及信访部门上访,后经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协调,考虑到社会稳定和方便附近群众生活需求,暂定洛宁县公安路与永宁大道交叉口碧天洗浴中心门口广场为临时夜市摊点。在排查中发现个别商户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炒面、炒河粉等特色小吃存在油烟和噪声扰民现象,商户虽然都自备有垃圾桶和泔水桶,依然存在垃圾乱丢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8日县城市管理局再次召集该夜市所有商户参加会议,要求在停业整改期间认真学习和领会《洛宁县城区夜市管理责任书》内容,按要求整改后规范经营。

二、 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27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有一条曲河,5年前许营村范玉红直接截断曲河养鱼,往河内投放饲料、病死动物尸体,造成曲河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河道截断水位上升,百姓饮用水井受严重污染,百姓无水可吃。水位上升以后直接浸泡许营村小学致使教室变为危房,影响泄洪,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东牛庄村也有人效仿截断养鱼。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许营村范玉红直接截断曲河养鱼,往河内投放饲料,河道被截断后,导致水位上升约3米,举报属实。现场未发现病死动物尸体造成曲河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现象。通过对该村的走访发现,许营村村民家中均有自备井,饮水安全均不受影响。河塘北侧水体最近距许营小学约7米,远端约21米,教学楼共二层,不存在危房现象,村民居住地高于拦河坝上游水面约3米,不存在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情况。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将对县域所有河流及支流违章违规建设项目认真排查,加强日常巡查、水政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完善工作体制、建立河流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河流及支流的安全。

三、 洛阳市栾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0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栾川县栾川金兴矿业公司(白土镇)存在环保问题。1.矿山坑道废渣沿河道堆积多处、沿坡边堆积多处,覆压大片绿色植被,约1亿吨左右,常年扬尘漫天;2.选矿环保设施不完善致河道水浑浊,重金属严重超标;3.两个废弃尾矿库尾矿砂常年扬尘漫天,污染严重。村民多次向乡政府反映情况,至今无人过问此事。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发现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内坑口附近、公路两旁有少量矿渣、废石堆积。排土场(排渣场)内的废石和工业场地内的低品位矿石均为块状,不会产生扬尘,未发现扬尘漫天现象;另经县林业公安局现场勘测,通过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康山矿区卫星图片与栾川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调查成果(2017年)数据比对,显示以上地块为工矿用地,压占状况近年无明显变化。金康选厂和星星印选厂废气、废水、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均符合环评要求;金康选厂450吨/日选矿及配套尾矿库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此环境违法行为,县环境监察中队已立案处理,金兴公司已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了监测验收合作合同,正在开展相关工作;对于金康选厂和星星印选厂不符合清洁生产问题,县环境监察中队已先后2次下发整改通知,且洛阳市环保局已将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选厂(星星印选厂)确定为2018年洛阳市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由于矿区车辆较多,且路面未全部硬化,雨季路面积水流进河道,导致河水部分时段浑浊。经监测,河水不存在重金属严重超标问题。本次举报的两个废弃尾矿库分别是杏树垭尾矿库和大北沟尾矿库,矿库提级改造工程尚未完工,有少量扬尘产生,但未发现坝面扬尘漫天现象,待重新投用后坝面潮湿,且经逐级覆土,扬尘现象即可消除。自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28日,白土镇人民政府未收到群众反映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类环境污染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栾川县环保局督促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路两旁的少量矿渣、废石堆积物进行彻底清理,转运到排渣场;督促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8月1日前,对后母寺工业场地堆放的低品位矿石转运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覆盖,防止扬尘;督促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尽快开展《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康山金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修编工作,并按照新修编的方案逐步对矿区封闭排渣场进行恢复治理。栾川县环境保护局对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康选厂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待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督促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5月底按省、市环保部门要求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 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0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伊川县鸦岭镇下沟村,前几年建了一个沥青搅拌站,距离群众住宅只有二三十米,生产后漫天灰尘,气味熏天,曾向县、乡反映过,但县、乡领导的答复是企业手续齐全。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洛阳纵横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手续齐全,厂界距下沟村居民最近距离52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沥青混凝土成品出料运输过程中存在粉尘和烟气散逸问题。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加大对洛阳纵横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在7月底前做好无组织排放整改工作,逾期整改不到位禁止恢复生产。

