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率先建成气象强市实施方案
通 知
洛政〔202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率先建成气象强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16日
洛阳市率先建成气象强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0〕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提升气象保障洛阳高质量发展水平,在全省率先建成气象强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目标,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以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根本遵循,强力推进气象强市建设,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洛阳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洛阳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市气象现代化水平省内领先,位居中原城市群前列,基本建成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气象保障示范市,气象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30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气象强市;到2035年,洛阳气象强市稳固发展,在中原城市群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夯实气象强市发展基础
1.推进精密监测。建设洛阳智能气象观测系统。完成国家气象观测站智能化升级、常规气象站标准化改造;建设重点山区梯度观测系统。组网建设X波段天气雷达观测系统,在市区及其以北地带建设风廓线雷达、激光雷达、微波辐射计等垂直探测设备,增强洛阳多型雷达与气象卫星等大型气象装备的监测应用能力,实现气象监测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完善农业、生态、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完善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豫西气象计量分中心,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深化社会化气象观测应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2.发展精准预报。开展区域数值预报模式本地化应用,构建从实况到日、月、季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产品体系,提高预报预测精准度,延长预测预见期。发展基于影响和风险的预报预警业务。建设智能型、协同性、开放式的精准化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平台,提高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水平,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加强10-45天预测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气象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3.做好精细服务。构建集决策气象、专业气象、公众气象服务于一体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提升全媒体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水平,健全城市、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网络,推动物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在气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实现各类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靶向推送,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强信息支撑。建设河南省气象信息灾备中心。健全涵盖气象信息采集、传输、存储、服务和应用全链条的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升级气象通信网络,建设“云+端”气象大数据应用系统,发挥气象信息在数字经济、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领域的保障作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纳入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市、县区两级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能,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完成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落实职责清单,夯实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气象防灾减灾管理职能,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县级以上城市完成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强化风险动态研判和基础设施设防。加强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工作。完善数字化雷电灾害防御监管体系,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提升重大活动、重大工程气象保障水平。推进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机制,推广气象灾害风险指数保险。将气象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联动机制。制定洛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细则,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建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强化气象、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加强媒体、通信运营企业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进村入户。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气象赋能水平,助力洛阳建强副中心
1.赋能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产业集群为载体,以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研发建立分产业、分量级,个性化、专业化的制造业气象服务系统,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气象信息融入先进制造业前期规划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建立“一带一路”洛阳节点气象服务系统,为洛阳参与国内外双循环提供气象科技支撑。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2.赋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聚焦洛阳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制定并实施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建设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为发展全域旅游做好气象保障。建立伏牛山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系统,融入式建设气象科普场馆(所)、气象公园,高质量完成新安、汝阳“一流台站”建设,将孟津区气象站打造为气象科技与黄河文化互融的黄河流域百年气象站、省内一流研学基地。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3.赋能洛阳智慧城市发展。建立以数字化为特征的洛阳智慧气象服务体系。实现气象预报预警精细到城区、覆盖到街镇,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覆盖到重点单位,智慧气象服务覆盖到基层社区和城市网格。建设气象先知系统,全面接入各级城运系统,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城市生命线气象保障服务,开展极端天气对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建立风险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气象先知系统赋能“一网统管”的基础性、前瞻性功能,促进洛阳智慧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从事中事后为重点的应急管理向事前预知预判为重点的精准预防管理升级。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4.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构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提高粮食安全产业链气象服务水平。开展农业巨灾保险气象服务,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重点开展牡丹、烟叶气象服务,建设省级花卉气象服务中心。围绕市级沟域生态经济示范带建设,开展优质林果、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和富硒农业气象服务,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工作。打造“国家气候标志”、“气候好产品”等气候品牌,推进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城市、旅游避暑目的地等创建。完善气象为农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5.赋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洛阳市生态环境气象中心建设。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区域,建设符合管控要求的生态气象保障示范工程。提升高分卫星气象应用水平,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黄河洛阳段以及伊洛河流域汛旱情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能力。推进基于气象条件的科学精准治污成果应用,建立绿色GDP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生态审计和生态质量气象评估工作,提升重污染天气、森林火险预报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按照洛阳构建“一带两区两环多廊道”的生态格局特点,建设一体联动的生态气象服务体系,开展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价和预报,建立伊洛河流域、小浪底和陆浑水库库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气候变化评估与预测系统,建设森林生态站,开展森林碳汇、森林物候期、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点等多类型森林生态观测,提升森林生态、碳达峰、碳中和气象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作业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结合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和重大应急保障等需求,优化地面作业站点布局,加快地面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火箭、高炮、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装,探索大型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加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信息融合,建立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业务系统。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2.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全面完成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工程洛阳建设任务;在主城区周边建设作业站点,提升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加快推进洛宁县防雹和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项目建设;推进万安山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建设,通过项目带动,持续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3.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创新协同融合发展,强化气象强市建设支撑
1.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强劳模(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洛阳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才优势,联合气象杰出人才共同建立高水平气象科技创新团队。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协同融合发展。将气象工作融入郑洛西高质量发展合作带、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发展战略,细化合作内容,深化融合发展,落实“百站提质”行动,提升基层气象台站气象服务能力。深化河南省气象局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共建合作,创建“气象保障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重点工程
(一)洛阳市精准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工程。落实河南省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洛阳建设任务,建设洛阳市X波段天气雷达观测系统,与已建成的S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共同组网,构建覆盖全市的雷达监测系统;基于多源探测资料监测和预报预警技术,建设洛阳市精准化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完善精密快速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在重点区域及次生灾害隐患点加密建设自动气象站,为开展精准预警和疏散避险提供科学数据、决策支撑。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洛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程。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成面向需求、省市县协同、点面结合的生态气象业务服务体系。提升生态气象综合观测和监测评估业务能力,开展卫星遥感生态气象要素监测、森林生态质量监测评估、森林火险监测预报等业务;完善环境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气象决策服务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环境气象条件评估,提升短中期、延伸期及月、季的环境气象预报预测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洛阳市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作业体系建设。推进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项目,对现有作业装备进行信息化、自动化、安全化升级,增加无需空域审批的作业装备数量。建设洛阳万安山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开展云降水空中探测和云水资源评估,探索发展无人机等作业新方式。优化作业站点布局,提升洛阳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部门和各地政府双重领导优势,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解决气象发展规划、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相关内容列入专项规划,加强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持续加强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建立气象领域稳定可持续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常性业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开放融合。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气象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气象核心业务交流合作,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能源、教育、旅游等方面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发展合力。推动气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法治保障。持续优化与气象强市建设相适应的气象法治环境。规范应用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做好气象行业服务与监管工作。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市、县区综合执法范围。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气象强市目标完成,各地要通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情况通报制度等措施,使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