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80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城关镇杨庄村西边修路,晚上施工机器噪声扰民,扬尘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夜间修路实际为济洛西高速新建工程项目, 2016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路基土方及构筑物施工作业。济洛西高速新建工程三标段施工方(山西智诚天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前段时间在孟津县城关镇杨庄村段一弃土场地进行填方施工,存在有夜间施工及扬尘管控不到位现象,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和扬尘污染,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县环保局已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复工。该工地现处于停工整改状态。由于该区域内施工便道和群众的生活道路共用一条路,夜间该道路有社会车辆经过,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和扬尘污染。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施工单位增添抑尘设备,增加日常洒水作业频次;同时,在每天21时至次日6时停止土方作业及机械施工。孟津县济洛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问责情况:对城关镇政府、县济洛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城关镇政府、县济洛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臧宏波进行约谈;给予县济洛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主任梁宏周诫勉谈话。责令济洛西三标立刻整改,写出书面检查;对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济洛西土建三标项目部责任人耿安博进行约谈;对济洛西项目公司主管环保工作的质量环保部负责人宋平源告诫谈话。
二、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10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刘伶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南角金凤凰时代小区楼下,汇祥果品超市、伊佳诚超市、小米手机店,喇叭噪声大。反映多次至今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被举报的伊佳诚超市、小米手机店、汇祥果品超市门前均装有高音喇叭,用于促销宣传。7月2日,汝阳县相关部门分别对3家商户进行噪声排放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以上3家商户促销喇叭噪声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经调阅查询信访受理举报记录,未发现举报人所说的多次举报无人管理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相关部门责令这3家经营业主立即整改,拆除其商业经营活动中高音喇叭、音响等噪声设备。县公安局、城管局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管理,禁止沿街经营门店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噪声设备,确保周边居民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23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麻屯镇薄姬岭村,有个砖厂,老板叫李炳瑞,占用耕地做黏土砖,噪声、粉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孟津县麻屯镇薄姬岭居安建材厂位于麻屯镇薄姬岭村。该厂年产1.2亿块页岩烧结砖项目,各项手续齐全。主要设备有4.6米断面双通道隧道窑2座、破碎机、双轴搅拌机、双级真空挤砖机等。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车辆冲洗装置、烟气脱硫塔等污染防治设施。该厂于2018年6月2日因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未与省、市平台联网而断电停产至今。经调查,该厂法定代表人为李学民(又名李炳瑞),现任麻屯镇薄姬岭村党支部书记。该厂按审批要求规定使用建设用地,现有设施与专业生产页岩砖相匹配,缺乏生产黏土实土砖的晾晒场所,生产的烧结砖虽掺有黏土,但仍属于页岩烧结砖;2018年5月,该厂生产的废气经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原料通过加盖帆布篷,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等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生产期间,取土区有雾炮喷淋抑尘等环境保护设施,2016年9月经县环保部门监测,噪声符合标准要求。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督促该厂按照整改标准,按期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再恢复供电。同时,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厂进行噪声监测,避免噪声扰民;责令相关部门和麻屯镇政府,履职尽责,确保该厂依法依规生产。
四、 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27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府店镇庙前村,有个楼板厂,老板叫张超峰,无缘无故弄了一车粪便倒在府佛路西侧公路边的空地上。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堆粪点位于庙前村3组府佛路西约20米,粪堆面积不足1平方米。经了解,该处土地属于庙前村3组的经济地,旁边有张超峰所种的玉米地约1.2亩,堆粪用途为施肥。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已经把堆积的粪便清理干净。下一步,偃师市要求府店镇政府加大环境整治宣传力度,禁止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等行为,营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