五、 洛阳市水务局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0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6月20日洛阳新闻媒体对第十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其中就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量使用洛河水违反“水十条”相关规定的举报案(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22),调查核实结果认为举报不属实。我通过认真查阅近年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用水资料,认为公示结果与事实不符,存在较大出入。1.2007年7月12日,大唐洛阳热电厂向洛阳市自来水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提交了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用量按3.5万吨/天设计的申请,2010年,依据双方签订的供水合同,我公司投资建设了向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中水的管网,改造了供水设备,具备了向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日供应中水3.5万立方米的供水能力,并于当年开始向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中水。但自该供水项目运行以来,由于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仍长期大量取用洛河水,导致本应起到主供作用的中水使用量远远低于洛河水取用量,项目运行后的2011年、2012年、2013年该公司年中水使用量仅为其年总用水量的3.52%、5.67%、8.79%,最高日均用水量为0.34万立方米,距申请日用水量3.5万立方米相去甚远;2013年以来,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迫于合同约束,中水使用量虽有所增长,但仍远低于洛河水使用量,中水使用量最高的2017年,仍不足该企业年总用水量的30%;特别是2018年1至5月,中水使用量仅占其总用水量的15%,日均0.71万立方米(详细资料附后)。2.更为严重的是,在中水供应能够充分满足其使用量的情况下,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借口停用自来水,于今年5月开工建设了年新增洛河用水400万立方米~450万立方米的改造项目,明显违背了“水十条”中“促进再生水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的相关规定。3.同时,自2012年以未,洛阳市地表水资源总量已明显减少,根据洛阳市水务局公布的水资源公报,2016年地表水资源总量16亿方,而2012年为19亿方,减少了近16%,若有条件的企业都如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这般不负责任的大肆取用地表水,现有洛河基本生态需求用水平衡局面将会遭到严重破坏,更会加剧干旱季节下游农业灌溉用水紧张局势,违背了“水十条”中关于“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的规定,降低了洛河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综上所述,我认为,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量使用洛河水,违反“水十条”相关规定事实清楚,恳请督察组领导给予关注,并请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1.洛阳大唐热电厂中水使用量逐年增加,2015—2017年中水使用量均达到合同中约定的使用量,举报反映2014年及以前使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水量属实,大唐热电于2015年给予洛阳北控水务集团适当经济补偿。举报反映中水使用量未达到设计最高用水量日供水3.5万吨的情况属实;2.举报反映大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洛河用水改造项目,明显违背“水十条”促进再生水利用有关规定问题。该项目系该公司新建洛河水代替自来水改造项目,利用原洛河水取水许可证允许取水量的富裕量,是为了解决目前该公司机组需大量使用自来水的问题,工程竣工投用后,原有澄清池循环水处理系统可以处理更多的城市中水,可进一步加大中水使用量。反映该企业新建洛河用水改造项目属实,由于我市并未新增其洛河水取水许可,违背“水十条”不属实;3.举报反映如有条件的企业像大唐洛阳热电厂大量取用洛河地表水,将会严重破坏洛河基本生态需求平衡,违背了“水十条”中关于“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的规定。经调查目前我市伊洛河地表水使用量远低于省政府分配给我市用水指标,且我市新建引黄入洛工程每年从黄河调水进入洛河,补充了洛河生态用水需要。包括大唐洛阳热电厂在内的各用水单位取用洛河水均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阳市水务局加大企业中水使用力度,由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积极的技术措施,不断努力提高中水使用量;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地表水资源,鼓励再生水资源使用;严格执行“水十条”有关规定,从严取水许可审批,落实好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的相关规定。

