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洛阳市吉利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34
反映情况:洛阳市吉利区韩庄村垃圾处理厂对村子的饮用水有污染,新打的水井抽出来的水是绿色的,无法饮用。对洛阳日报上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吉利区垃圾填埋场手续齐全,建设有防渗、渗滤液导排、填埋气体导排、雨污分流等完善的系统,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垃圾渗滤液处理后的水经检测合格后,用于车辆冲洗、厂区花草树木绿化浇灌和地面、道路防治扬尘的喷洒。吉利区环卫部门每年定期对厂区周围5个监测井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韩庄村现有2眼饮水井,分别凿挖于1992年和2016年,目前在用为老井。根据2018年6月14日对老井进行的水质检测结果显示,饮用水井水质符合标准。现场刚开始抽水时,确实短暂出现水色发绿现象,随后就变清澈。村委会初步判断为管线(约300米)内原来的存水时间较长导致水色发绿,将存水排出后井水清亮、无颜色,无异味。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吉利区农工办正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韩庄村饮用水井重新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二、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40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小寨村,君佑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气味难闻,距离居民区的备用吃水井过近。投诉人通过手机上的app掌上洛阳在6月9号看到公示的结果是属实的,29号11:30看到的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63公示结果是部分属实,把君佑养猪场旁边的小养猪场拆了,君佑养殖场还在继续排污,因此投诉人反映洛阳市孟津县环保局不作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君佑养殖场实际为河南康地华美牧业有限公司,位于会盟镇小寨村,2017年7月10日开始养殖,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晾粪场和四级污水沉淀池。经调查,该养殖场2018年5月将产生的污水处理综合利用时,在院内西侧耕地内形成渗坑,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处以罚款20万元,并按照程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现已恢复原状。经现场测量,距最近的民居约57米,住户处可闻到少许猪粪发酵气味。东北方向有1眼农田灌溉井,距养殖区120米左右,经村委会证实,该井自2001年打成后只用于小寨村一组、三组浇地使用,从未作为饮用水井使用。投诉人三次投诉的内容不完全相同,查处的公示结果也不完全相同,使投诉人产生误解。目前,企业养殖粪污经过处理后还田综合利用,旁边李海轩养殖场已腾空猪舍,实现关停。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会盟镇政府委托的洛阳黎明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监测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县畜牧局、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采取及时清除粪污、在猪饲料内添加有效生物菌群和堆粪场喷洒专用除臭剂等措施,尽量减少无组织气味产生;孟津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加大环境检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责令县畜牧局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养殖污水和粪便经处理后综合利用。
三、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41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陶营乡陶营村,1.附近居民在南寨壕上建厕所粪便排放在南寨壕河沟内。2.宋聚发、马站武养猪场粪便污水排放在南寨壕内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陶营村南寨壕沟附近居民在自家门前建有旱厕15个,每个面积约1.5平方米左右,都建有简易沉淀池,粪便沉淀后农户定期运出用于土地施肥,废水除浇洒周围菜地外排入门前的南寨壕。汝阳县陶营镇陶营村宋聚发2014年在南寨壕边自家宅基地上建有猪舍,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养殖规模20头,该户属家庭养殖户,家中建有化粪池,定期将化粪池清运到村外晾晒,用于自家土地施肥。2018年7月1日经现场勘查,该户于2017年3月已停止养殖活动,但猪舍未拆除,有异味。汝阳县陶营镇陶营村马占武,于2010年5月在陶营村南边距离农村居住区550米左右建有一个养猪场,属规模以下养殖企业,有工商营业执照,场名为汝阳县陶营镇陶营村康旺养殖场,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210头,年出栏生猪380头左右。该场场址远离居民区,沉淀池、晾粪场均正常使用,粪便晾晒后用于本人承包土地施肥,符合规模以下养殖企业有关规定,未发现粪便外排现象,现场确有异味产生。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完成陶营村南寨壕周边环境提升,旱厕全部拆除取缔到位,镇政府正积极申报农村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项目,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宋聚发家内养猪设施自行拆除完毕,并对其宅院进行彻底清扫和灭蝇消毒。镇政府联合汝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陶营分所,对马占武(康旺)养殖场加强规范操作和环境治理。
四、 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08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河南村春天牧业养猪场,占地面积400多亩,距离村庄很近,粪便随意排放,臭气熏天,苍蝇滋生,污染环境,污水排入农田,把树木烧死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投诉的养猪场为河南省春天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安县城关镇河南社区。企业四周由山体阻隔,卫生防护距离能够满足环保相关标准要求。企业建设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全场雨污分流,各车间养猪粪尿通过封闭管网收集到集污池,然后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固肥作为有机肥还田,粪水进入厌氧发酵罐产生沼气。现场未发现随意堆放现象,但有异味。企业能够定期开展清理卫生死角、粪便发酵无害化处理等。每天使用除臭剂进行作业,降低异味,现场对沼渣堆放场及场区进行环境除蝇。企业委托检测公司对猪场厂界进行现场采样检测。经检测,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二级标准要求,属达标排放。猪场对生活、生产污水,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贮气一体化污水贮池,沼液沼渣贮存池有“三防”措施,厂区外未设置排污口,沼液用于400亩无公害果林施肥和南李村镇花沟村牧草进行灌溉,不存在污水排入私人农田现象。经现场调查未发现公司周围树木有枯萎死亡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管理,要求公司在猪舍安装配套设施24小时对猪舍进行除臭,在饲养过程中通过调整喂养饲料,降低臭气产生。
