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信息消费
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7日
洛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8〕1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18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和消费规模,加速激发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我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光纤宽带网和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完成5G商用部署。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信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百亿元。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增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宽带网络升级提速专项。加快全市光纤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步伐,全面推进光纤到户。优化基站布局,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能力较差、重点场所覆盖率较低的农村地域覆盖问题,推动全市的宽带基础设施能力全面提升。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基站规划和商用进程,发展下一代互联网。推进窄带物联网(NB—IoT)建设部署,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洛阳移动公司、洛阳联通公司、洛阳电信公司、洛阳铁塔公司
(二)实施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专项。充分发挥中移在线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中移在线与洛阳大数据产业园的互动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大数据产业链条,形成产业园更大集聚效应,争取吸引一批大数据应用型龙头企业落户产业园。重点培育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的骨干企业,加强企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托各产业园区,打造一批众创空间和创业基地,在技术研发、金融支持、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洛龙区政府,中移在线
(三)实施工业互联网专项。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支持本土互联网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平台开展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性平台。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培育1个市级综合平台和若干细分领域行业平台,培育1-2个细分领域的省级以上行业互联网平台。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与各电信运营商合作,开展标识解析体系二级节点建设与运营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洛阳移动公司、洛阳联通公司、洛阳电信公司、洛阳国宏公司
(四)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实施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行动,推动制造企业在关键岗位、生产线、车间、工厂等层面实施智能化改造。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引导中小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工业互联网平台迁移。到2020年,建设34个智能车间、14个智能工厂,推动2000家以上企业上云。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洛阳移动公司、洛阳联通公司、洛阳电信公司
(五)实施信息消费降本增效专项。加快华晟物流“中原铝谷公共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大一物流“洛阳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社会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物流园区智能化改造提升,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信息消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成本。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洛阳银保监分局
(六)实施现代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依托河南农业大数据中心,建立洛阳市“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引导具备较好基础的县(市)建设现代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10个“互联网+精准农业”示范园和66个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加快农村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实施“互联网+畜牧业”建设项目,2020年建设完成洛阳市兽药、饲料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广益农信息社,为农民提供线上、线下的信息咨询与指导服务,加强农村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优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架构,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到2019年底,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和群众关注的民生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根据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逐步推进便民服务“市、县、乡、村”四级覆盖,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实施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做好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在全市培育一批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做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以国家、省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为牵引,以打造农村产品电商畅销网货品牌、电商示范点(店)和淘宝村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300个以上电商扶贫帮扶点建设任务,培训6000名以上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再打造出一批新的淘宝村。实现全市农村电商由打基础建体系向出实效出亮点的跨越性转变。做好跨境电商工作,加快推进我市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我市跨境电商行业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九)实施智慧健康医疗专项。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逐步实现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惠民服务,加快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建设以患者为中心、以电子病历应用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搭建以远程诊断、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医疗联合服务信息系统。探索使用物联网设备和移动互联网终端,为重点人群提供远程诊断与护理、健康提醒监测与分析评估、移动医疗等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物联网应用等示范试点,为患者提供便利化、多样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实施智慧交通专项。按照“先急后缓、逐步建设”的原则,完成智能公交调度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采取合作模式建设智能化公交电子候车亭。在候车亭内安装多媒体显示屏、电子显示屏、无线wifi;发布洛阳市电子地图、交通出行信息、实时交通状况、出租车电召服务等信息;开发符合洛阳实际的手机APP,建立洛阳的掌上交通系统,打造具有洛阳特色的智慧交通。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完善、升级公交调度、科技治超、出租车管理、综合执法、长途客货运输、危险品运输监管、水上运输、公路建设等监控系统平台。启动顶层设计,整合现有资源,升级改造老旧系统,高标准建设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指挥中心。加快推进一卡通及移动支付建设工作。广泛应用集刷卡、扫码、银联和人脸识别为一体的电子移动支付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一)实施教育信息化专项。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2020年全市多媒体教室覆盖率达到100%,建成我市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互动、开放、共享的数字教育内容资源服务云。构建先进、高效的数字化教育信息网络平台,积极推动教育移动终端在各类学生中的使用。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鼓励学校和其他社会力量面向继续教育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推动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二)实施信息技能提升专项。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民、老年人等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构建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为主体、继续教育为补充的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现有高校、职业院校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领域相关专业设置,改革课程体系,推广订单式培养,建设信息化人才实训基地。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技能职业培训,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提升全民信息技能。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实施智慧旅游专项。完善提升智慧旅游,充实旅游基础信息库,推进全市3A级及以上景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及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旅游与公安、交通、工商、气象等部门及旅游部门与旅游企业间数据实时开放共享,构建基于旅游大数据的智慧旅游服务、营销、监管体系,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等生活类信息消费领域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四)实施文化消费信息平台建设专项。在全市深入扎实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推动全市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重点建设一站式综合性文化消费信息平台,解决文化产业和服务消费市场信息分散、获取不便的问题,提高城乡居民获取文化消费信息的便利性,降低获得信息的时间成本,激发文化消费行为。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五)实施网络文化发展专项。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鼓励更多传统发行企业开展网上业务,推动传统出版物数字化、网络化。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培育视听新媒体、新兴出版业等文化新业态。加快发展数字传媒、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新兴文化产业,不断丰富数字文化内容,鼓励推出更多优秀网络原创作品。广泛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
相关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六)实施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专项。不断拓展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改造提升9个县级信息平台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构建市、县两级养老服务网络框架,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快速发展。2019年,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区和示范街道,实现区域内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及服务功能完备。到2020年,实现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七)实施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专项。依法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规范平台企业市场行为,依法对信息消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惩戒,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依规进行公示,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信用办
(十八)实施信息消费安全保护专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依法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进行打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技术攻关,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
相关责任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国家安全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协调信息消费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总结和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相关项目建设。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投入。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价。依托省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研究梳理信息消费内容目录,明确统计范围,将智能产品、互联网业务、数字内容等纳入信息消费统计,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政府、行业、重点企业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信息消费宣传。深入宣传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创新信息消费模式,拉动社会信息消费需求,营造积极健康、多方协同的信息消费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加强重点领域信息消费,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
附件:洛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