  切实抓好水资源综合调配工作,充分利用引黄入洛、引畛济涧和故县水库引水等水资源配置骨干工程,实行闸坝联防联控,确保有足够的生态用水满足城区河道需要。

六、 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0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洛阳市嵩县田湖镇田湖村主任杨朋立:1.从2008年至今10年来,在伊河田湖段5公里长伊河内挖沙500余万立方(开挖长5000米,宽200米,挖深5米)。使该段内的防洪大堤毁坏,通往河西的大桥变成了一个危桥;2.2018年1月至4月间,更是恶意毁坏防洪大堤,把破坏大堤开挖后的沙拉到下湾村一个名叫‘小桥沟’的沟内封存起来,存沙量近50余万立方(开挖长4000米,宽40米,挖深3米),等以后再卖大价钱;3.为了存沙,把小桥沟内50余亩耕地的土拉走,并将土卖给‘四河同治’工程,该工程卖土4万立方;4.2018年6月11日至今,天天晚上用20余台大车又开始挖沙、拉沙,这次存放到瑶店村东的一个名叫‘找羊沟’的沟内存放起来,等以后再卖大价钱。”的来信内容基本一致。补充:在省环保巡视回头看这样严峻的情况下顶风挖沙存沙。在6月11日晚,两家同时在一个地方挖沙,只是存放的地方不同而已,一家被执法队封车、封沙,而村主任家挖沙存沙没人管,从6月11日晚到现在天天晚上20多辆大汽车挖沙。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杨朋立从2011年以来一直在伊河田湖段挖沙,办有河道采砂许可证。杨朋立采沙范围位于大桥下游500米,现场未发现破坏大堤和大桥现象。下湾村“小桥沟”存沙是田湖村村民杨学钦,共存放沙石约为7000立方米,占用荒沟4.7亩。没有毁坏防洪大堤现象。杨学钦在荒坡挖土,共挖土3000余方,卖给“四河同治”工程田湖段负责人冯永幸,用于防洪大堤绿化。田湖村村民杨永刚在瑶店村东的“找羊沟”存沙,是从伊川县鸣皋镇干河村购买的,拉沙从6月10日开始存放,6月15日凌晨3时结束,共存沙1900立方米。未发现2018年6月11日至今,天天晚上用20余台大车又开始挖沙、拉沙的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嵩县水利局对杨朋立私自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罚款1.5万元;杨学钦违法采土被罚款10800元;杨永刚临时占用荒地存沙被罚款3495元。嵩县县政府责令县水利、公安等部门认真开展为期三个月河流清洁行动,进一步规范嵩县河道采沙秩序。

  问责情况:给予田湖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朱红旗诫勉谈话;给予县水利局副局长黄冠、纪检组长王天水诫勉谈话;给予嵩县河道所所长翟丽明行政警告处分。

七、 洛阳市宜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1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宜阳县北城区段村村十字路口花坛西南角,家鑫购物广场对面路南的公有土地上,破旧建筑和私搭乱建卫生环境极差苍蝇乱飞,垃圾及脏臭水遍地村民意见很大,此事我们多次向县领导反映后,用蓝铁皮围了一下,治标不冶本,现场铁皮里外更脏更乱了,环境条件极差,并又开始卖小吃,直接影响村民身心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举报的地点位于宜阳县北城区家鑫购物广场对面。经了解,该处曾有蓝色铁皮围挡、破旧建筑、流动早餐点,垃圾周转箱外有散落垃圾现象。现场有长约20米、高约2米的新建艺术白墙一堵,水泥硬化地面约200平方米。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8日已清理整顿到位。下一步,宜阳县相关部门加强对此处的监管。

八、 洛阳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57

  反映情况: 洛阳市高新区孙旗屯乡前五龙沟村,有人到处乱倒垃圾,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点位于前五龙沟七队,该处为荒沟,是前五龙沟村附近居民平时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无人管理,现场杂乱。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孙旗屯乡在前五龙沟七队增设20个垃圾桶,防止附近居民乱扔垃圾。同时新增保洁人员5名,增加垃圾清理频次,每天对垃圾进行收集和清运,确保垃圾不积存,所有垃圾由专业保洁公司集中清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高新区管委会责令孙旗屯乡人民政府加大对前五龙沟村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加强巡查管控,网格员和包村干部定期巡查,一经发现存在倾倒垃圾现象,从严查处。