五、 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26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西沟村联洼大队,有人非法采矿上千亩,据说有一小部分是万基企业的矿山,破坏生态环境,扬尘污染严重,一直无人处理,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反映的矿区位于石寺镇西沟村楝凹组,全部属于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新安石寺铝土矿。该公司分三次在石寺铝土矿范围内办理临时用地批准书,共办理临时用地149.68亩。该矿于2016年10月18日,按照新安县委会议纪要的要求,对矿区土地进行复垦和地质灾害治理。目前,该矿区已复耕土地65.29亩。2017年11月15日,市政府实施“封土行动”,该矿停工至今。目前,该矿区已复耕的土地植被良好,但因为时间较长,原覆盖防尘网存在老化现象,大风天气可能会有扬尘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政府要切实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各矿山企业落实《新安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实行“采区围挡、裸露修复或覆盖、洒水降尘、雾炮作业、湿法作业,密闭运输,清洁上路”等措施,保持湿润无扬尘。县政府专门成立复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和具体措施,确保于8月20日前将所有矿区复耕到位。新安县政府责成石寺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开展全天候不间断检查、巡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六、 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32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上寨村,村路边上垃圾站位置不对,臭气难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更换位置。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内容中的垃圾站为可移动式垃圾转运箱,位于上寨社区村口路边一拆迁房处,用于收集附近居民生活垃圾,现场有异味。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7月2日,西工区红山办事处已安排人员将该处垃圾转运箱移走,对放置垃圾箱的场地进行彻底清扫、冲洗及药物消杀。对于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收集问题,由红山办事处给周边每户居民门口配备一个塑料垃圾桶,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西工区将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收集、清理、转运辖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给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七、 洛阳市工信委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81
X41000020180629011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与“在取缔散乱污企业中,国家和省政府明确发文规定散乱污企业取缔的责任部门是环保部门,全省18个省辖市只有洛阳市在2017年把取缔散乱污企业的职责由市环保局移交给市工信部门,理由是环保部门干得不好。由于工信部门没有环评职责权限,也没有专业手段,甚至连执法资格也没有,在工作中他们忽左忽右,有些没有污染的机加工企业也全给取缔了,造成很多企业的损失,真正有隐性污染和超标排放的企业他们根本看不出来,只要有环评手续他们就认为是合法的。最新的政策,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第35页明确取缔散乱污企业是省环保厅的职责,而到了3月洛阳市《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 37号)里,市环保局就没有了这项职责,放在了市工信委的职责里”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洛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就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各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在3月19日召开的第二次周例会上,依据“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借鉴河北等外省先进经验,结合“洛阳市中小型工业企业众多”的实际,本着有效推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的原则,会议决定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牵头部门由市环保局调整为市工信委。2017年,洛阳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由市工信委牵头以来,市环保、国土、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小散乱污”企业的界定标准,结合部门职责分工,从环保监管、土地规划、工商注册等多个方面助推整治任务有效推进,全年包括拉网排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治、对账销号、回访巩固等五个阶段。因市工信委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中的出色表现,2017年市环境攻坚办推荐洛阳市工信委为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先进单位,201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关于表彰2017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予以表彰。