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
实 施 意 见
洛政〔20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化“五级路成网、绿廊连城乡”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以全域“四好农村路”建设,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助推洛阳都市圈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0〕3号)《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交文〔2020〕36号)以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五级路成网 绿廊连城乡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提出的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要求,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实现农村公路从“最后一公里”到“第一公里”提质,从典型示范到全面引领扩面,确保到2022年底,我市成功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二、主要目标
全面开展域内农村公路提质升级,打造“四好一特”(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特色明显)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洛阳模式”。到2022年底,市域农村公路等级公路占比90%以上,优良中等路率80%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90%以上,具备条件行政村通客车率100%。在保持现有2个国家级示范县(新安县、孟津区)、3个省级示范县(汝阳县、栾川县、宜阳县)的基础上,宜阳县、栾川县、偃师区争创国家级示范县,洛宁县、伊川县、嵩县、洛龙区、伊滨区、高新区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其他城市区达到市级示范县标准,全市50%以上的乡(镇)创建市级示范乡(镇)。
三、创建任务
(一)规划引领,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按照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工作目标,各县区政府要科学编制“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编制农村公路路网,根据建设洛阳都市圈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强跨区域内外农村公路互联互通。到2022年底,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桥梁800延米以上,实现所有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符合创建标准的要按照美丽农村路标准,至少提升整治一条县乡道(不低于15公里)或环线路(不低于3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治理,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事权及支出责任,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持续加大对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加强路域环境整治,以公路沿线村庄、旅游景区、易地搬迁社区为重点,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垃圾杂物、建筑材料和非公路标志。到2022年底,完善县、乡(镇)、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县有中心站、乡有管养站、村有养护协会,创建年及上两个年度(连续三年)辖区农村公路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培育专业,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行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标,提升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水平。推行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机械化,提升养护质量和效率。实现常态化养护,维持好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到2022年底,乡道机械化日常养护率达50%以上,新改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0%以上,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率占比不低于80%,年养护工程不低于总里程的5%。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立足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着力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加快实施县域城市公交线网延伸和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支持偃师区创建第三批“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客运与“互联网+”运输服务、农村特色旅游、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定制客运、运游结合等新模式。以农村公路为纽带,结合沟域生态经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推进“村村相连、产业相连”试点,促进产业、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以点带面实现“一路九带”,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和站点建设,推动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推广复制栾川县“信息平台+统一配送”的经验做法,利用互联网平台促进交通、邮政、商务、农业、供销等部门物流资源整合,引导农村物流与特色产业、生产加工、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到2022年底,60%以上县区建成县级物流中心,50%以上乡镇建成运输服务站并投入运营,形成“场站共享、货源集约、服务同网、信息互通”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格局,构建农村公路的多元融合发展体系,实现“因路而兴”“因路而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凸显特色,全面打造好农村公路。彰显特色,突出设计,打造乡村美学,树立路景融合典范。围绕沿黄旅游开发,按照“打造精品、串珠成线、片状发展”的工作思路,将王铎故居、龙马负图寺、汉光武帝陵、西霞院景区等一批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景点串列起来,打造道畅景美的沿黄“四好农村路”示范带。依托干线公路打造精品路段,以县道、主要乡道和通往景区道路为重点打造示范路、旅游路,持续完善农村公路绿道、步道等“慢交通”体系,加快公路驿站、景观小品等设施建设,科学融合乡村旅游、农家采摘等高效农业,把过村路段打造成景色美、行车畅的公路亮点,不断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增强群众体验感。栾川县要借鉴陶湾镇康养大道经验,打造自然风景、人文历史、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健康乐养路;孟津区要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依托三彩小镇、卫坡古民居和小浪底沿黄生态廊道打造精品环线观光路;宜阳县要发挥产业优势,打造“山上满香料,村中窑洞美”的香鹿山产业富民路;新安县要依托龙潭峡、黛眉山、青要山等知名景区,持续提升“樱桃谷生态乡村游”品牌,打造路好景美的生态景观路。