九、 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71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车村镇鹿鸣村一家采砂场,昨天举报后,今天上午就开始转移厂内的化工废料(化工废料掺入砂中销售)。该采砂地点是大鲵保护区。砂场有保护伞。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9日,嵩县水利局、车村镇政府和鹿鸣村村委会现场检查,黑龙沟砂场原址外主河道上下200米及河道均未发现砂石原料堆放现象,未见化工原料,但砂场河道边上仍堆有砂石料。现场了解,2017年年底前黑龙沟砂场卖给村民楚新光2000方砂,楚新光将所购买砂石料暂存于该砂场。由于砂厂存砂处场地松软,楚新光从木植街萤石矿拉来尾砂200余方铺垫存砂场地。2018年5月上旬,楚新光将购买的2000方砂石全都拉走。7月1日,嵩县环境保护局对该砂场上下游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值及氟化物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经走访鹿鸣村村委会及村民,鹿鸣村村委会证明该村区域内无化工厂,不存在固体污染废料。嵩县移民管理局指派嵩县渔政渔船监督检验管理站渔政执法人员,对黑龙沟砂场是否位于嵩县大鲵保护区进行了现场调查。此砂场不在嵩县大鲵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内。经车村镇纪委和车村镇公安派出所联合调查,黑龙沟砂场依法持有采砂许可证,该砂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正常生产,其间也未出现因违规生产被群众举报问题,许可证到期后自行停止生产。该砂场因2018年未依法取得采砂许可证,一直停产至今。未发现该砂场存在顶风违规和当地有保护伞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30日,车村镇政府组织机械设备彻底清理河道边上的砂石料。在下步工作中,嵩县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河长制,不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确保辖区内河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十、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85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下蔡店村主任韦占青,在村西头建了一个养猪场,粪便随意排放路边,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汝阳县蔡店镇下蔡店村村委会主任韦占青在村西头建了一个养猪场,有容积80立方污水沉淀池,污水经过沉淀后资源化利用,圈舍内粪便清理后资源化利用,不存在粪便随意排放路边现象,但存在粪便臭味扰民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蔡店镇人民政府动员鼓励韦占青将饲养的生猪及时销售或拉走,韦占青自愿退养;由蔡店镇人民政府指导督促韦占青拆除养殖设施,清理圈舍及沉淀池内粪便,对场地彻底消毒,消除污染。

十一、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01

  反映情况: 洛阳市汝阳县柏氏乡水磨村,1.五组村民亢福成建了一个养猪场,距离村里小河很近约50米,粪便、污水随意排放。2.五组村边亢丁伟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村内小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汝阳县柏树乡水磨村五组村民亢福成没有养猪场,应为水磨村五组村民亢丁伟养猪场,距猪场外自然河沟距离较近,雨天有污水外溢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政府责令柏树乡人民政府鼓励动员亢丁伟出售或搬走存栏生猪,亢丁伟自愿退养,并由柏树乡人民政府指导督促亢丁伟拆除圈舍内养殖设施,清除粪便及沉淀池污水,进行消毒处理,消除污染。