实践证明,洛阳市调整“小散乱污”企业的部门分工,不仅未影响整治效果,反而充分调动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带头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也极大改变了过去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大环保格局在我市逐步形成,对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洛阳市政府依据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和产业结构,编制了《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该《方案》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6条,采纳42条,未采纳4条;鉴于2017年洛阳市“散乱污”整治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市工信委提出的“关于将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牵头部门调整为市环保局的建议”未予采纳,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37号)中明确“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任务牵头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因此,洛阳市政府在执行“取缔散乱污企业”任务中,不存在“市环保局没有这项职责”的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攻坚工作,以圆满完成任务为目标,以有利推动工作为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牵头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并不完全拘泥于上级部门责任分工。然而,本投诉事件也充分暴露出一些职能部门仍未能树立“大环保”意识,环保理念仍需提升。洛阳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充分认识洛阳市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形成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的“大环保”局面,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八、 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87
X41000020180629000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举报洛阳涧西大唐洛阳热电厂正大门南玉凤饺子馆的正对面,国荣食品和天朋汽车修理厂院内有好几口地下井,有人无证开采和使用,偷卖地下水以及洗涤厂洗布排污等违法行为。地下水在城市人口密集区每天抽出几百车,以后造成地陷可能性极大,无证开采,洗涤剂排污,忽视法律,造成极大危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国荣食品和天朋汽车修理厂院内有水井一眼,该井为涧西区龙泽宾馆用品经营部的自备水井。经了解,该单位建有双管道水源,一部分用自来水,另一部分用地下水,地下水为补充用水。企业于2016年办理了取用地下水相关手续,取水许可在有效期内。地下水和自来水都装有水表。调取该单位水表数据,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该单位共取水6911吨,平均每天取水19吨左右。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涧西区政府责令涧西环保分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要求该企业安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确保达标排放。市水务局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取水许可专项检查和排查,规范取水用水秩序。
九、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8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海有源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是孟津县教育局副局长许元石的私人企业,公司消防环保均不达标,因本人权大公司还在生产。许局还有一家木工厂,厂子虽小但效益好。
调查核实情况:洛阳海有源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孟津县城关镇九泉村,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固废暂存区等。反映的木工厂实际为孟津县宝宝乐木工厂,位于孟津县城关镇九泉村,有营业执照,主要产品是家具、幼教玩具及器材。经调查,洛阳海有源农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停产至今,未发现有生产迹象,未办理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手续。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于2018年7月3日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临时查封决定书》,对该公司整个区域进行查封,县纪委已于2017年7月5日对许元石妻子曾担任洛阳海有源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许元石未如实申报个人事项违纪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该公司主要是对以前售出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和维修(更换零部件)。孟津县宝宝乐木工厂由于市场因素,目前车间内无原料、无设备、无产品,企业已不存在。县工商局出具证明,许元石及其家属均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未经营任何木工厂。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合法生产;责令县消防大队对洛阳海有源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无消防相关手续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县环保局待洛阳海有源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恢复正常生产时对其进行监测并加强监管。
十、 洛阳市宜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2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出事前: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洛阳市宜阳火车站南,私自加工一套简易设备大量生产高浓度氨水在出售,气味呛人,基本每个月都会多次闻到刺鼻气味熏得让人睁不开眼睛,有恶心呕吐难受现象。环评内容不包含氨水生产一项,目前是大量生产,作为商品出售,并且财务有开具发票为证,属于超范围生产。在没有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情况下长达几年违法生产储存分装加工液氨、氨水,液氨有超过十吨属于重大危险源,一旦泄漏对整个附近居民产生很大影响。
