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赋予宜阳县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
通 知
洛政办〔202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1年8月,我市宜阳县被省委、省政府认定为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赋予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限范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长葛市等9个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办〔2020〕36号)文件规定执行。为推进宜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省政府赋予宜阳县156项省辖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同步下放4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限范围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新安县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洛政办〔2020〕63号)文件执行。
请宜阳县再接再厉,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将承接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明确任务分工,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与宜阳县承接部门完成调整事项的交接、指导和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切实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内生动力。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