五、 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94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群众投诉洛阳万基控股集团金属钠厂的氯气污染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1.金属钠厂属危险品行业,如发生泄漏或者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该厂现在库存已达600吨,超过合理规定库存200吨;2.金属钠还有副产品钠渣,原则上属于危废,不能买卖,但是该公司将其卖给没有资质的个体户,到深山偷着处理做剧毒氰化钠产品(数量每年在1500吨以上),经常夜晚在山里生产,烟尘特别大,毒气特别厉害,周边树木都死掉了;3.金属钠厂两个生产车间产生剧毒氯气,释放出后将毒害周边群众。请求该厂停产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洛阳万基金属钠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金属钠为遇湿易燃品,遇水或暴露在潮湿空气中会发热,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现场核查,当日实际存量为115.05吨,经查阅历史资料,曾存在超库存现象,洛阳市安监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制订减库存措施,并对其依法依规立案处罚。企业的金属钠还有副产品钠渣,对照国家危废管理名录,不属于危废。经查阅企业销售清单,企业定期将生产产生的块状钠销售给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有买卖合同。关于“到深山偷着处理做剧毒氰化钠产品(数量每年在1500吨以上),经常夜间在山里生产,烟尘特别大,毒气特别厉害,周边树木都死掉了”,该问题无据可查。经对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污染排放达标。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政府责令县相关单位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合法生产。
六、 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9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张岺社区汶家沟村村民,反映当地生活垃圾没有集中处理,向沟内和废旧窑坑胡乱倾倒,臭气冲天蚊蝇乱飞。多次向市环保局反映不能得到彻底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红山办事处张岭社区汶家沟自然村设有2个垃圾收集池、1个垃圾收集屋,用于收集居民生活垃圾。该处垃圾收集池和垃圾收集屋,由红山办事处聘用的保洁公司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清理,及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该处居民离垃圾收集设施较远,少数居民图方便将垃圾随意倒入沟内和废旧窑坑,有异味。西工区红山办事处曾多次接到12369关于张岭社区汶家沟自然村15组窑坑乱倒生活垃圾的举报单,红山办事处均及时办理,对垃圾进行清理。同时为方便附近居民,张岭社区曾多次协调在此处放置垃圾转运箱,均因附近居民不支持,无法找到合适的放置地点而未果。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7月3日红山办事处组织人员将垃圾清理完毕,并用黄土进行了覆盖。对于周边居民图方便随意倾倒垃圾问题,红山办事处在该处设置了围挡和警示牌,同时要求张岭社区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禁止随意倾倒垃圾。经红山办事处、张岭社区协调,由红山办事处给周边每户居民门口配备一个塑料垃圾桶,由保洁公司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及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七、 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46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上河村南渡槽以东有两道沟,沟内填满污染物赤泥,铝矿石加工的工业废料,属于高酸碱肥料,这种赤泥来源于中超铝厂。中超铝厂与村前任村委会主任杨留成签订合同,以村双委的名义签合同,但是收入未入本村村账。沟内防漏、防渗形同虚设,现在赤泥虽不再露天,但还是寸草不生,况且沟下面是本村村庄。现在还在继续倾倒中超的废物及生活垃圾,气味之大,可想而知,这段时间知道领导“回头看”,突击加以掩盖污染已经形成事实,有村民多次举报无果,因为离此处不远两公里处旧宅复耕,谎报、多报30亩,多报的钱于县、镇个别领导私分,故县、镇个别领导对此人加以保护。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材料中反映的“城关镇上河村南渡槽以东有两道沟”位于新安县上河居委会正南方500米处里沟,占地29.22亩。中超铝业将里沟租用作为赤泥堆场。2005年项目开工建设,2006年4月29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2010年后由于中超铝业生产工艺改变,不再产生赤泥,遂对赤泥堆场进行复耕,复耕后交由上河居委会居民耕种。新安县环保局接到投诉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复耕后堆场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固体废物浸出毒性》(GB5085.3)标准。2017年中超铝业对其中未使用的10亩地与杨留成签订复耕协议,但未复耕到位,导致出现有群众倾倒垃圾的情况。经城关镇纪委调查,未接到2002年上河村旧宅复耕谎报、多报问题举报。杨留成共以村委会名义与中超铝业签订4份协议,4份协议所涉及收入虽未入村账,但已全部付给工程队和租地群众。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政府责令城关镇政府2018年7月15日前将里沟西沟岔堆放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督促中超铝业、杨留成把未复耕到位的土地在2018年7月30日前复耕到位,达到种植条件。
八、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68
反映情况:与“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下蔡店村原党支部书记韦河宽,在村主街道北偏西周围紧挨村民住宅处养猪,粪便露天堆放气味难闻蝇虫漫天,严重污染空气和地表水源,街坊邻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村民多次向县乡及有关部门反映,处理无果。”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蔡店乡下蔡店村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韦河宽的儿子韦帅好宅基地空闲,位于下蔡店村主街道西北,东邻和北邻均居住有农户。韦帅好的岳父贾站波,在此盖简易房4间,从事养殖活动,养殖有牛、猪和鸡,经现场核查,粪便堆积于韦帅好宅基地对面空地处,用于日常土地施肥,平时都是每天清运,因最近降雨未能及时清运走,确实存在粪便露天堆放有异味,有苍蝇乱飞现象;调查发现养猪场附近没有地表水源,未发现污染地表水源现象。经调阅环保及乡政府信访记录登记表,未发现村民向县乡及有关部门的反映记录。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蔡店乡人民政府和汝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蔡店分所经与贾站波协商沟通后,于2018年6月27日前,贾站波自行将养殖圈舍拆除完毕并消毒处理,露天堆放的粪便已清运完毕。下一步蔡店乡政府及汝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蔡店分所将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九、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82