调查核实情况:洛阳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宜阳县火车站南,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一家以生产合成氨、尿素、精甲醇、液氨、硝酸和硝基复合肥等为主导产品的化工企业。企业有河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验收文件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环评中含无动力氨回收装置,并非私自加工设备,氨水是氨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浓度为9.6%,氨水主要用于该公司55吨和75吨锅炉废气的脱硫脱硝,剩余部分外销。2018年7月1日和7月2日,宜阳县环保局委托洛阳德之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情况分四个时段进行了检测。经检测,企业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2mg/m3,最小值为0.28 mg/m3,浓度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现有)不大于2.0 mg/m3要求。该公司在非正常情况下(开车、停车或事故)氨合成工段、尿素工段、硝酸吸收塔工艺和氨水外售装车时有少量渗漏,易产生氨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该公司液氨、氨水有环保手续,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第六批环保备案公告,不存在违法生产储存分装加工液氨、氨水现象。企业液氨属于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16年3月28日,洛阳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BA豫410301〔2016〕001),县安监部门已按照一级重大危险源列入安全监管,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宜阳县政府责令该企业制订《洛阳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责令县环保局加强对洛阳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管;责成县安监局加大对洛阳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液氨、氨水罐装区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十一、 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嵩县大章镇小张村(信件为大章张小章村)原本的青山绿水被不法商人、个体户与私营老板在无任何规划、无任何手续、无任何环境措施的前提下,私采乱挖开采金矿一案,导致整个山村所用水源严重污染,矿区周边寸草不生、居民生存环境恶化。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小章村内发现有个别群众利用旧排渣场非法生产现象,主要分布于小章沟石门沟里1处、肖沟1处。嵩县环保局到现场调查,大章镇小章村只有一个饮水源,位于小章村黄沙东沟,沟内及周围无工矿企业。现场进行取样,经检测未发现超标污染现象。不存在导致整个山村所用水源严重污染、居民生存环境恶化情况。各矿渣场均实施了人工和自然植被恢复措施,现场查看矿渣场周边树木和植被生长正常,未发现成片枯死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接举报后,嵩县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非法采矿点进行彻底取缔。县公安机关、国土部门对非法采矿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和行政处罚。嵩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进一步夯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作联动,要求矿业权人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巡查、处理、上报制度,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细化镇村两级属地管理责任;县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强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涉矿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矿业权人及时做好矿山植被恢复,严厉打击“两洗两非”、私采乱挖等涉矿违法行为,打击一起震慑一片,使全县矿业秩序持续好转。
十二、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6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汝阳县房管局上阳花园小区排污灌入居民家院内至今已八年之久,臭气熏天,环境遭到严重污染,致使我们夫妻二人长期沉浸在污水臭味中,屡遭病魔侵袭,终患癌症一事,望上级领导给予解决,要求赔偿人身损失和医药费用。2012年我手术后信访局给我一万元,还说给我办个低保,距今已六年多了,房管局领导也没有吭一声。
调查核实情况:汝阳县房管局建设的上阳花园廉租房于2010年11月分配入住,小区污水管道经过举报人家门口。2011年5月,举报人反映因上阳花园小区污水渗到其家里水井内致其生病。县房管局于2011年7月为其家通上了自来水。家中臭味是因其家中自建雨水管道没有按照施工规范直接接入上阳花园小区污水管道所致,2016年5月13日已由县房管部门出资帮其添加弯头改造消除臭味。反映人病情无证据证明与县房管局所敷设污水管道有关,无法给予赔偿。2014年3月,汝阳县信访局与举报人签订协议给予其救助金10000元,举报人书面承诺救助金领取后不得再以此问题及相关联的问题没有解决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信访。经镇村调查,反映人不符合低保办理政策。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鉴于反映人年事已高又患病,将在政策范围内尽力给予其生活照顾。
