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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2〕23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571-2023-0006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项目一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洛政土〔2022237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办理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项目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洛自然资文〔2022〕2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项目一期位于洛龙区龙门街道裴村社区。该项目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34515.464平方米(四至及具体面积以地籍审核为准,下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22248.1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道路用地面积为12267.274平方米。

鉴于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项目为洛龙区政府主导的安置房项目,同意你局提出的土地划拨方案,将上述位于洛龙区龙门街道裴村社区的122248.1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洛阳龙旅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郜庄安置小区(龙郜佳苑)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项目中按规划配建的商业设施属于独立单宗用地的,由政府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招拍挂出让,属于底层分摊商业的,需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途变更补办出让手续。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洛阳龙旅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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