到2022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县区至少打造一条不低于15公里的精品示范路。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委局和各县区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洛阳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省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各县区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保障力度,提供政策支持。对照示范市创建基本评价指标,各县区要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及完善附属设施。要按照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体系建设及有关设备更新、信息化建设等,提供财税、金融、用地、用能等方面的支持。
(三)发挥联动优势,形成创建合力。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行业指导、监督管理、示范创建、考核评比等工作。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市本级资金拨付,督促指导县级财政落实农村公路各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林业局要指导做好农村公路边沟以外的绿化廊道实施工作,并积极将绿化廊道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市扶贫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水利局、审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四好农村路”+旅游、产业、物流等工作,为打造高质量全域“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四)建立奖惩机制,务求创建实效。建立奖补激励机制,把创建考核结果同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挂钩,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示范县给予不低于100万元奖励、省级示范县不低于50万元奖励。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成功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更好发挥农村公路在都市圈建设中的先行保障作用。
附件:1.洛阳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考核表(考核市级部分)
3.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考核表(考核县级部分)
4.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考核表(考核乡级部分)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洛阳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建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捍卫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彭仁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陈立群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涛 市林业局副局长
郝彦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清亮 市扶贫办总经济师
鲍蕊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廷璞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兵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牛正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显强 市水利局副局长
程 欢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雅红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丽娟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聚坡 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
赵建斌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 海 偃师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焦海祥 孟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 阳 新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李 辉 宜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亚辉 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郝 爽 伊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振锟 汝阳县人民政府副县级领导
陈俊光 嵩县政协副主席
王 冲 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辉 涧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 伟 西工区副区长
孙建新 老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左 旭 瀍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利民 洛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武长勋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亚强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卢 山 龙门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附件2
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考核表(考核市级部分)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检查内容和方法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组织保障 | 省辖市政府制定出台“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和示范市创建方案。 | 4 | 查看原文件。 | 1.“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和示范市创建方案,一个方案得1分;需包括:领导小组、任务目标、具体措施、资金保障机制、日常检查督导机制、考核机制等内容,缺一方面扣0.5分,扣完为止。 2.省辖市政府按照方案推行实施,资金投入足额及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日常检查督导机制运行良好,得2分;推行实施一般的,得1分;推行实施差的,得0分。 | |