十三、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6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汝阳县中联水泥厂原料矿山野蛮开采,放炮、挖掘没有任何降尘措施,矿山到破碎机3公里土路,重型车辆往来穿梭出入没有任何冲洗设备,尘土飞扬,车辆带尘上路,超限超载。2.今年汝阳县中联水泥厂院内新建了一个大型混凝土搅拌站,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冒用水泥厂环评手续,而水泥厂环评手续建设内容根本不包括搅拌站),粉尘、噪声、污水污染严重。3.今年汝阳县中联水泥厂院内新建了一个大型石料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故技重施,套用建搅拌站的办法,逃避国家监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企业采矿区有采矿许可证,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范围和开发利用方案规定开采,不存在野蛮开采行为。在实施开采、放炮、挖掘过程中开采采取穿孔爆破、装车采用喷雾装置抑制扬尘;在运输过程中有简易冲洗设备,同时采用车辆覆盖、道路不间断喷洒等措施降低扬尘。矿区内有2.8公里砂石路面的自用运矿道路,不存在车辆带尘上路超限超载,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虽然采取了洒水抑尘及车辆覆盖冲洗等措施,仍存在扬尘现象。被举报的商混站为洛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一个建设项目,有环保手续。该公司调试生产阶段严格落实环保要求,配套建有沉淀水池,污染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全部回收。原料砂石、物料传送带、主机楼进行了全封闭,无噪声。该公司院内现场未发现建有大型石料厂。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政府责令县国土局会同柏树乡政府对企业加强管理,杜绝企业矿山开采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要求企业在现有喷雾抑尘设施、洒水车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车辆冲洗装置,增加道路洒水频次,避免扬尘发生。
十四、 洛阳市老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69
X41000020180629017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望朝岭村,位于老城区国花路西侧的(邙山镇变电站紧北边)一块绿地,现在村里个别有权势的人,私自将此地租给别人建厂房,现在此处正在改建,车间、道路也都在建,希望尽快让此处停止施工,还绿地于民。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实,邙山街道办事处望朝岭村,位于老城区国花路西侧(邙山街道办事处变电站紧北边)有一块规划绿地,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市政规划为绿地。该地块2018年4月18日前地面已硬化,由于此地块长期闲置,洛阳心达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该地块进行私自建设,计划建设约1800平方米厂房作为二手车交易大厅及车辆检测大厅经营使用。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老城区政府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并当即安排拆除工作。该厂房拆除工作已于7月2日启动, 预计2018年7月1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
十五、 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7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八号院院内饭店安徽土菜馆存在噪声污染、油烟直排污染、餐厨垃圾乱倒等环境污染问题。另外,该饭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非法营业、从业人员无健康证、肉类直接悬挂室外,风吹日晒,流浪猫狗撕咬,卫生状况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饭店在营业期间,存在部分就餐人员大声喧哗现象,有噪声扰民问题。该饭店安装有两台专用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经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油烟达到标准。餐厨垃圾每天下午有专人到店回收,该饭店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按要求进行了公示,无超范围经营现象。5名工作人员中有4人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1人无健康证明。现场未发现晾制腊肉现象,但在外界气温较低时在室外晾制过腊肉,因此,不排除流浪猫狗撕咬的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存在卫生死角。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责令该饭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减少油烟排放,防止油烟直排,并对其营业时间加以规范,不得超过22时,及时提醒喧哗顾客,倡导文明就餐。区食药监部门对该饭店无健康证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7月6日前整改完毕,目前该饭店已停业整改。
十六、 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7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伊川县鸦岭乡下沟村,有个修路拌合厂,天天晚上偷偷加工生产,粉尘大,还有大拉煤车到厂里拉货压坏道路。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企业为洛阳市纵横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处在停产整改状态,厂区生产原料覆盖有抑尘网,有洒水和喷淋装置,冷料斗上方安装有喷淋装置,输送带全部密闭,沥青混凝土预处理及搅拌系统为一体化封闭结构,烟气经除尘器及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经查,该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企业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全且运行正常,符合生产条件,不存在夜间生产问题。洛阳市纵横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门口道路原为下沟村的一条土路,该企业建设后出资将原土路进行了硬化,不存在将道路压坏问题。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加大对洛阳市纵横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在7月底前做好无组织排放整改工作,逾期整改不到位禁止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十七、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8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肖庄村东面的坡上,有一个私人炼制铝块的小型加工厂,夜晚偷偷炼制铝块,产生大量黑烟,刺鼻难闻,污染环境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举报的加工厂位于汝阳县蔡店乡肖庄村东坡岭,加工厂实为非法小型铝熔炼作坊,当事人赵孟科系蔡店乡肖庄村12组村民。乡政府在排查中已于2018年6月28日发现,当即对其断电,并下发了停产整顿拆除通知书,目前已拆除完毕。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作坊于2018年7月1日前拆除到位,恢复原貌。
