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1 | D3HA202312120047 | 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牛步河社区2组,镇政府强行占用29户居民的35亩耕地和果园,建设商品房;另镇政府占用举报人2亩的耕地修建公园,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和土地征收手续。 | 洛阳市孟津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均部分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牛步河社区2组,镇政府强行占用29户居民的35亩耕地和果园,建设商品房”问题部分属实。2014年7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孟津县201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同意孟津县征收城关镇等6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作为孟津县201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2014年8月25日,原孟津县人民政府发布《孟津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对城关镇牛步河村等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涉及举报的牛步河社区2组,29户居民的35亩耕地和果园)。按照洛孟政土〔2023〕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洛阳瑞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征收地块建设 “学府名苑”居民小区项目,规划方案已通过孟津区规委会审核,目前还未建设。2.“镇政府占用举报人2亩的耕地修建公园,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和土地征收手续”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为瀍源体育公园,2014年4月21日,孟津县汇兴水务有限公司与城关镇牛步河社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瀍源体育公园二期工程所用土地和临时用地以租赁形式由城关镇牛步河社区租赁给孟津县汇兴水务有限公司。2019年瀍源体育公园建设完成,土地性质为其他林地,政府按照土地流转协议每年给群众按照每亩1000斤小麦的当年粮食保护价兑付租金。以上被占地群众从2015年开始领取租金到2021年,最近2年地租未发放,目前区政府正在筹措资金,争取2024年春节前将2022年占地租金补发到位,2024年6月底以前将2023年占地租金补发到位。 | 部分属实 | 一是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二是孟津区政府做好群众征地补偿的兑付工作,取得群众满意;三是举一反三,做好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满意。争取2024年春节前将2022年占地租金补发到位,2024年6月底以前将2023年占地租金补发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 | D3HA202312120054 | 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西洛蒲公园,有人大面积毁林,占用绿地,破坏生态环境,以游客驿站为名,在公园内开饭店(饭店名字游客驿站),造成公园内油烟污染严重,并把饭店的垃圾排入洛河,污染河水;在公园内修建收费的停车场,毁林毁草500多亩,违规修建各类房屋。 | 洛阳市洛龙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3个均部分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大面积毁林,占用绿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园地块建设于2022年9月25日洛阳市政府会议通过,根据洛阳市委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委会会议纪要〔2022〕8号中“第七项:西苑桥至文仲大道段滨河公园景观设计方案”进行实施,项目内容涉及绿化改造,对原有部分树种苗木进行替换,并及时补植补栽,优化提升公园布局,不存在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现象。2.“以游客驿站为名,在公园内开饭店(饭店名字游客驿站),造成公园内油烟污染严重,并把饭店的垃圾排入洛河,污染河水”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3日,洛龙区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公园内饭店“游客驿站”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进行清洗,经检测均符合排放标准,饭店产生的厨余垃圾由洛阳旺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每天定时收运并处置,该饭店有专有的污水沉淀池且管道与滨河南路市政污水管网连接,未排入洛河。3.“在公园内修建收费的停车场,毁林毁草500多亩,违规修建各类房屋”问题部分属实。洛阳市委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委会会议纪要〔2022〕8号中“第七项(二)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公园道路铺装,服务设施,服务建筑,新建运动场地及场馆,绿化改造,照明及新建停车场设计,一干渠和大明渠沿岸提升,现有服务设施及运动场地提升改造”。公园内有按照相关设计要求配建的停车场,不存在毁林毁草500多亩,违规修建各类房屋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在项目建设及使用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提出的合理意见及时办理,确保群众满意,提升群众在公园活动的幸福感。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洛龙区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根据此项目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公园内为满足不同年龄段的使用需求,主要有和风雅舍综合性务建筑,茶吧、文创售卖等经营性建筑及公厕等服务性建筑,同时因地制宜地建设服务场地等配套功能。 | 已办结 | 无 |
