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
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18日
洛阳市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
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两类学校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仍是我市教育的短板。为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不断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教育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学校建设,统筹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统筹拟实施的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县域学龄人口情况,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两类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重点保障,兜住底线。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对两类学校重点保障。精准施策,立足市情、县情、校情,从最迫切的需求入手,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加强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两类学校正常运行。
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加强两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配齐配强乡村教师,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运用“互联网+教育”方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三)总体目标
2019年,对全市665所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改善,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到2020年,县(市)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到2022年,县(市)寄宿制学校数量达到564所,每个乡镇寄宿制学校的数量和规模能够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需寄宿学生的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布局规划
1.优化学校布局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将规划时间延长到2022年,列明2019—2022年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计划,并制订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计划。
2.妥善处理撤并问题。涉及小规模学校撤并的,县级政府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好学生安置以及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因当地生源增加等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各县(市、区)要通过满足就近入学需求、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二)改善办学条件
1.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要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加强两类学校配备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按照规定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安全通道畅通。结合学校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强化校门及周边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特别要做好两类学校中农村留守儿童、离异单亲家庭儿童的心理疏导、精神关爱,深入了解、时刻掌握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心理状况,避免失察漏管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大乡村小规模学校投入。各县(市、区)要严格对照办学条件标准,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需改善办学条件的655所小规模学校,逐校建立办学条件查缺补漏台账。要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加快旱厕改造,改善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
3.加快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2019—2022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410所(其中新建31所、改扩建379所)。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市、县级政府要采取划拨和土地租赁等方式足额供应。将农村中小学建设用地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实行储备管理,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对寄宿制学校,要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基础上,保障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和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
4.逐步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新建寄宿制学校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学生食堂,现有寄宿制学校食堂应具备食品制作或加工条件。鼓励县(市、区)在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基础上适当扩大实施范围,逐步提高学生膳食标准,着力做好食堂管理工作,科学合理配置供餐品种,切实保证校园食品安全,保证寄宿学生吃得饱吃得好。
(三)强化师资建设
1.完善编制核定。对两类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根据其教学实际和发展需要,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加大调剂力度,统筹考虑、合理核定两类学校教职工编制。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基础上,对乡村小规模学校进行倾斜,不足2名的按2名核定,其余小规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倾斜1名教师编制。
2.深化职称评聘和岗位聘任改革。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聘任向两类学校倾斜的各项政策,在确保两类学校中高级教师职称结构比例和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的基础上,根据两类学校实际情况和办学效益,提高1-2个百分点,优先满足两类学校发展需要。完善两类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聘任评价标准,充分考虑两类学校实际,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农村一线教育教学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证书级别的倾向。
3.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合理配置教师和生活服务人员。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及时为两类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严禁“有编不补”。加大两类学校教师和生活服务人员补充配备力度。按照寄宿生小学50—70人、中学80—100人配备1名宿管人员,寄宿生80—100人配备1名食堂服务人员,寄宿生500人配备1名保安人员的标准(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配备),为乡镇寄宿制学校配备生活服务人员。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镇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保安以及卫生问题,同时加强对聘用的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严格聘前考察、全程培训、有效监管,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鼓励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兼任学生生活管理工作,合理计算其学生生活管理工作量,通过采取增核绩效工资总量或比照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标准等办法,支付生活管理工作劳动报酬。
4.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确保乡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严格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起,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为200元/月、500元/月、800元/月。严格落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5〕31号)要求的标准执行。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确保按标准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其中农村寄宿制学校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按不低于80%的标准给予补助。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保证乡村教师住有所居。改善教师工作条件,通过为走教教师配备交通工具或给予交通补贴等办法,为教师走教提供条件。
5.改革教师培养培训。注重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实践培养,结合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支教,采取互换的形式,在安排城镇教师到乡村小规模学校支教的基础上,每年要遴选一定数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到城镇优质学校跟岗学习。做好农村小学教学点全科教师的定向招生、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批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下得去、留得住的“一专多能”全科教师,委托洛阳师范学院每年培养市级全科教师150人。全科师范生毕业后,要及时按政策为其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确保到乡村小规模学校任教,确保有编有岗。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培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教研机构、培训机构的作用,研训一体,着力帮助提升两类学校教育质量。
(四)强化经费保障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转。各县(市、区)要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按规定将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实际在小规模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合理统筹,确保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不得滞留或挪用。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公布乡镇中心学校及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安排额度,并提前拨付部分公用经费,保证小规模学校正常运转。要加强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审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
(五)提高办学水平
1.全面推行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各县(市、区)要制定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方案。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注重学校建设标准和管理标准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推动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音乐、体育、美术和外语等学科教师可实行走教,并建立相应的政策支持机制。中心学校要统筹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加大对经济困难学校的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完善育人模式。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实施新教育实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研究小班教学、多科教学、复试教学的特点,指导小规模学校发挥小班教学比较优势,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统筹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明确帮扶老师、协助亲子交流、开展心理咨询,加强管理、帮扶、关爱工作,优先满足他们的寄宿需求,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推进两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加快网络基础环境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应用环境。2019年全市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所有两类学校接入互联网,带宽不小于100M;“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到每个教学班,每个教师拥有自己的网络教研空间,每个学生拥有网络学习空间。各县(市、区)建有自己的资源平台或在省、市资源平台上拥有虚拟平台,构建现代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乡(镇)中心校建设有“网络互动直播教室”,促进“一校带多校”及网络教研工作开展。实施“网上结对帮扶”行动,选定城市区优质学校与贫困县两类学校线上帮扶。推进“名师网络工作室”建设,每个县建设3—5个“名师网络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作用,促进两类学校教师业务能力提升。
4.推进教师交流和对口帮扶。各县(市、区)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优先条件。要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计划,发挥城镇学校优质资源,指导乡村学校学科教学、教研活动,积极传播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推动农村新课程改革,开展广泛深层次的交流活动。支援学校对参加支援的教师要给予必要的条件保障,其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学校解决,有条件的学校可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支援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在被支援学校任教课时累计达到1学年工作量要求的,可视为具有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的工作经历。2019年底实现每1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通过对口支援使被支援学校在2年内教学质量明显提升。
三、组织实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两类学校建设主要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市、区)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工作,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和监督,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市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县(市、区)工作指导,积极协调两类学校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进一步加大对两类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
(二)制定完善方案。各县(市、区)要抓紧制订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的工作方案,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2年),制定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计划、全面推行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工作方案、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请于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将两类学校一并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范围,已通过基本均衡评估认定的县(市、区)接受督导复查时应包括两类学校。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为每所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定期开展两类学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1. 洛阳市2019—2022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
学校统计表
2. 洛阳市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条件需求规划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