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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2〕25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571-2023-0008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宜阳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2〕254


宜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宜阳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宜政土〔2022〕1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宜阳县赵保镇等4个镇、西赵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447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宜阳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1.0447公顷耕地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宜阳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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