问责情况: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汝阳县蔡店乡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宋向锋进行诫勉谈话。
十八、 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9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西工区邙岭办事处主任满嘴谎话不作为,和中建二公司洛阳基地的人以占用二公司家属院小广场给单位老人们解决一处吃饭活动休息场所的幌子,推了家属院围墙在王城大道路东盖了一个两层楼的日间照料中心。盖成一年来,没有兑现让老人们活动和吃饭的承诺,挂着日间照料的牌子却把房子全租出去做卖饭的生意,烟囱排污直排家属院里面,十几家商户还卖烧烤,油烟味、恶水味,又吵又臭又脏,而且日间照料中心的后墙和家属院非常近,安全隐患很大,没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2月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基地管理中心依据洛阳2013年市政府88号《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因日间照料中心在王城大道快速路征迁范围之内,暂时不能验收启用。主体是二层楼房,一楼共计10家商户,经营餐饮商户6家,虽大部分餐饮商户不涉及炒菜但根据市环保工作要求5家商户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剩余1家商户经营擀面皮,不经营炒菜。未发现经营烧烤现象,现场也无烧烤工具。经实地丈量临街商户后墙距离居民楼9.3米。逐户检查商户卫生状况,个别存在脏、乱、差等卫生死角和盲区。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相关部门将定期检查餐饮户各项防护、油烟净化设施使用和维护清洗情况;要求社区和网格员加大对周边地区卫生督导工作力度。关于商户反映与居民楼间距较近问题,邙岭路办事处将加强餐饮商户用电、用气以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检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十九、 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201
反映情况:驻部纪检组转办来信,上次反映的洛阳市洛龙区“秀水温泉洗浴”噪声扰民的问题,这些天觉得没有什么大的改变。环保检测标准我们也不清楚,也不能评说。这个洗浴中心有时晚上10点后还会高分贝地上水,经居民反映后,现在偶尔还会在夜间短暂上一会水,这些没办法避免,都没有再提过。居民有人为此同物业还打过官司。想说的是,知道环保巡视快结束了,还是想再提一下,能不能让洗浴中心做个实质的稍有力的改进,比如空调加隔音设备、抽风机移到小区的外墙(抽风机的低音炮声住家户的墙砖和玻璃都阻隔不住)等。盼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6月21日至6月22日,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局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秀水湾温泉洗浴城空调外机、风机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昼间、夜间连续检测4次,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考虑到噪声对居民仍造成了一定影响,开元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秀水湾温泉洗浴城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空调外机、抽风机,避免对住户造成影响。开元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该洗浴城对空调外机加装了隔音板,对水泵进行了更换,并加装了隔音板;对小区内侧墙上的风机口全部拆除、封堵。现已整改完毕。开元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附近住户进行了现场走访,群众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要求秀水湾温泉洗浴城调整上水时间,将上水时间改为白天;开元路街道办事处及洛龙区环保分局加大对秀水湾温泉洗浴城的监管力度。
二十、 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21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洛龙区康城逸树小区旁建一悦森温泉生活馆,门头、水箱、六台大型空调占用业主公共用地,群众多次反映到中央巡视组、省巡视组、洛阳市政府,为此洛阳市政府二次开听证会,洛阳市规划局也将其定性为私搭乱建,2018年4月23日下达拆除通知书,2018年5月3日又下达督办函,可至今已两个月了,仍然无人落实,悦森在小区不到一百米的墙上开了二十八个排烟排气孔,产生的油烟、废气直排小区,在紧邻业主房间的房子里装了大型循环泵和沉砂灌,还有大型空气能机,儿童游乐机械等,曾强行开业半个多月,噪声让居民彻夜难眠,地下室多处漏水,油烟味、劣质洗发水味污染小区空气,大型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让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在其开业期间,洛龙区环保局曾做过噪声检测,噪声严重超标,但洛龙区环保局用工业标准糊弄业主,被拆穿后还将错就错,给悦森出具环保达标证书,悦森不拆,始终是我们身边的环境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悦森温泉生活馆门头无规划审批手续,洛龙区城管局和翠云路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10月在巡查中发现该问题后,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自2018年4月15日至今悦森温泉生活馆一直处于关门停业状态。根据4月23日市政府协调会会议精神,目前悦森温泉生活馆所有手续正在进行全面复核。悦森温泉生活馆在小区内部安装排气口,属于新风系统排气口。油烟通风口位于G8楼下,面向小区外部,翠云路街道办事处已责令其整改,目前悦森温泉生活馆已停用厨房。针对地下室多处漏水的问题,翠云路街道办事处已对小区物业和悦森温泉生活馆责任进行了划分,并责令两方立即整改。4月下旬小区地下室漏水问题已整改完毕。洛龙区环保分局于2018年2月1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与悦森温泉生活馆门面房相邻的6户居民家中进行了噪声检测,经检测噪声达标排放。悦森温泉生活馆排放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洛龙区环保分局采用的噪声标准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并非举报人反映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政府责令区城管局、翠云路街道办事处依法按程序处置违法建设问题,同时在辖区开展专项排查,形成长效机制,避免类似事项再度发生。