反映情况:1.孟津县小浪底镇,在镇中心通往小浪底新村(商业街)的街道中段有一家养猪户,在其自住的两层楼内养有百头左右的肉猪,特别在夏天,为降温通风,将猪舍的窗户全部打开,使整条商业街道都是臭味难闻,苍蝇遍布。2.另在街道中段的西边大约200米左右的庄稼地里,还建有一个大型养猪场,也使整个小浪底镇的空气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一家养殖户位于孟津县小浪底镇新村,负责人为栾海棠,在其自住的两层楼内养猪,面积108平方米,存栏133头肉猪,东边耕地,西临街道,南北是住户,现场有一定臭味和蚊蝇。目前,已自行退养,已将所养的生猪全部处理,并拆除养殖设施,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毒、除臭、灭蝇。反映的另一家养殖场位于孟津县小浪底镇梁村,负责人为李向乐。该场有猪舍1栋916平方米,存栏仔猪420头,四周为农田,距最近农户约200米。李向乐在其养殖场周边承包农田20亩,养殖产生的粪污由所承包的农田消纳。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政府责令县畜牧局督促李向乐2018年7月20日前将所养的生猪全部处理完毕自行退养,在整改期间,所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做好消毒灭蝇除臭工作。责令县畜牧局对全县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有环境污染问题的养殖场(户),立即督促整改,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十、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98
反映情况:对洛阳市孟津县白鹤镇堡子村垃圾污染西霞院水库,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6130024信访件的处理公示结果不满。关于调查结果:1.垃圾堆放点离水库只有50米左右,但是调查结果写的是300米左右;2.“饮用水基地”牌子就在平庄村村口,调查结果说没有这块牌子;3.雨水沟两侧明明有养牛的顺沟排泄,垃圾场边有养猪的、养羊的,但是调查结果说无人家养殖。关于处理及整改情况:公示结果说“目前该垃圾场堆放已清运完毕”,实际是没清走一车,只是用土覆盖了一下。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垃圾点顺沟距西霞院水库水边为300余米,群众反映的50米应为丰水期最高水位时距水边的距离。6月25日的检测报告显示地表水水质达标。饮用水源地实为平庄水源地,已于2017年6月28日经洛阳市政府批准关停(洛政文〔2017〕60号),关停后“饮用水基地”牌子已拆除。垃圾点附近两侧无家禽养殖,西侧坡上约200米路南有养牛户一家,养牛10头,场地硬化,有晾粪场和化粪池等设施,现场无发现粪便外排;南侧土岭后面有散养户一家,养羊60只、小黑猪30头,粪便收集后进行简易处理作为有机肥用于种地肥料,没有发现粪便外排。白鹤镇堡子村对垃圾点近期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进行覆土绿化。白鹤镇邀请村组代表共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宣讲整改方案,群众代表表示认可。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白鹤镇政府已对两侧雨水沟渠进行改造,不再经过垃圾堆积点,原垃圾点南侧低处的防水墙和围挡已建成。同时,正在建设能容纳100立方米雨水的蓄水池一座,预计7月15日前建成;孟津县政府责令白鹤镇政府健全完善镇村垃圾清运制度,将垃圾统一运输至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相关部门指导做好后期管护和修复工作。责令白鹤镇在原垃圾点处种草和冬青树进行绿化,并铺设彩砖、添设健身器材,改建成游园广场,目前正在施工,预计7月20日前建成。土岭南侧后面坡地养殖户,经宣讲政策,养殖户自愿退养,在10天内搬迁完毕;西侧坡上养牛户,督促其对原有晾粪场和化粪池等设施按标准进行完善规范。
问责情况:对白鹤镇政府、县住建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令白鹤镇政府、县住建局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县住建局城乡一体局副局长孙武伟进行约谈,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责令白鹤镇主管副镇长耿英豪写出深刻检查;给予白鹤镇分包堡子村的镇人大主席潘传华、包村干部于振红诫勉谈话;给予白鹤镇堡子村党支部委员王长明党内严重警告。
十一、 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08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孟扣路沿线闫凹村村边有一处非法经营的生猪交易市场,市场内在没有任何防护处理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生猪非法交易,这个市场也没有任何的相关经营资质和手续,没有任何完善的污水、废气、粪便处理设备,市场内在生猪装车期间产生了大量的猪屎、猪尿冲刷废弃污水任意排放,造成了附近环境的严重污染,搞的附近居民生活上受到了很大的困扰,整天周围臭气熏天,蚊虫大量滋生,给我们的卫生健康造成了很大威胁,还有他们在装猪期间猪叫声特别大,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作息。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生猪交易平台位于孟津县城关镇孙家沟村,建于2012年6月,是一个生猪收购后集中装车外运的中转地点。根据有关规定,该生猪转运点不需要办理环评、工商手续,建有364立方米回流式沉淀池(做有防渗处理)一座,生猪装车时产生的粪尿、冲洗水通过回流方式全部流进沉淀池收集发酵后作为有机肥灌溉附近农田,无直接随意排放现象;现场调查及走访群众时,未发现对附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距最近居民点约有800米,备有消毒药物和车辆冲洗器具,现场有蚊蝇、臭气情况;生猪转运点四周有2.5米高围墙(南部围墙加装1米高的隔音板),平时白天装猪,其间,存在对周边扰民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政府责成城关镇督促该转运点制定卫生消毒制度,落实清污除粪等措施;责成城关镇、县畜牧局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向周边村民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办理群众投诉。
十二、 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09