| 3 | D3HA202312120057 | 洛阳市涧西区建滨南路与芳华路交叉口,该位置之前是绿地苗圃,现在有人在此建加油站,并且周边是王府庄水源地,破坏生态环境。希望查下该加油站是否有相关的环保手续。 | 洛阳市涧西区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洛阳市涧西区建滨南路与芳华路交叉口,该位置之前是绿地苗圃,现在有人在此建加油站,并且周边是王府庄水源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点位位于涧滨南路与芳华路交叉口西北角,该地块为洛阳洛鑫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地块。现该加油站处于停工状态,地块内有一座未完工的办公楼和一座未完工仓库。该地块在王府庄水源地6#水井保护区范围内,6#井自2021年以来已停用至今。2023年9月7日,涧西区向市城管局函商《关于迁建涧西区王府庄水源井的函》,拟迁建王府庄水源井5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65条,12月15日涧西区政府对其下达《关停通知书》。2.“希望查下该加油站是否有相关的环保手续”问题属实。因该地块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 | 部分属实 | 涧西区相关部门对洛阳洛鑫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地块下达《关停通知书》,进行查封,待王府庄水源地水井迁移完成后,该项目完善办理各类手续后方可解除查封,恢复建设。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一是从源头到龙头,严把水质关。二是积极与北控水务对接,加快推进王府庄地下水源井迁建工作。三是涧西区政府对洛阳洛鑫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下达《关停通知书》,并已按要求查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4 | X3HA202312120039 | 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潘寨社区书记李某某以开办农机合作社名义,承包8.3亩土地,整体转包给电炉厂,后经环保检查,电炉厂搬走,但土地没有复耕,现成为李某某兄弟的沙石、黄土卖场,每天车辆进出、装卸,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 | 洛阳市洛龙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均部分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潘寨社区书记李某某以开办农机合作社名义,承包8.3亩土地,整体转包给电炉厂,后经环保检查,电炉厂搬走,但土地没有复耕”问题部分属实。洛龙区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其性质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业务是提供专业农机设备服务农业生产。2013年,洛龙区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租赁李楼镇潘寨村12组自留地8.145亩用于农机设备的停放、维护等。2014年8月,该地块由洛龙区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报洛龙区农业和国土部门审核备案同意为设施农业用地。经调查了解,该地块未租赁给企业使用。2.“现成为李某某兄弟的沙石、黄土卖场”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查看,堆积有高2米左右,方量为500余方黄土,未发现有售卖砂石的情况。经了解,近期潘寨村正在进行土地治理工作,因涉及面积较大,复耕需要大量黄土,村两委将洛岳路绿化用地整治的黄土暂存于洛龙区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中,暂未发现黄土买卖情况。12月13日,经地类查看,堆积黄土的地块为仓储物流用地。 | 部分属实 | 恢复洛龙区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使用功能,于12月31日前将黄土清运完毕,严格该地块用途监管,杜绝违规使用。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6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潘寨社区在社区公示栏张贴公告,告知社区群众洛龙区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黄土堆积情况和清理日期,便于群众监督进展情况。2.因近期雨雪天气影响,无法对堆积的黄土进行清运,12月17日前,暂对堆积的黄土进行遮盖,天气条件许可后,立即清理,计划12月底前清运完毕。3.洛龙区坚持举一反三,在辖区全面排查类似问题,并安排专人进一步加强对该地块规范使用行为监督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5 | D3HA202312120025 | 洛阳市涧西区,秦岭防洪渠至今未修好,扬尘大,杂草丛生。 | 洛阳市涧西区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属实,整体问题属实。1.“洛阳市涧西区秦岭防洪渠至今未修好”问题属实。秦岭防洪渠治理工程中标单位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因资金、疫情等原因导致2022年6月起停工,造成工期延后。2.“扬尘大、杂草丛生”问题属实。12月13日,涧西区农业农村局、攻坚办等相关单位到现场实地核实,因雨雪天气,未见施工迹象。经了解周边群众,结合平时掌握实际,本项目在个别工段施工期间,的确存在杂草丛生问题,也存在因黄土裸露等现象造成扬尘污染。 | 属实 | 一是2024年5月秦岭防洪渠治理项目全面交工;二是全面加强项目施工中扬尘问题监管,杜绝出现扬尘污染。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1.2023年4月,涧西区为加快项目推进,于6月组织施工单位重新开始施工。相关部门要求西苑国投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表,12月底前完成给水管道、乐道以及两侧绿化等工程,2024年5月前完成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全面交工。2.2023年12月13日涧西区农业农村局对西苑国投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杂草,做好裸露黄土覆盖,土方作业期间确保雾炮等降尘措施到位,于2023年12月15日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6 | X3HA202312120064 | 信访举报转办件受理编号为X3HA202311240002,反映内容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城区大多数大队和分局,工作机制不健全影响工作开展,第二是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没有好的人员进入及退出机制。”,举报人对洛阳市的办结回复情况非常不满意,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为。 | 洛阳市市辖区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均部分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城区大多数大队和分局,工作机制不健全影响工作开展”问题部分属实。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后,城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发生了变化,城市区环境保护工作由原来的环保分局总体负责,调整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派驻分局负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出大队负责。2021年5月14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城市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由分局承担,与地方政府的联系由分局对接。城市分局对同辖区内的执法大队有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的权力。分局与执法大队既分工又合作”。在2023年11月25日召开的分局局长、城市区执法大队大队长参加的会议上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但是仍存在城市区分局和执法大队职责分工交叉不明晰的问题。2.“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没有好的人员进入及退出机制”问题部分属实。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出城市区执法大队编制121名,实有71人,缺编50人,其中50岁以上人员27人,占比38%以上。因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未明确单位性质,机构编制部门将执法机构人员编制锁定,人员“只出不进”,不能开展人员招录,造成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城市区执法大队主要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策性安置、领导干部任职、同等性质单位调入等途径补充工作人员,城市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退出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可办理手续退出单位。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已建立的城市区分局、执法大队工作机制,协调配合保证城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开展。按照中央关于地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招录精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尽快招录人员改善执法队伍人员年龄结构。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2月14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工作人员到城市区分局、大队针对举报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并就有关政策进行解读。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并参考其他地市经验,起草了《进一步明确城市区分局与执法大队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初稿)》,征求意见研究确定后下发实施。压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责任,按照中央、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动洛阳市城市区生态环境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城市区分局和执法大队力量。按照中央、省综合执法队伍人员招录调动政策要求,开展人员招录调动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7 | X3HA202312120021 |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五号院七号楼居民,举报洛阳市公安局有关环保污染等问题:该局办公大楼共有九个排气洞,二个排污口和数个大型中央空调的排气机,都对准只有八米多远的居民住宅楼,这些排气洞口全年不分昼夜不停排放二氧化碳,排出的气体黑烟滚滚,气味难闻,噪音特别大。 | 洛阳市西工区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洛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在建楼初期设计时,共有5个排风口,主要是夏季使用通风排湿作用。为减少通风排湿时出风口的噪音,先后对5个出风口安装了消声除噪除尘设施,将大楼西侧三个空调室外机(实为一楼机房空调,并非市局大楼中央空调)移到了大楼南侧,尽量远离居民楼。除市政供电突发断电外,市公安局大楼负二层备用发电机一般不启动,例行检修时短暂启动试机,近5年来仅有一次因市政施工引发停电启用了备用电源。2023年12月14日,经河南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检测,昼间公安局家属楼5号院7号楼东北边界1、东南边界2环境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制定整改方案,控制排风排湿时间和次数,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影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将河南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噪声检测结果在该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2.定期对大楼西侧是否存在排烟污染或噪音污染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使用排风、排湿设备。3.定期对在排风口加设的消声除烟除尘除湿装置进行检查,确保能够正常发挥作用。4.主动走访公安局家属楼居民,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共同创造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 已办结 | 无 |
