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1 | D3HA202312190074 | 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庙头村,万基控股集团,在该村南侧建设的输煤廊离居民家近,噪声大,影响采光。 | 洛阳市新安县 | 噪音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庙头村,万基控股集团,在该村南侧建设的输煤廊离居民家近,噪声大”问题部分属实。洛阳万基宏远电力有限公司运煤管带建于2023年,设计全长1573米,其中有400米经过居民区,其中有一户距离较近,距离约25米。12月21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安排监测人员对运煤管带正常使用期间(夜间不运行)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2.影响采光”问题不属实。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对毗邻居民区(最近25米)的#6管带(其余管带均位于厂区内)设计时,已充分考虑周边居民自然采光需求,采用小宽度、高通透度的钢结构露天栈桥结构。根据2023年12月21日至23日多次现场核查,从上午8时至下午6时,该区域运煤管带对周围居民的采光均不产生任何影响。 | 部分属实 | 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要求,督促洛阳万基宏远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运煤管带提标改造工作,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保障居民群众不再受到噪声影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洛阳万基宏远电力有限公司已于12月21日制定了《万基控股集团2X600MW机组工程运煤廊道局部降噪工程初步方案》,计划在运煤管带轴线45-47两跨区域内的面向居民侧的管带外侧设置高效吸隔声板,降低内部混响噪声的同时,降低管带噪声向居民敏感点方向辐射。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风险提示函》,要求该公司高度重视群众的反复诉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 | D3HA202312190065 | 1、洛阳市伊川县城关街道西仓社区南侧,凤山生态园,2012年至今,社区违规毁坏生态园内树木(约20亩),售卖给他人,林地毁坏后又在此建设自建房。2、龙鑫驾校向西200米路北,社区将林地售卖后,约10余亩的林地被毁坏,并在此处堆放大量砖块,预计建房。 | 洛阳市伊川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均部分属实。1.第一个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地块属于伊川县城关街道西仓社区南侧,凤山生态园内。该处属于村集体土地,熊某某于2017年12月建设,当时熊某某向村委缴纳地款,准备建设房屋,发现后及时制止,制止后至今未再建设。当时“二调”(2009年启用)地类性质为:建制镇,目前“三调”(2022年启用)地类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2.第二个问题部分属实。该砖块堆放地部分“三调”(2022年启用)地类性质属于城镇住宅用地,部分属于其他林地;“二调”(2009年启用)以来地类性质全部属于建制镇,2017年发现堆放砖石制止后,未再进行堆放,目前占地面积合计7亩左右。经现场调查此地块未发现有破坏林地现象,现状从“三调”(2022年启用)以来一直处于原有地貌。“三调”以实际现状作出调整,有树木的空地调为其他林地,有建筑物的地方调为城镇住宅用地。现状未有改变。 | 部分属实 | 确保于2023年12月25日前对该地块现有建筑物拆处到位,恢复原状。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2月24日伊川县自然资源局、城关街道办已组织人员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恢复原状。 | 已办结 | 无 |
| 3 | X3HA202312190114 | 举报人对X3HA202312050056信访举报件调查报告中提及的“(一)关于“举报偃师区环保局在此次环保系统垂改中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答复不属实,不满意,具体存在问题如下:“2006年度偃师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处于严重超编状态,按照“超编单位不能进人”原则,王、滑、周、刘应不属于洛阳编办批复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 23人中,故以上4人没有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那么2006 年之后偃师市环保局的实名制编制库是否进过其他人员?环保局是否向偃师市编制办公室报送过实名制编制库补录人员名单?在名单确定后单位是否盖章,主要领导是否签字并进行公示?“某某某等4人信息均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显示”环保局如果未向编办提供名单,报告中提到的四人是如何进入实名制编制库的,到底是环保局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还是编制部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在环保局实名编制库可以补录人员的情况下,为什么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可以进入实名制编制库,反而我们这些2006年按照国家政策安置到环保局的退伍军人不能进入实名制编制库,是否有相关政策和政府文件支撑。 | 洛阳市偃师市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2006年之后偃师市环保局的实名制编制库是否进过其他人员?”问题属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涉及田某、田某、王某某、牛某某, 4人均为2006年后进入环保局人员,信息均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显示。2.“环保局是否向偃师市编制办公室报送过实名制编制库补录人员名单?在名单确定后单位是否盖章,主要领导是否签字并进行公示?”问题部分属实。原偃师市环境保护局没有向偃师市编制办公室报送过实名制编制库补录人员名单,不存在名单确定后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并进行公示的情况。3.