X41000020180629011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对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D410000201806060102)环境污染问题查处公示的“排放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提出质疑,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通过2017年1月21日—2018年6月26日多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来看,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废气中烟尘、SO2、NO2数据均符合河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2018年6月23日、24日由涧西环保分局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有限公司、河南摩尔检测有限公司两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单位进行现场监测,执法人员对生产、监测情况进行了现场录像,监测结果烟尘、SO2、NOX、非甲烷总烃不超标。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所用添加剂为纸浆,主要成分有木质素磺酸钙(简称木钙)是一种多组分高分子聚合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木质素磺酸钙是无毒害的添加剂。根据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生产工艺得到,没有使用其他化学制剂。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燃烧后排放废气主要成分是H2O和CO2,能减少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近10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0%和氮氧化物排放量50%,并有助于减少酸雨形成,舒缓地球温室效应,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拟出三种处理方案治理异味气体。一是采用高温焚烧法,目前,废气二次焚烧的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正在升温调试。二是生物除臭法,该厂已与郑州大学达成协议,一旦高温焚烧法效果不理想,就立即采用该生物除臭法进行尾气治理。三是吸附法,该厂已经安排设备部门考察该吸附设备,作为第三套方案同步进行。
问责情况:给予主管环保副总经理张效峰诫勉谈话处分;给予副总经理兼镁质分厂厂长赵洪波诫勉谈话处分;给予生产安保部部长吴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高铝分厂书记张九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镁质分厂副厂长郭晓伟行政警告处分。已对涧西环保分局副局长陈长江诫勉谈话。
十三、 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20
反映情况:汝阳县王坪乡王坪村和尚沟矿矿主胡晓乐没有环评手续,私挖乱采,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情况予以举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矿环保手续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获准备案,2015年5月27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向该矿山颁发了采矿和许可证。目前该矿山开挖矿口3个,全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之内。该矿生产区建有配套设施,目前该公司正在基础建设期,未发现有污染环境问题。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政府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环保局按照各自职能对该企业严加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十四、 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31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城区振兴路约250米长的路段东西两侧:1.居民的厕所是旱厕,无法排放只能渗透,空气散发臭气;2.生活污水流到门口明渠无法排泄只能渗透,挥发后产生臭气污染空气;3.规划路段中央多处积存污水,无法排放只能渗透挥发。综上所述是因为伊川县城规划的道路已有20多年,无污水排水管网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区域居民厕所为水冲式厕所,不存在旱厕。现有管网系统属社区居委会建设和居民自建,管网系统不够健全,部分居民暂未接入。未接入现有管网的居民,其生活污水直接排至规划路段,导致污水无法排泄,就地渗透。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政府责令城关街道办积极做好社区内群众协调工作,协调邻里关系,保证工程建设进度不受非技术因素影响。责令县住建局积极督促加快城区社区排水管网改造进度,就举报区域拿出具体整改方案,限期完工,尽快解决群众排水问题。
十五、 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34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银润中央广场小区的居民,多年来我们深受小区篮球场的噪声侵害,篮球场建在小区中部,二期住宅几栋楼居民尤其受害,距离居民住宅不到5米,位置极不合理。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住宅区声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而我们小区篮球场噪声远远大于这个指标,震动、喊叫声影响居民的身心!
调查核实情况:经开元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公司现场查证,该处篮球场属小区配套设施,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设。前期,根据小区其他住户活动需求,篮球场未形成统一开关时间,形成社会生活噪声。7月2日,物业公司对篮球场开放时间作出了调整,开放时间调整为8:00—12:00、15:00—21:00。同时走访了部分业主,均表示满意。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开元路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公司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开关闭时间,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巡查。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2018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