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区接收安置驻洛部队
随军家属计划的通知
洛政办〔2019〕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市区接收安置驻洛部队随军家属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3日
2019年度市区接收安置驻洛部队
随军家属计划
为更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巩固军民鱼水情,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军分区关于印发洛阳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洛政〔2014〕61号)精神,会同市编办等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部队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支持部队建设、巩固国防事业、促进军地共同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支持国防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统筹平衡,积极承担下达的安置任务,确保安置计划及时落实到位。
二、安置原则
安置工作要本着“市场调节和行政调配相结合、就近安置与原单位性质对口(顺向)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在安置计划范围内,实行就近、对口、顺向安置。
三、工作要求
凡不认真落实安置计划,接收随军家属后不及时安置、安置不到位,影响军政军地关系的,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驻洛各部队要教育部队随军家属转变就业观念,服从组织安置,并加强同用人单位的联系,积极主动配合各城市区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安置工作。
附件:2019年度市区接收安置驻洛部队随军家属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