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向县区下放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洛政办〔2023〕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县区积极性,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向县区下放42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现将《洛阳市向县区下放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提升站位,深化放管改革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坚持放活管好、惠民利企原则,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明确监管主体,健全配套制度,整合部门职能,推动流程再造,不断激发县区发展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以县区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要高效协同,优化放权效果
权限下放部门要准确把握权限下放条件,对照目录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办事程序,确保权限“放得下、放到位”;各县区政府要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对接,做好下放事项衔接落实工作,采取内部挖潜、职能整合等措施,提高办理标准,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三、要依法监管,强化跟踪问效
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审批事项智能化、全过程、穿透式监管。权限下放部门要根据职责调整情况,同步调整权责清单、服务目录,跟踪评估放权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放权的针对性、有效性。
202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