十二、 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11

  D410000201806290008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车村镇鹿鸣村,有个沙场,无证经营,低价买入化工原料掺到沙里再卖掉。群众在6月27号上午、6月28号下午6~7点向中央督察组打电话反映,6月28号晚上8~9点在沙场搜集证据的时候,沙场老板给车村镇派出所打电话将举报人带走,关到了嵩县看守所。至今该沙场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后续会给督察组寄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嵩县车村镇鹿鸣村有个砂场,位于该村黑龙沟,由嵩县瞎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建成投产(以下简称黑龙沟砂场)。业主为张战广,持有采砂许可证。2018年6月29日中午嵩县水利局、车村镇政府和鹿鸣村村委会现场检查时,黑龙沟砂场原址外主河道上下200米及河道均未发现砂石原料堆放现象,未见化工原料。7月1日,嵩县环境保护局对该砂场上下游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值及氟化物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经走访鹿鸣村村委会及村民,鹿鸣村村委会证明该村区域内无化工厂,不存在固体污染废料。经与公安部门核实,拘留吕世强与砂场搜集证据无关。2018年3月7日吕世强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车村派出所已经立案侦查,在侦查期间吕世强外逃。6月28日晚,发现嫌疑人吕世强在黑龙沟附近出现,随即抓获吕世强依法拘留。目前,只发现黑龙沟砂场2017年8月擅自占用集体耕地667平方米的违法事实,国土局已经于2018年4月23日罚款13340元,非法占用土地已复耕。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下步工作中,嵩县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河长制,不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确保辖区内河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十三、 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12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中心医院锅炉,属于未批先建,无环评手续,环境违法噪声等问题,6月13日已经向督察组反映过,6月21号公示结果称全部不属实,不真实,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希望督察组核实检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单位是洛阳市中心医院,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西工区于2018年6月15日、6月17日、6月24日、6月30日分别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燃气锅炉正常运行,锅炉噪声(包括启动时噪声)较低,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对该锅炉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近期省市环保督察组核查组都曾到场核实过,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而且该单位有环评审批手续。西工区安排执法人员对锅炉房最近的9号居民楼进行了入户调查,被走访户大部分表示满意。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将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十四、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30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小寨村君佑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气味难闻,距离居民区的备用吃水井过近。投诉人六月十几号通过手机上的app掌上洛阳网看到公示结果是属实的,29号11:30看到的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63公示结果是部分属实。因此投诉人反映洛阳市孟津县环保局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君佑养殖场实际为河南康地华美牧业有限公司,位于会盟镇小寨村,2017年7月10日开始养殖,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晾粪场和四级污水沉淀池。经调查,该养殖场5月将产生污水经处理综合利用时在院内西侧耕地内形成渗坑,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处以罚款20万元,并按照程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现已恢复原状。距最近的居民约57米,在住户处可闻到少许猪粪发酵气味;东北方向有1眼农田灌溉井,距养殖区120米左右,经村委会证实,该井自2001年打成后只用于小寨村一组、三组浇地使用,从未作为饮用水井使用;投诉人三次投诉的内容不完全相同,查处的公示结果也不完全相同,使投诉人产生误解。同时,现场调查期间,工作组邀请会盟镇小寨村群众代表一道认真查看现场,群众代表对交办处理情况表示满意。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会盟镇政府委托洛阳黎明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监测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及时清除粪污、在猪饲料内添加有效生物菌群和堆粪场喷洒专用除臭剂等措施,尽量减少无组织气味产生;孟津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加大环境检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责令县畜牧局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养殖污水和粪便经处理后综合利用。

十五、 洛阳市伊滨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4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东庞村19组有一家生产铁箱的德美公司,原来是村民张建军的宅基地,后来他把村里的基本农田都圈了起来,变成了工厂,从事家具喷漆、烤漆等生产加工业务,排放了大量有毒废气,并且生产时噪音很大,严重污染了环境。最可恨的是有近百吨的货车不断进出,使来信人家的墙体多处产生裂缝,砖块掉落,变成了危房。这个事情从2017年3月起不停给上级反映,先后到村里、镇里、伊滨区和洛阳市信访局诉说,但至今没有结果。为什么已经确认了德美公司非法占用耕地,但时至今日还没有恢复土地原状?为什么没有环评手续的污染企业还在生产?为什么对环保投诉置之不理?为什么对噪音污染不解决?我家的房子严重受损,可镇里的有关领导却说这个屋有裂缝了,不住就行了嘛!

