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伊滨区人民医院建设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洛政土〔2023〕509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伊滨区人民医院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请示》(洛自然资文〔2023〕47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伊滨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李村大街与梁村路西北角,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8488.782平方米(东至李村大街绿化控制线、西至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至梁村路、北至用地界,四至及具体面积以地籍审核为准),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鉴于上述情况,同意你局提出的土地划拨方案,将上述李村大街与梁村路西北角38488.78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作为伊滨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