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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2〕28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2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571-2023-0023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2年度第七批乡镇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2〕284号

 

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2年度第七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2〕1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城关镇阳社区、朝阳镇煤窑村2.1484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2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2.1484公顷耕地的质量。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2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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