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结束,洛阳以98.47%的企业年报公示率再次位列全省第一,至此,我市已连续六年居全省首位。
企业年报公示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大商事制度改革效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市共归集公示涉企信息185万余条,归集量全省领先,实现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市市场监管局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联合统计、人社、海关等部门,创新推出“多报合一”机制,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年报工作效率;联合税务部门及时清吊两年内未年报、未报税企业,提高精准度;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依法落实异常经营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有效提升各部门信息利用能力和市场监管效能。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市场主体稳步增长,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在积极引导企业按要求落实年报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台稳经济促增长支持措施,对受疫情影响逾期未年报和非主观意愿错报年报数据的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上不处罚、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全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增添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