| 8 | X3HA202312120034 | 洛阳市洛龙区广利街,北至开元大道,南至关林路这一段,酒店餐馆200余家,夜市烧烤摊点50 余家,油烟直排,污水四溢,垃圾成堆,噪声扰民。 | 洛阳市洛龙区 | 噪音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3个均部分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油烟直排”问题部分属实。诉求人反映的广利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段)两侧餐饮店、烧烤店、餐车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且基本做到每天按时开启、每月按时清洗,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过滤后排出。但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存在个别餐饮商户未按时开启、未每月清洗的情况。2.“污水四溢,垃圾成堆”问题部分属实。广利街(宝龙水系街至展览路段)长134米,为步行街,暂由厦门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负责日常清扫和垃圾清运,由于该路段人流量大,餐饮店、烧烤摊较为密集,垃圾清运不及时会存在垃圾外溢问题。为进一步改善该路段环境卫生状况,自今年10月31日起,洛龙区城管部门安排保洁人员每天定时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洁。3.“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诉求人反映的洛阳市洛龙区广利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段)为城市核心区,区域内居民小区密集,有商业综合体2个(宝龙广场、宝龙国际批发中心),小学1个(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翠云校区),沿街店铺较多,人流量、车流量大,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居民用餐时段会产生一定的噪音。 | 部分属实 | 一是进一步加大广利街沿线餐饮商户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督促餐饮商户按时开启油烟净化设备,每月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工作,并完善台账记录。二是加大对城市道路的清洁力度,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三是加强对沿街商户的监督管理和巡查治理力度,督促规范经营,降低音箱音量,适当调整夜间营业时间,并提醒进店顾客文明用餐,避免噪音扰民。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2月1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广利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段)内随机抽查4家餐饮商户进行油烟废气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广利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段)分段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将检测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物业公司加强广利街相关路段的日常管理和清扫频次,洛龙区城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清扫保洁,避免污水四溢、垃圾成堆。 | 已办结 | 无 |
| 9 | X3HA202312120033 | 洛阳市洛龙区王山村村民反映该村耕地被龙门镇政府以开发高效经济林项目非法流转,开发公司却在村民的耕地上建别墅,洗浴中心,建筑公司仓库等,到处堆满垃圾,并且让大量耕地荒废。 | 洛阳市洛龙区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洛阳市洛龙区王山村村民反映该村耕地被龙门镇政府以开发高效经济林项目非法流转”问题不属实。2010年,经各级政府同意,原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人民政府、洛龙区龙门镇王山村与洛阳太阳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方签订《龙门王山重点工程土地承包合同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按照合同要求,流转土地用于高效经济林建设、旧村改造及后续配套三产服务业发展。2.“开发公司却在村民的耕地上建别墅,洗浴中心,建筑公司仓库”问题部分属实。洛阳太阳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土地后开始修建道路,大面积绿化种植高效经济林,改善村庄环境,并出资配合洛龙区政府对三个自然村进行搬迁安置,在原村庄18亩沟地建设洗浴中心(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较平整的220亩耕地上修建大棚和配套农业设施(仓库用于存放农资),发展特色农业,安排村内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同时在原村庄建设用地修建办公室(一层)用于办公非别墅。3.“到处堆满垃圾”问题部分属实。由于王山村村庄面积较大,且位置偏僻荒凉、地形复杂,环境卫生管理难度较大,随着近年城市发展,垃圾处理问题较为突出,附近或本村村民在夜间乱倒垃圾情况时有发生。4.“大量耕地荒废”问题不属实。2020年底至2021年年初洛阳太阳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土地,在原有绿化基础上又投入大量资金对未使用土地和荒坡、荒沟进行绿化,基本做到了完全覆盖,部分村民在绿化间隙种菜。 | 部分属实 | 由王山村和洛阳太阳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加强对王山村庄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巡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垃圾乱倾倒和长时间堆积无人清理。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已安排保洁人员对王山村周边零星垃圾进行清理。由王山村和洛阳太阳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加强对王山村庄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巡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垃圾乱倾倒和长时间堆积无人清理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 10 | D3HA202312120005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旭升社区夹马营路与中州东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无名卤毛蛋作坊,散发刺鼻性气味。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该问题系旭升社区四支部一出租房租户在院内加工制作卤毛蛋,出租屋内存放毛蛋原料及相关物品,院内有加工痕迹,院内其他住户反映其每天上午加工,下午及晚上外出售卖。该作坊无任何相关证照。已经向该商户下达取缔通知书,依法取缔。 | 属实 | 依法取缔该处加工作坊,物料及加工设备全部清理干净。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该作坊已按照“散乱污”标准取缔,现场物料及加工设备全部清理干净,并对院内场地进行清洗,消除残留气味。责令社区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该类无证加工作坊及时上报处理,对无证及污染环境的小作坊坚决依法取缔。 | 已办结 | 无 |