“某某某等4人信息均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显示”环保局如果未向编办提供名单,报告中提到的四人是如何进入实名制编制库的,到底是环保局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还是编制部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在环保局实名编制库可以补录人员的情况下,为什么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可以进入实名制编制库,反而我们这些2006年按照国家政策安置到环保局的退伍军人不能进入实名制编制库,是否有相关政策和政府文件支撑?”问题部分属实。田某、田某、王某某、牛某某四人均为2006年后进入环保局人员,信息均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显示,其是否符合入编政策,因历史遗留问题,且时间跨度较长,目前暂不能认定。目前,上级有关部门正在对2007年5月1日来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核查,待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后,再按照要求予以认定处理。 | 部分属实 | 对环保垂改未上划人员按照“零下岗”的要求,统一兜底保障,原身份,待遇不变;同时加强沟通和政策宣讲,安抚相关人员情绪。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在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偃师区新成立了洛阳市偃师区绿色低碳发展中心(原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主要用于安置生态环境局未上划的人员,按原有管理办法保障该部分人员的身份待遇。同时,偃师区将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局未上划的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 已办结 | 无 |
| 4 | D3HA202312190037 | 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310国道北侧,河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门口,倾倒约1000多平方垃圾,东经112°41′26″,北纬34°44′3″向东100米下挖3米,就能发现垃圾。 | 洛阳市偃师市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2023年12月21日,偃师区政府组织人员对该举报点位东约3米、南约12米、西约6米(点位北为道路)区域内进行勘探取样,勘探孔10个,深3米以上,比对探出物未发现垃圾。2.12月22日,首阳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工程机械,进一步开挖举报人所述点位查看情况。在河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门口南北道路以东处下挖3米,发现有当年老砖厂遗散的的碎砖块十余块外,未发现其他垃圾。3.在举报点位下挖3米,未发现垃圾。4.举报点位东约100米处老坟较密集,因此在点位东约90余米处下挖3米,未发现垃圾。因举报点位位于河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附近,经查阅河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渣(聚合氯化铝)处置台账,2021年6月以来,该公司工业废渣均交由巩义市卫蓝废旧净水材料回收有限公司处置,至2023年12月1日共产生工业废渣1100吨,转运处置1065.79吨,仓库剩余30余吨暂未处置,处置费用共计106579元。 | 部分属实 | 责令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对该区域定期排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举一反三开展区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从严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经2023年12月21日、22日对该区域勘探及开挖,除该企业门口开挖点位处发现有当年老砖厂遗散的碎砖块十余块外,其他点位未发现有垃圾,当场组织人员对碎砖块进行转运清除;经查阅河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渣转运处置台账,2021年6月以来该公司工业废渣均按要求进行了转运处置,账单、款项相符。下一步,偃师区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区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从严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且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 已办结 | 无 |
| 5 | X3HA202312190012 | 新安县曹村乡下村北湾组的群众,县乡组织在我村挖污水管网进行污水收集。2023年5月份已经开挖,目前半年过去了,污水管网也未进行建设,造成污水横流。 | 洛阳市新安县 | 水 | 举报问题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县乡组织在我村挖污水管网进行污水收集。2023年5月份已经开挖,目前半年过去了,污水管网也未进行建设”问题部分属实。北京京仪科工有限公司的施工队伍于7月10日正式进驻青要山镇下村村。按照工程建设规划,首先由施工队进行管沟开挖、管道铺设及回填处理,而后再硬化恢复路面。因受农忙及汛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工期延期,目前该村管网已于2023年10月底全部铺设到位,两个终端大三格也已安装到位,按照施工要求,路面回填后需要一个月的沉降期,到期后再进行路面恢复,12月初在对北湾片区进行路面恢复时,遇雨雪天气而被迫停工。北湾片区路面虽已回填但还未硬化到位,影响群众出行。2.“污水管网也未进行建设,造成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北湾组共有住户41户,其中常住户23户,目前该生产组部分群众生活污水经小三格进行处理,大部分群众暂时使用旱厕,污水均收集于每户的传统污水池中,经现场查看,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采取措施对路面进行恢复,于2023年12月23日前整改到位,使群众满意。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责令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针对该村北湾片区的路面恢复立即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已于12月23日将开挖路面全部硬化到位,彻底解决群众出行困难问题,达到了群众满意;2.新安县政府对现场附近群众解释工程延期原因,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解决好群众周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无 |
