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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2〕24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571-2023-0012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2年度第四十五批乡镇建设

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2〕243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2022年度第四十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老城政文〔2022〕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洛浦街道葛家岭社区1.168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6789公顷、园地0.0401公顷、林地0.0211公顷、其他农用地0.428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四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占补平衡,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6789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要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2022年度第四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2年12月13日    

洛阳市2022年度第四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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