2 | 省辖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进行绩效考核,督促县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 3 | 查看原文件。并根据文件内容,查看日常监督检查资料和考核通报等文件(有文件、有考核、有奖惩)。 | 1.省辖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围,得1分,否则得0分。 2.省辖市政府按照考核要求对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工作力度大且效果突出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 | ||
3 | 省辖市养护资金落实情况。 | 4 | 查看文件原件,核查相关财务资料。 | 省辖市政府按照《条例》规定的1.5%,以正式文件将养护资金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且足额拨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得4分;否则得0分。 | ||
4 | 省辖市市委、政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情况。 | 3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省辖市市委、政府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召开现场会、动员会、推进会、现场观摩,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人大、政协多次视察、督导农村公路建设,有新闻报道、会议纪要、影音资料等,推进力度大、效果突出,得3分;推进力度一般、效果一般,得1分;推进力度小、效果差,得0分。 | ||
5 | 组织保障 | 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 3 | 查看原文件和日常指导监督检查的资料。 | 1.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制定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发展的管理制度、技术指导性办法或意见,各项制度完善,得1分;否则得0分。 2.对具体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监管、考核奖罚,日常指导监督检查的资料规范齐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
6 | 建设 | 自然村通硬化路情况。 | 2 | 查看相关资料。 | 自然村通硬化路率必须高于90%(含90%),本项得分=(硬化路率-90%)*2/(1-90%)。 | |
7 | 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情况。 | 1 |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 省辖市农村公路建立了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运转良好,得1分;否则得0分。 | ||
8 | 加快推动路网提档升级。 | 2 | 抽查近两年来新改建的县乡公路,被抽检的县县道全部抽查,乡道抽查50%。 | 1.省辖市每年新改建县乡道里程占县乡道次差总里程的20%以上(含20%)时,且全部完成的,得2分;10%(含10%)-20%,得1分;低于10%,得0分。 2.建设时,结合了区域地理位置、社会经济、产业布局、资源优势等特点,将公路与沿线周边乡村风貌、产业园区充分融合,打造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系列旅游路、景观路、生态路、产业路、文化路等,得1分;否则得0分。 | ||
9 | 危桥建设情况。 | 2 | 根据最新《河南省公路统计年报》相关数据进行计算评分。 | 现有危桥比例低于10%,得2分;现有危桥比例低于15%,得1分;近三年未逐步下降的,扣0.5分。 | ||
10 | 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 1 | 查看计划文件和相关资料。 | 近三年来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得1分;否则得0分。 | ||
11 | 等级公路比例。 | 2 | 根据最新《河南省公路统计年报》相关数据进行计算评分。 | 比例必须高于90%(含90%),本项得分=(等级公路比例-90%)*2/(1-90%)。 | ||
12 | 管理 | 农村公路中心养护站建设情况。 | 2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1.省辖市出台文件从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省辖市制定出台中心养护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
13 | “路长制”建设情况。 | 3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1.省辖市政府制定出台本市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并在本市推行,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路长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运行模式、监督考核方法、奖罚措施,得1分;否则得0分。 2.按照方案要求,省辖市“路长制”推行较好,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对县的日常监督考核到位,“路长制”成效显著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
14 |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 2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1.省辖市政府统一部署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由突击性整治向常态化整治转变,得1分,否则得0分; 2.市交通主管部门认真督导落实,全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总体良好,得1分,否则得0分。 | ||
15 | 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情况。 | 1 | 查看相关资料,并实地查看。 | 省辖市积极将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应用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建立农村公路综合监管平台,且效果显著,得1分,否则得0分。 | ||
16 | 养护 | 中等及以上路比例。 | 2 | 根据最新《河南省公路统计年报》相关数据进行计算评分。 | 中等及以上路比例必须达到80%以上(含80%),本项得分=(中等及以上路比例-80%)*2/(1-80%)。 | |
17 | 养护工程实施情况。 | 2 | 查阅相关文件和实地抽查完工项目。 | 近三年每年度实施的养护工程项目里程占总里程的比例不低于5%(含5%),得2分;低于5%的,得0分。 | ||
18 |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拖摩费)资金使用情况。 | 2 | 查看文件原件,核查相关财务资料。 | 市本级成品油税费改革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拖摩费)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
