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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 文件编号: 洛政通〔2018〕2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20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01-2018n-2018-00009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洛阳市实施2017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洛政通〔2018〕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省政府于2018年10月18日下发《关于洛阳市实施2017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8〕1140号),同意我市转用并征收洛龙区诸葛镇司马居委会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44.9029公顷(其中耕地29.6955公顷、林地1.0659公顷、园地1.8093公顷、其他农用地12.3322公顷),征收诸葛镇司马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40.2308公顷,共计85.1337公顷。现将批准的征收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

征收诸葛镇司马居委会集体土地19.7149公顷,其中农用地2.8303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16.884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孔明街,西至西环路,南至司马居委会村庄,北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村庄,拟作为商服用地。

征收诸葛镇司马居委会集体土地13.1306公顷,其中农用地6.5361公顷(耕地2.5191公顷、林地0.4525公顷、其他农用地3.5645公顷)、建设用地6.5945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设施农用地,西至孔明街,南至司马居委会村庄,北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设施农用地、林地,拟作为商服用地。

征收诸葛镇司马居委会集体土地14.2715公顷,其中农用地4.6143公顷(园地1.0695公顷、其他农用地3.5448公顷)、建设用地9.6572公顷;诸葛居委会集体土地9.488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9.2017公顷、其他农用地0.286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孔明街、司马居委会设施农用地,西至西环路,南至司马光路,北至司马居委会村庄,拟作为商服用地。

征收诸葛镇司马居委会集体土地11.4603公顷,其中农用地6.1725公顷(耕地1.3823公顷、园地0.7398公顷、其他农用地4.0504公顷)、建设用地5.2878公顷;诸葛居委会集体土地2.401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7187公顷、林地0.5439公顷、其他农用地0.1388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诸葛居委会水浇地,西至孔明街,南至司马光路,北至司马居委会村庄,拟作为商服用地。

征收诸葛镇刘井居委会集体土地3.286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3.1625公顷、其他农用地0.1242公顷);诸葛居委会集体土地7.28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6.9468公顷、其他农用地0.338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刘井巷,西至西环路,南至刘井居委会水浇地、诸葛居委会水浇地,北至司马光路,拟作为商服用地。

征收诸葛镇司马居委会集体土地2.4960公顷,其中农用地0.6893公顷(耕地0.606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32公顷)、建设用地1.806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西至孔明街,南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村庄,北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建制镇,拟作为商服用地。

征收诸葛镇司马居委会集体土地1.598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3280公顷、林地0.0695公顷、其他农用地0.2010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西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林地,南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林地,北至司马居委会水浇地,拟作为商服用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土〔2016〕48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

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伊滨区管委会西楼5楼517房间,联系电话:69660985)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补偿登记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擅自建设建(构)筑物,进行室内装修,否则按违法建筑无偿拆除。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树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着物。对于不听劝阻者,一律不予登记,不予补偿,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查处。

七、该批次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由伊滨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征地拆迁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调查、登记、确认和补偿安置工作。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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