二十一、 洛阳市栾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0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2015年,贾纪伟在栾川县栾川乡台上村台沟组凤凰山上,为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墓地,采用欺上瞒下的手段,在国家天然林保护区以农业设施用地的名义获取土地后,即非法采伐上面的林木,挖毁植被。2017年8月,贾纪伟在紧挨墓地的东边林坡上又动用大型机械(挖掘机)进行毁林行为,依次毁坏林木、植被六亩左右(有照片为证)。贾纪伟身为县政协常务委员,不能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当地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事发后我们即在2017年8月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举报,当时就把我们的实名举报材料报给栾川县森林公安局、洛阳市林业局、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栾川县纪检委、栾川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但由于有的公职人员充当贾纪伟恶势力保护伞,致使该案件如石沉大海,没了回音。
调查核实情况:经栾川县民政局实地勘察,该1.26亩地块,没有墓地建筑物。该地块于2017年4月取得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农用地备案管理的批复,同意栾川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用栾川乡堂上村二组集体土地844平方米用于“栾川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凤翼种植园”项目建设。栾川县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栾川县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调查比对,该地块不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也不在国家级公益林区范围内。2017年7月接到群众信访举报,栾川县森林公安局于21日现场调查及本次现场复核,贾纪伟将该地块原有李子树、桃树等砍伐更新种植枣树、葡萄树、茶树等经济作物,存在采伐原有经济林的问题,但是是对原有经济林树种优化改造,并不违反森林法;经过市、县国土部门调查,1.26亩种植园地块的建设内容符合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农用地备案管理的批复的相关事项,关于群众来信反映的东边林坡毁林行为,经现场踏勘未发现有固定性建筑物及圈占行为,没有形成占用土地之实事。栾川县检察院在2018年6月18日接到群众举报后,随即通知县森林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两部门调查结果一致,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6月19日书面答复县检察院。栾川县纪检委未接到群众对此事的信访和电话举报投诉。举报属实。
整改及处理情况:栾川县政府要求国土部门加强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引导,做好土地流转指导,建立长效机制;要求林业部门加强对农业林地和有林地更新造林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 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1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一、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杨冢村洛阳科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1.该公司与村民住宅仅一墙之隔,生产及生活污水长期乱排于该厂内一大水坑,严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2.该厂生产主要原料为氧化铬镍,重金属铬对环境及人体十分有害,该厂长期清洗设备、模具及工人洗手等残留氧化铬水排入厂内水坑中。3.该厂有一地下生产车间,车间内粉尘、噪声及重金属铬镍污染十分严重,对工人身体造成极大危害。二、洛阳市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洛阳府天耐火材料公司,违法租赁闲置厂房,给没有任何手续的私人耐火企业生产已达一年有余。该厂主要生产原料为氧化铬,含重金属铬,对环境及工人身体有重大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被举报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为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工区于2018年7月1日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西北侧的废水收集池,定期清淘还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生产与生活污水乱排大水坑,同时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了取样监测,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该公司的生产工艺不需要清洗设备和模具,工人洗手的废水主要是组装钢套过程中清洗手套的火泥废水。该公司有一地下生产车间,是该公司的成型车间,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是部分粉尘及混砂机、振动台的运行噪声,不产生重金属铬镍。西工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地下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集中收集措施,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西工区环保分局立即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消除粉尘污染,进行立案处罚。另经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二十三、 洛阳市栾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2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洛阳市栾川县大清沟乡有一化工厂,深居大山沟无人注意,废水长流,污染空气(毒气),企业负责人:毕可。2.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四高学校后面沟里有一化工厂(三甲公司)长期生产,怪气难闻,废水长流。3.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庄科村有一化工厂,长期外排废水,废渣乱放,污染环境,负责人:周京生。以上化工厂以有环评手续为由,不按照环评要求去做,遮遮盖盖,严重污染,污水长流。