19 | 运营 | 农村客运长效运营机制建立情况。 | 3 | 查看文件原件,核查相关财务资料。 | 省辖市政府出台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未出台政策或仅出台政策但未落实的不得分;辖区有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的,未出台支持政策或仅出台政策但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20 | 行政村通客车情况。 | 2 | 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辖区内存在具备条件不通客车的行政村,此项不得分;公交化运营连接的行政村比例达到50%以上得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预约班比例在3%以下得2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21 | 农村物流体系推进情况。 | 4 | 查阅有关材料,实地抽查。 | 1.省辖市政府或部门出台农村物流支持政策、推进措施、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的,得0.5分;辖区内每个县级政府出台农村物流支持政策、推进措施、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的,得0.5分。 4.辖区内有纳入全国农村物流典型案例、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创新品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得1分。 | ||
22 | 加分 | “四好农村路”示范引领情况。 | 根据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县命名文件,以及省辖市开展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文件、评比资料、命名文件等。 | 1.省辖市辖区内除去1个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2个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外,每增加1个国家级示范县,加4分;每增加1个省级示范县加2分。 2.省辖市示范县覆盖面加分=(示范县个数/省辖市辖区所有具 备条件的个数)*10。 3.近三年来,省辖市政府或交通部门在交通部召开的农村公路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每次加3分;在省政府或省厅召开的农村公路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每次加1分。 | ||
附件3
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考核表(考核县级部分)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检查内容和方法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组织保障 | 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进行绩效考核,督促乡(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 2 | 查看原文件。并根据文件内容,查看日常监督检查资料和考核通报等文件(有文件、有考核、有奖惩)。 | 1.县级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围,得0.5分,否则得0分。 2.县级政府按照考核要求对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工作力度大且效果突出的,得1.5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得0分。 | |
2 | 政府将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纳入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 3 | 查看文件原件,确认资金来源,落实拨付情况。 | 政府将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纳入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且拨付及时、足额拨付的,得3分;纳入但拨付不及时或不能足额拨付的,得1分;未纳入的,得0分。 | ||
3 | 养护资金落实情况和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建立情况。 | 3 | 查看文件原件,核查相关财务资料。 | 政府不低于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的1.5%,将养护资金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且足额拨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得3分;否则得0分。 | ||
4 | 建设 | 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七公开”及交通安全、排水、生命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 | 2 | 实地抽检近三年来县乡道建设项目。 | 1.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施工图批复、招投标与合同、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全部落实到位的,得1分;1项不到位的扣0.5分。 2.“七公开”落实到位,得0.5分;落实不到位的每个项目扣0.1分。 3.“三同时”落实到位,得0.5分;落实不到位的每个项目扣0.1分。 | |
5 | 建设 | 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 | 1 | 实地查看近三年来已完工的安全防护设施项目。 | 抽查的所有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均实施完毕,得1分;一个项目未实施或未完工,扣0.5分。 | |
6 | 开展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 4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1.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了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得1分,否则得0分。 2.定期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检查的,得0.5分; 委托具备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开展第三方质量抽检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3.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详细巡查记录,并对巡查记录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有整改记录和结果的,得1.5分;否则得0分。 4.开展了行业质量安全培训工作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 ||
7 | 管理 | 农村公路中心养护站建设运行情况。 | 2 | 实地查看全部中心养护站建站数量。 | 1.县域国土面积≤500平方公里的,最少建1个中心养护站,没有建的,得0分。 2.500平方公里<县域国土面积≤1000平方公里的,每个县区要求最少建2个中心养护站,缺少1个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3.1000平方公里<县域国土面积≤2000平方公里的,每个县区要求最少建3个中心养护站,缺少1个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4.县域国土面积>2000平方公里的,每个县区要求最少建4个中心养护站,缺少1个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 |