| 6 | X3HA202312190002 | 对X3HA202312050035信访举报件的回复非常不满意,宜阳县人民政府在明知环保局严重超编的情况下,仍将退役军人安置到环保局,财政供应渠道为自收自支,靠环保罚没收入解决工资,编制至今未能落实。 | 洛阳市宜阳县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1.“宜阳县人民政府在明知环保局严重超编的情况下,仍将退役军人安置到环保局,财政供应渠道为自收自支,靠环保罚没收入解决工资”问题部分属实。2006年至2017年期间,宜阳县政府依据上级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共安置退役军人21人到原宜阳县环境保护局下设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筹(城镇义务兵11人、一期士官1人、二期士官2人、三期士官7人),安置后参照环保局同等条件职工享受相关待遇。为解决原宜阳县环境保护局自筹人员工资经费问题,宜阳县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县长办公会,将环保局110名自筹人员工资经费按标准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保证。2.“编制至今未能落实”问题属实。原宜阳县环境保护局下设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已超编,按照机构编制纪律规定,该21名退役士兵不能办理入编手续。为妥善解决环保部门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未上划人员的安置问题,宜阳县于2021年12月12日印发《关于环保部门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将遗留的74人(在编14人、不在编32人、退休28人)全部安置到生态发展保护中心,由县环委办管理,协助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由县财政局按原财政供应渠道解决。政策上已对宜阳县生态发展保护中心人员的身份、工资、待遇等问题予以保障。 | 部分属实 | 对未上划人员按照“零下岗”的要求,由宜阳县按原财政供应渠道解决,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未上划人员思想安抚工作,确保队伍稳定。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情况如下:2018年8月15日宜阳县政府县长办公会已明确将环保局110名自筹人员工资经费按标准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保证。将遗留的74人(在编14人、不在编32人、退休28人)全部安置到生态发展保护中心,由宜阳县环委办管理,协助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由宜阳县财政局按原财政供应渠道解决。依据机构编制纪律规定,宜阳县生态发展保护中心不在编的21名退役士兵不能办理入编手续,但未上划人员财政待遇等问题目前已得到妥善解决。 | 已办结 | 无 |
| 7 | D3HA202312190025 | 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花张村口,有一无名砖厂(大门朝北),无土地证、占用耕地、噪音大。厂老板的父亲是村支部书记,对举报人进行了威胁。 | 洛阳市偃师市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3个均部分属实。1.“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花张村口,有一无名砖厂(大门朝北),无土地证、占用耕地”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无名砖厂实际为纯手工土砖坯厂,位于缑氏镇花张村口西、207国道南。经营人张某某利用村办企业老机砖厂的场地从事纯手工土砖坯加工经营活动。该场地占地7010.2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1986年由偃师县土地规划管理局批复用地手续,文件号《偃师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关于缑氏乡布村制砖厂用地的批复》(偃建环字〔1986〕第71号)。2.“噪音大”问题部分属实。该砖厂于2023年8月开始建设,建成后调试生产2个月,因市场原因2023年10月底停产至今,该砖厂开工建设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因该砖厂长期停产无法检测噪声,缑氏镇政府工作人员走访了距离砖厂最近的2户居民,均称该砖厂生产期间未感觉到有明显噪音。3.“厂老板的父亲是村支书记,对举报人进行了威胁。”问题部分属实。该砖厂经营人的父亲张某某,为现任缑氏镇布村支部书记。缑氏镇政府工作人员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分别对张某某、张某某父亲进行了问询,两人均称未听说过举报的情况,没有对任何人进行过威胁。经对周边群众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均称没有听说过村支书对谁进行了威胁。 | 部分属实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对张某某黏土砖坯厂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2月21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对张某某黏土砖坯厂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12月22日对经营人张某某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目前,该砖厂的产生噪音的滚筒筛和搅拌罐等设备已拆除到位。 | 已办结 | 无 |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发布时间:2023-12-3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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