| 11 | D3HA202312120037 | 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回龙湾村华旗实业厂,1、一进门右侧的两个车间违规提炼铝锭和铝灰,粉尘大。2、在厂区东南角的车间内磨石子,扬尘大。 | 洛阳市偃师市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部分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第一个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10月,有群众举报偃师市华旗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存在无名铝灰加工厂。经查,群众举报的铝灰加工厂租用偃师市华旗实业有限公司1号、2号车间进行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活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偃师区相关部门对该无名铝灰渣加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2023年12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1号车间出租给一名业主从事电缆盘具组装;2号车间闲置;3号车间分割为南部和北部,均已出租。其中,3号车间南部为河南清风华韵集成墙顶有限公司租赁,在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擅自开工建设,且没有安装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2023年11月建成后,由于市场原因未正式投产。2.第二个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3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对偃师市华旗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厂区东南角车间(4号车间)新建一个石子加工厂,后联合顾县镇人民政府对该石子加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2023年12月,偃师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4号车间已出租给巩义人徐某某从事铝板边角料加工经营活动。现场检查时,该车车间北侧堆放部分铝砌块成品和45个吨包袋,其中34个吨包袋内存放的为铝砌块成品,11个吨包袋内存放为疑似铝灰渣的块状物体。通过进一步调查,该项目于2023年3月建成投产,车间内11个吨包袋内存放为疑似铝灰渣的块状物体确定为废铝灰渣,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过磅封存,经过磅量,11包废铝灰渣共计7660公斤。 | 部分属实 | 对偃师市华旗实业有限公司出租的3号车间河南清风华韵集成墙顶有限公司纤维集成板项目未批先建、4号车间徐某某未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同时对该区域加强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2月15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河南清风华韵集成墙顶有限公司纤维集成板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徐某某铝边角料加工项目未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 已办结 | 无 |
| 12 | D3HA202312120035 | 洛阳市偃师市缑氏镇柏谷坞村,镇政府以回迁名义强行划宅基地,占用该村30亩耕地,修高速时在70亩耕地上取土。 | 洛阳市偃师市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洛阳市偃师市缑氏镇柏谷坞村,镇政府以回迁名义强行划宅基地,占用该村30亩耕地”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3月8日,偃师区土地管理文件《偃师区人民政府关于缑氏镇2023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偃政土〔2023〕6号),批准缑氏镇三个安置小区用地地块(马屯村安置区、柏谷坞安置区、李庄安置区),用于安置沁伊、郑洛第三高速征迁126户群众。目前,安置小区土地手续已完善,地面附属物已清理,尚未开工建设。2.“修高速时在70亩耕地上取土”问题属实。为服务沁伊高速公路建设,柏谷坞村经“四议两公开”会议,在村四组设置沁伊高速四标配套取土场,占地实际面积为70.9695亩,取土产生的补偿费用30%用于四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70%用于增加村、组集体收入。该地块已办理临时用地使用证,使用期限两年,《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关于沁阳至伊川高速公路4标取土场临时用地的批复》(洛自然资偃〔2023〕9号)批准建设。土地租金以每年1500元/亩的标准,将2年租金发放到位,到期后村两委牵头复耕,群众可选择再次耕种或由村集体继续流转。 | 部分属实 | 要求缑氏镇结合柏谷坞村实际情况,加强土地执法监管,确保四组取土场使用期满后及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加强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偃师区人民政府责成缑氏镇结合柏谷坞村实际情况,加强土地执法监管,确保四组取土场使用期满后及时恢复土地原状。 | 已办结 | 无 |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3-12-2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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