2 | 实地查看全部中心养护站,养护开展、机构运转、管理制度、养护人员和设备等情况。 | 1.县域国土面积≤500平方公里的,检查1个中心养护站,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不得分。 2.500平方公里<县域国土面积≤1000平方公里的,检查2个中心养护站,每个检查情况较差的扣1分,扣完为止。 3.1000平方公里<县域国土面积≤2000平方公里的,检查3个中心养护站,每个检查情况较差的扣0.7分,扣完为止。 4.县域国土面积>2000平方公里的,检查4个中心养护站,每个检查情况较差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8 | 管理 | 乡(镇)管养站建设运行情况。 | 2 | 抽查的县每个县实地抽查2个乡(镇)管养站的内业资料和建档情况。 | 抽查的乡(镇)管养站均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乡镇管理养护站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健全,图表上墙,内业资料真实、齐全且通过电脑填写统一打印装订,归档完善,机构运转正常,养护队伍健全,日常养护工作开展正常,得2分;一个乡(镇)管养站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扣1分。 | |
9 | 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四好农村路宣传及氛围。 | 2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1.农村公路沿线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设置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设置得0分。 2.穿村过镇路段、公路驿站、停车休息点、公路沿线四好农村路宣传标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宣传氛围浓厚的,得1分; 一般的得0.5分;较差的得0分。 | ||
10 | “路长制”建设情况。 | 2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1.政府制定出台本地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路长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运行模式、资金来源、监督考核方法、奖罚措施,得0.5分;否则得0分。 2.按照方案要求,“路长制”推行较好,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且县对乡(镇)的日常监督考核到位,“路长制”成效显著的,得1.5分;否则得0分。 | ||
11 |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 1.5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1.县级政府印发正式文件在全域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和治超工作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大力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和治超工作的,效果总体良好,佐证材料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12 | 农村公路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 0.5 | 抽查5个县乡道项目,查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有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得0.5分;少1个报告,扣0.1分。 | ||
13 | 养护 | 县乡道标志标牌、标线、里程碑、百米桩设置情况。 | 3 | 实地抽查100公里的县乡道。 | 1.标志标牌完善齐全,得1分;标志标牌比较完善齐全,得0.5分;标志标牌缺失较多,得0分。 2.标线清晰醒目、完整规范,得1分;标线磨损,尚可使用,得0.5分;标线没有划设或者磨损严重,得0分。 3.里程碑和百米桩设置齐全规范,得1分;里程碑和百米桩设置较齐全规范,得0.5分;里程碑和百米桩设置不规范、缺失较多,得0分。 | |
14 | 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情况。 | 7 | 实地抽查100公里的县乡道和10条以上的村道。 | 1.路面无病害、路况优良,得2分;路面病害较少且处理及时,路况较好,得1分;次差路面,得0分。 2.路线两侧路肩设置合理到位,培护较好,得2分;单侧或部分路段无路肩,个别路段未及时培护,得1分;全线无路肩,得0分。 3.平原区路线两侧边沟设置完善,路田分家到位,得1分;设置较完善,路田分家基本到位,得0.5分;边沟缺失严重,路田分家不到位,得0分。山区路线硬化边沟设置完善,排水设施到位,得1分;设置较完善,排水设施基本到位,得0.5分;未设置硬化边沟,排水设施缺失,得0分。 4.穿越村镇路段硬化排水设施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设置完善,路宅分家到位,得1分;设置较完善,路宅分家基本到位,得0.5分;未设置,路宅分家不到位,得0分。 5.全线路面总体干净整洁,边沟干净畅通,得1分;否则得0分。 | ||
15 | “美丽农村路”建设情况。 | 2 | 实地查看。 | 参照省级“美丽农村路”的标准,高标准绿化,提升打造一条县乡道(不低于15公里)或环线路(不低于30公里),利用农村公路两侧可用土地设置小游园、文化景观等,实现路景融合,成为精品示范路线,得2分;不满足条件的,得0分。 | ||
16 | 运营 | 农村客运长效运营机制建立情况。 | 3 | 查看文件原件,核查相关财务资料。 | 政府出台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文件规定连续补贴三年及以上得1分,五年及以上得2分,八年及以上得3分。 | |
17 | 行政村通客车情况。 | 1 | 查看文件、实地抽查。 |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存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不通客车的,此项不得分;公交化运营连接的行政村达到50%以上得1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预约班比例在3%以下得1分,每增1个百分点扣0.5分。 | ||
18 | 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情况。 | 2 | 实地查看。 | 1.农村客运企业建立营运车辆智能视频动态监控平台,具备运营管理、安全监控、信息查询功能,得1分;发现一个农村客运企业未建立或不符合标准,则不得分,发现一辆客车未安装智能视频动态监控设备的,扣0.5分,此项最多扣1分。 2.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并对新增线路开展联合审核,得1分;未制定联合审核细则或者对新增线路未开展联合审核工作的,不得分。 | ||
19 | 及时处理,反馈乘客的投诉建议,群众满意度情况。 | 1 |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查看。 | 满意度达不到85%的,不得分;达不到90%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20 | 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及运营情况。 | 4 | 查阅有关材料,现场实地查验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及运营情况。 | 1.县区政府出台对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运营的支持政策,得1分。 4.推行“一县一网一公司”,在全县范围实现统仓共配、统一配送的,得1分。 | ||
附件4
“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考核表(考核乡级部分)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检查内容和方法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组织保障 | 乡(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 | 6 | 查看相关文件,查看日常监督检查资料 | 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工作力度大且效果突出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得0分。 | |