  调查核实情况:洛阳德美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庞村镇东庞村,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经检测,德美公司废气和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举报人住房南墙新旧墙体结合部位确实存在裂缝,但不能确定由车辆进出造成震裂。该企业有两次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伊滨区国土分局已于2013年6月、2018年4月两次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到位,因该企业违法用地部分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目前正在完善用地手续。2017年3月以来,举报人将上述举报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分别向镇、区、市级部门进行反映,区、镇、村均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或调解,但举报人不满意,仍继续进行信访投诉。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滨区管委会责令区国土分局督促企业加快完善用地手续;区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督促德美公司科学调整生产工序及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影响。伊滨区管委会责令庞村镇政府联系鉴定机构对其房屋情况进行评估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德美公司与举报人做出相应调解及赔偿,尽快解决此信访纠纷。

十六、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5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长期以来,孟津县榕拓炼焦厂(位于连霍高速与二广高速交叉口西北角),与孟津县不法人员勾结,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尤以晚上后半夜为甚,随意排放废气,给东边村庄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高速上通过的车辆只要经过刺鼻的气味就钻进车内,紧闭车窗也没用。虽多次反映,孟津县一些人敷衍下就不管了,这个厂的实际控制人是王跃峰。我们恳请督察组彻查这个企业的污染,并打掉它的保护伞。

  调查核实情况:孟津县榕拓炼焦厂实为洛阳榕拓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孟津县平乐镇张盘村。年产100万吨冶金焦化项目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齐全。经调查,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和验收配套建设有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设备及工艺均符合环保批复要求。县环保局不定时对焦化厂进行昼查、夜查和驻厂监管,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企业与不法人员勾结违反环保规定生产问题;安装有24小时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在线监控数据出现超标情况均已立案查处。今年三次监督性监测显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经走访群众,因生产工艺限制,在出焦、推焦、熄焦等工段短时段内会短暂排放少量无组织废气,张盘村东边白天和夜间、南边高速路上能闻到异味。焦化厂在2003年批复前原名为“孟津润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为洛阳润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其法人代表为王跃峰, 2008年9月公司转让并变更为“洛阳榕拓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法人代表为林锦斌。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加强监管,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并加大监测频次,督促企业采取降尘控烟措施,消除异味。县环保局督促企业加快“熄焦工艺改造”进度,从根本上消除外排水蒸气外排和产生异味情况。

十七、 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5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嵩县大章镇九仗沟中金公司下面有一石料厂,污染环境,白天停工,晚上施工,进出车辆扬尘大,污水流到伊河。

  调查核实情况:被举报的为嵩县顺建砂石有限公司,经调查组认真调查,外来购买该公司砂石的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的现象。企业自2018年5月3日因物料“三防”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被嵩县环保局立案处罚,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场内无生产原料。经走访询问周边群众和夜查,未发现有白天停工晚上施工的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嵩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治污能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嵩县政府责令大章镇政府落实好对该企业的属地责任监管,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

十八、 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6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库区乡南屯村五组四号村民举报: 2012年始嵩县原国土资源局在洛阳市大型饮水源保护地(陆浑水库)建上百栋别墅,已烂尾多年。2013年嵩县原国土资源局在未安置,一分钱未付情况下,毁占我家,致使我至今都无家可归,四处流浪,久积未果。”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洛阳市嵩县库区乡南屯村区域内,属洛阳泰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嵩县人民政府核发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洛阳泰安置业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经营,所有建筑为联排公寓,不属于别墅。该项目于2013年底已完成大部分工程量,因资金周转等问题,之后处于停工状态。举报人反映的被毁占的原老宅基地上的三间土瓦房。2010年,嵩县人民政府在项目征地时,将征地补偿款及时拨付给村民组,信访举报人所分得补偿款,已由其大哥代领。而原老宅基地上遗留的三间土瓦房屋,由其房屋继承人叔父之子自行拆除。举报人认为该房屋由嵩县库区乡政府和嵩县国土资源局将其强拆,不断上访。对此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认定举报人反映问题失实。举报人不同意,经嵩县人民政府复查委员会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复核后,县政府依法维持该处理意见;市政府以洛政信复(〔2014〕14号)信访事项复核决定书,依法维持了嵩县人民政府复查意见,此信访事项终结。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嵩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烂尾楼”问题。目前县政府正与河南伊电集团洽谈对接,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项目改制,收回财政资金,盘活国有资产。因信访举报人长期在外打工,责成责任单位加强与其联系,待核实情况后落实政策,并给予经济救助。对出现工作不认真、不积极的,将从严追究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十九、 洛阳市瀍河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6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瀍河区塔湾社区机车工厂老招待所院内,有一家老六烧烤城,离居民住房只有几米的距离,平常一到晚上6点多就开始冒大烟,而且烧烤烟味呛人,周边气味难闻,上边来检查的几天很好,检查的人一走马上又开始冒烟。