环保检查来关停,检查后依然违章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栾川县卓昊矿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应配套的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已通过环保验收。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没有发现该企业存在“废水长流,污染空气”的情况。目前该企业正在对回转窑供热方式的改造(醇基燃料改天然气),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栾川县三甲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曾出现雨水冲刷原料,造成红洛河地表水钼元素超标;未落实料物防尘措施、未落实三防措施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已对其进行查处。目前该企业正在对回转窑和配料车间正在维修。栾川县天宝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与环评不符的内容,擅自增加离子交换柱等生产设备、拆除燃煤锅炉后,调整生产工艺、擅自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已对其进行查处。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在仓库存放,不存在废渣乱放问题。该企业在5月被责令停产至今,目前正在按环评要求进行整改。这3家企业中,栾川县三甲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栾川县天宝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均对其立案查处。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栾川县政府责令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二十四、 洛阳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59
反映情况:洛阳市高新区丰李镇尹屯村北边,有条通往宜阳的渠,水质严重被污染,气味难闻,污染饮用水。多次反映未得到改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宜洛北渠从宜阳县锦屏镇流经丰李镇,经过锦屏镇山底村、漫流村、南营村、马窑村最后经过丰李镇尹屯村、薛营村,总长2.8公里。目前,该渠主要担负防洪和灌溉两项功能,平时放水灌溉,汛期雨季排水泄洪。该渠流经丰李镇两个村,薛营村村庄距离该渠较远,没有发现排污现象;尹屯村由于该渠紧邻村庄,临渠10余户农户生活中就近(依地势)有向渠内排放生活污水现象(据实地查看,平时排量很小,主要是雨季时雨水较多),但没有工业、养殖等排放现象。经调查和走访群众,该渠有村民排放生活污水情况,但现场没有气味难闻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员、机械对该渠积存垃圾(淤泥)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沿线已无垃圾(淤泥)积存;结合河渠长制度,安排6名巡渠人员上岗,全天候打捞渠内漂浮物,现渠水水面已无漂浮杂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地下水和渠水进行检测。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洛阳市水利勘探设计院对该渠丰李段硬化改造和尹屯村生活污水排放管网进行设计,立即着手改造,彻底解决问题,预计8月中旬完成改造任务。
二十五、 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15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郑村镇郭峪村,新义煤矿将废水直接排放金水河,污染河水,造成村民无法吃水。政府拨款治理河道,至今未见到任何修复。
调查核实情况: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安县正村镇白墙村,属国有控股企业,隶属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为洛阳市煤炭管理局,主要从事煤炭开采。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环评批号环审〔2010〕107号,验收批复为环验〔2011〕57号。2011年新义矿配套建设矿井水处理站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与生产同时投运,煤矿废水经处理后排放。2015年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该企业废水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虽然该企业外排水能够达标排放,但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会对金水河环境产生影响。两年来,新安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6次,罚款93.947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5个村民小组350人的饮用水问题。其余12个村民组1000多人都使用自备井水。为了使群众用水更安全、更方便,新安县政府安排资金130余万元,对郭峪村安全用水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实现自来水入户。金水河新安段全长30公里,流经正村、五头两镇。2015年,五头镇争取到中央政策资金,实施了该镇梁村段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了项目安排的6公里治理任务。2017年7月,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新安县启动了域内主要河道清淤、治污、疏浚等工程。其中,正村、五头两镇组织对金水河(白墙村段下游)进行了初步治理。2018年6月25日,为了全面改善提升金水河流域的水生态环境,着力解决金水河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新安县政府制订了《金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于2018年7月20日完成治理工程。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政府督促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增强环保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改变企业乱象,于7月20日前完成;督促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于8月15日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和矿井水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新安县环保局加强日常监测,确保矿井水安全排入皂涧河。
问责情况:市、县纪委监察委依法调查处理。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