2 | 养护资金落实情况。 | 4 | 核查相关财务资料。 | 乡(镇)政府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130号)规定的乡(镇)财政每年对乡、村级公路列支不低于1000元/公里、500元/公里标准,能够足额拨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得4分;有配套但低于标准拨付的,得2分;无配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得0分。 | ||
3 | 建设 | 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七公开”及交通安全、排水、生命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 | 4 | 实地抽查以乡(镇)为主的近三年来乡村道路、桥梁建设项目。 | 1.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施工图批复、招投标与合同、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全部落实到位的,得2分;1项不到位的扣0.5分。 2.“七公开”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设置公示栏,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规范、齐全,落实到位,得1分;落实不到位的每个项目扣0.2分;扣完为止。 3.“三同时”落实到位,得1分;落实不到位的每个项目扣0.5分;扣完为止。 | |
4 | 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 | 2 | 实地查看近三年已完工的安全防护设施项目。 | 抽查的所有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均实施完毕,得2分;一个项目未实施或未完工,扣0.5分;扣完为止。 | ||
5 | 开展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 4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 1.委托具备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开展第三方质量抽检的,得2分,否则得0分。2.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详细全面巡查记录,并对巡查记录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有整改记录和结果的,得2分;对于记录不全面,问题整改不彻底,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6 | 管理 | 乡(镇)管养站建设运行情况。 | 4 | 乡(镇)管养站的内业资料和建档情况。 | 有乡(镇)管养站,得2分,没有本项不得分。乡(镇)管养站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乡镇管理养护站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有独立办公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健全,图表上墙,内业资料真实、齐全且通过电脑填写统一打印装订,归档完善,机构运转正常,养护队伍健全,日常养护工作开展正常,得2分;每有一个缺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7 | 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四好农村路宣传及氛围。 | 2 | 查看文件原件和相关资料,至少实地抽查3个行政村。 | 1.农村公路沿线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设置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设置得0分。 2.穿村过镇路段、公路驿站、停车休息点、公路沿线四好农村路宣传标语形势多样、内容丰富,宣传氛围浓厚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没有的得0分。 | ||
8 | “路长制”实施情况。 | 2 | 实地查看 | 按照方案要求,“路长制”推行较好,路长公示牌按照要求设置到位,公示牌内容完善齐全,得2分;公示牌内容有缺项,得1分;未设置得0分。 | ||
9 |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 2 | 实地查看 | 乡(镇)政府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且效果明显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10 | 养护 | 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情况。 | 7 | 实地查看辖区内全部乡道和50%以上行政村村道 | 1.路面无病害、路况优良,得2分;路面病害较少且处理及时,路况较好,得1分;次差路面,得0分。 2.路线两侧路肩设置合理到位,培护较好,得2分;单侧或部分路段无路肩,个别路段未及时培护,得1分;全线无路肩,得0分。 3.平原区路线两侧边沟设置完善,路田分家到位,得1分;设置较完善,路田分家基本到位,得0.5分;边沟缺失严重,路田分家不到位,得0分。山区路线硬化边沟设置完善,排水设施到位,得1分;设置较完善,排水设施基本到位,得0.5分;未设置硬化边沟,排水设施缺失,得0分。 4.穿越村镇路段硬化排水设施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设置完善,路宅分家到位,得1分;设置较完善,路宅分家基本到位,得0.5分;未设置,路宅分家不到位,得0分。 5.全线路面总体干净整洁,边沟干净畅通,得1分;否则得0分。 | |
11 | 养护 | 乡村道标志标牌、标线、里程碑、百米桩设置情况。 | 3 | 实地查看辖区内全部乡道和抽查50%以上行政村村道。 | 1.标志标牌完善齐全,得1分;标志标牌比较完善齐全,得0.5分;标志标牌缺失较多,得0分。 2.标线清晰醒目、完整规范,得1分;标线磨损,尚可使用,得0.5分;标线没有划设或者磨损严重,得0分。 3.里程碑和百米桩设置齐全规范,得1分;里程碑和百米桩设置不规范、缺失较多,得0分。 | |
12 | 运营 | 农村客运长效运营,行政村通客车情况。 | 4 | 实地查看。
| 乡(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存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不通客车的,此项不得分;公交化运营连接的行政村达到50%以上,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13 | 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情况。 | 2 | 实地查看。 | 农村客运企业建立营运车辆智能视频动态监控平台,具备运营管理、安全监控、信息查询功能,得2分;发现一个农村客运企业未建立或不符合标准,则不得分,发现一辆客车未安装智能视频动态监控设备的,扣0.5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4 | 及时处理,反馈乘客的投诉建议,群众满意度情况。 | 1 |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查看。 | 满意度达不到85%的,不得分;达不到90%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15 | 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及运营情况。 | 3 | 查阅有关材料并实地抽查部分乡(镇)和行政村。 | 1.行政村物流服务点覆盖率超过30%得0.5分,超过50%得1分,超过80%得2分。 2.建成乡镇运输服务站具备客运、货运、零担、邮政(快递)、供销、旅游、电商等三种以上服务功能。综合利用率超过30%得0.3分,超过50%得0.5分,超过80%得1分。 | ||
说明:“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考核表总分150分,另有3个加分项目。考核表分为三个部分:考核市级部分(50分)、考核县级部分(50)和考核乡级部分(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