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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办 文件编号: 洛政办〔2021〕2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C001-0472-2021-0015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6+3+X”新型产业专业园区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洛政办〔202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6+3+X”新型产业专业园区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7日        

 

洛阳市“6+3+X”新型产业专业园区建设

考核评价办法

 

为抢抓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科学客观考核评价“6+3+X”新型产业专业园区建设水平,着力打造支撑制造业链式布局、集聚发展的重要场域载体,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洛阳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6+3+X”新型产业专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洛制造强市〔2021〕1号)中明确的11个新型产业专业园区。发展水平达到新型产业专业园区建设条件的其他园区,经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意后,列入考评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考评,引导园区围绕加快构建“755”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二)客观性原则。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指标体系,推动指标数据相互配套衔接,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三)可操作性原则。考评指标选取园区建设共性指标,既能反映实际情况,又便于比较优劣。

三、指标体系

园区考评指标体系由10项指标构成,总分100分,各项指标及权重为:

指  标

内  容

责任单位

分  值

工作机制

落实组建一个专班、编制一个规划、出台一套政策、引进一批项目、打造一个园区等“五个一”机制及所在县区召开工作例会、主要或分管领导现场调研(每月2次以上)等工作开展情况

市工信局

8

基础设施建设

水、电、气、暖、道路、通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市发改委

10

发展规模

营业收入总量及增速、税收总量及增速等

市工信局

12

质量效益

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亩均利润等

市工信局

12

科技创新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数量等

市科技局

10

项目建设

重点项目开工、竣工、完成投资等

市工信局

14

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力度及成效、新入驻企业数量等

市商务局

10

绿色环保

环保政策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

10

集聚发展

主导产业企业占比、营业收入占比、利润占比等

市工信局

9

其他工作

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市工信局

5

指标体系外另设加减分项,由市工信局负责,对承担全市园区建设观摩活动的加2分/次,在园区建设情况通报中受到批评的扣0.5分/次,出现其他影响较大负面事件的酌情扣分。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园区考评各项工作。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照考评指标体系任务分工,牵头组织开展所负责单项指标的考评工作,科学制定考评细则,认真组织核查评分,并及时将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市统计局、税务局等部门结合单位职能,配合做好考评相关工作;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园区积极主动配合考评,及时提供真实准确数据。

(二)考评时间。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原则上每年4月份对上年度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三)评分原则。各单项考评指标分值与加减分项分值加总即为园区综合得分。为强化考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打分应注重体现差异性,原则上各园区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分值差不低于0.2分。对弄虚作假导致考评结果失真失实的,总分按0分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考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

(四)考评等次。为客观反映园区建设水平,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园区综合得分,按照“六大产业园”“五个新谋划产业园”分类排序确定考评等次,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六大产业园总分排名前2位、五个新谋划产业园总分排名第1位为优秀等次,六大产业园总分排名后2位、五个新谋划产业园总分排名后2位为一般等次,其他为良好等次。

(五)结果运用。年度考评结果以领导小组名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同时抄送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作为市政府各部门支持园区建设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完善例会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园区建设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园区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同时,定期梳理汇总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重要文件制定、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月报形式在全市通报。建立调研观摩机制,市委军民融合办及市工信局、发改委等园区建设牵头部门,每月现场调研指导牵头管理园区不少于1次;市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工作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园区建设配合部门,每季度调研指导各园区不少于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园区建设成效观摩活动2次以上,共同推动园区建设提速提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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