  调查核实情况:瀍河区老六烧烤城,位于瀍河区启明东路2号机车厂老招待所院内,主要经营小吃,经营面积200平方米,拥有烧烤净化炉一台,液化气灶一台,油烟净化器二台,19张经营餐桌。老六烧烤城烧烤房距离西侧的机车家园小区居民楼17米。该烧烤店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双油烟净化装置。现场发现,在烧烤时存在少量油烟没有被净化器收走,逸散至周围,致使烧烤房周围有烧烤气味轻度扰民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瀍河区相关部门要求该烧烤店在烧烤油烟已有两级净化的基础上,再加一级净化设施,达到三级净化,进一步对烧烤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同时在现有烧烤炉上边加装油烟收集罩,对可能逸散的油烟进一步收集,然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确保所有烧烤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要求该店对原有两级净化设施定期进行清洗,使油烟处理效果保持正常。

二十、 洛阳市孟津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5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从2001年春开始,洛阳市孟津县麻屯镇薄姬岭村砖厂在村生产粘土砖,它的各种手续是以沙石岩为材料,而实际是以耕地取土,生产粘土砖。我村于2016年定为省第四批古文化居民保护村,保护中心位置就是砖厂及周边,2016年10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新立因去砖厂要其停电,被县局级干部史战卫(砖厂总老板)到镇里做了“工作”后找了一个其他理由免职,村支书砖厂法人担任。砖厂东不足40米,是一棵市级保护的千年古树,现在因砖厂取土,该树已严重退化。该砖厂在我村不仅占用耕地,而且因取土造成尘土飞扬,噪声很大,用煤烧砖有烟尘。砖厂拉砖的车辆,因大部分无行运证,都是在凌晨或晚上拉砖,不仅影响了村里正常休息,而且已将我村十四组、五组及其他路面压坏,我们多次向镇政府及土地部门反映,回答是:“已责任停产和罚款”但实际就没停产。

  调查核实情况:孟津县常袋镇新兴页岩烧结砖厂位于常袋镇半坡村境内,年产1.2亿块页岩烧结砖项目各项手续齐全。主要设备4.6米断面双通道隧道窑2座、破碎机、双轴搅拌机、双级真空挤砖机等。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车辆冲洗装置、烟气脱硫塔等污染防治设施。2018年6月2日,因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未与省市平台联网而断电停产至今。经调查,该厂按审批要求规定使用建设用地,现有设施与专业生产页岩砖相匹配,缺乏生产黏土实土砖的晾晒场所,生产的烧结砖虽掺有黏土,仍属于页岩烧结砖;现场引火煤未超出工业用煤硫含量要求;2018年5月,废气经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原料通过加盖帆布篷,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等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生产期间,取土区有雾炮喷淋抑尘等环境保护设施,2016年9月经县环保部门监测,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2016年10月,有2次网络论坛发帖反映,县国土局均给予网络回复,因发帖人没有联系方式,无法当面答复。全县目前无“古文化居民保护村”称号的村落;砖厂东侧取土点距古树67米处有一棵挂牌二级保护树龄为400年古树,归薄姬岭村村委会管护,目前生长状况良好;原村党支部书记王新立未向麻屯镇政府反映过对该厂采取停电措施,且王新立被免职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经镇纪委调查,史战卫本人与该砖厂无任何关系,也未有干涉村党支部和村委人事任免情况;该厂目前已停产,无运输车辆外运,但有反映无证车辆拉砖情况。砖厂通往麻聂路的道路有一定程度损坏,镇政府已列入整修计划,年底前改造完成。路面压坏问题麻屯镇政府曾在网上收到过群众投诉,并在网上进行了回复说明,但因投诉人未在网上留联系方式,当时无法联系到投诉人。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督促该厂按照整改标准,按期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再恢复供电;责令相关部门和麻屯镇政府,履职尽责,确保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孟津县政府责令县交通局对企业进行约谈,在后续生产经营中,规范运输行为,减少对村道的损害。孟津县政府责令麻屯镇按照道路整修计划,按期完成村道修复,保证群众顺利出行。

二十一、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6月14日举报“洛阳市孟津县麻屯镇宋岭村与洛阳市西工区蒋沟村是以沟为界,此沟是涧河的一条支流,由于在西工区蒋沟倾倒洛阳热电厂煤灰,形成近五十亩大堰塞湖……”6月21日案件交办洛阳市后,西工区孟津县有关部门到现场查看,现东沟工业污水和三个雨水管道相连通的排水口已填埋二个,生活垃圾上面加盖了黄土。以现场未查找出的黑色塑料排污管为由草草收场。真实情况是污水管道就在龙祥东路东侧8米深左右处。投诉人要求:查出的黑塑料排污管的源头。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投诉的龙翔东路为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内的规划建设道路,在路基下铺设排水管网和给水管网。工程于2015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16年7月投入使用。经调查,宋岭村东沟为自然沟壑,有群众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6月23日前已将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后用黄土覆盖;龙翔东路南端在宋岭村五组,为断头路。该道路地下铺设有三道管网,东侧为直径600mm水泥污水管,西侧为直径1200mm水泥雨水管,雨水管的外侧人行道路下为直径300mm黑色给水塑料管,在施工期间排水管和给水管是同时平行进行的,群众误认为黑色管道是排污管道,实际为黑色PE给水管道(上边安装有消防栓)。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责成麻屯镇、县水务局安排龙翔东路建设方和县水务局专业技术人员向群众讲明道路规划管网建设情况,包括两侧路基下布设的雨水管、污水管和给水管具体位置情况。麻屯镇政府对上游污水源头进行截污纳管,接入污水泵站,送至麻屯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该措施已落实到位。

二十二、 洛阳市栾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4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栾川钼矿对西峡水质的污染,铝矿开采洗一吨钼矿石需二吨左右的水,而且还要添泡发碱、煤油、松节油、COD等化学品,产生大量有毒废水,流入灌河。目前,国际上还没有有效的办法对此进行无害化处理,只能修建尾矿调节坝、建尾矿库,把有毒废水和废渣拦起来。灌河被栾川这些镇污染后流经卢氏的南部个别乡镇,经过西峡大半境后流经西峡县城。

  调查核实情况:所反映问题涉及的灌河,全称为老鹳河,发源于栾川县冷水镇南泥湖村。老鹳河流域栾川境内三乡镇近年来共有生产的钼选矿企业5家(其中,冷水镇4家、叫河镇1家,冷水镇的4家企业尾矿库均在黄河流域),均为合法企业。栾川县育河流域的钼矿开采均属露天开采,开采过程中仅需少量的抑尘用水,不产生废水;钼矿石是利用破碎、球磨、浮选工艺进行加工,而不是所谓的“洗”矿,加工1吨矿石只需要补充约0.5吨新鲜用水,在选矿过程中根据矿石性质一般情况下只需加煤油和2号油即可,只有在矿石中滑石含量较高的情况下才加入少量的水玻璃(又名泡花碱),产生的尾矿废水处理后,全部进入选厂循环使用,不会进入河道流入老鹳河。根据环保部每年的质量考核监测情况、洛阳市每月一次的考核监测情况以及栾川县环境监测站每周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情况,育河前龙脖断面(即老鹳河栾川出境断面)近年来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未发现污染下游情况。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栾川县将进一步强化对老鹳河栾川流域三乡镇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步伐,并加强监督性监测,确保老鹳河栾川出境水质持续改善。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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