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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7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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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7项)我市承担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水污染防治仍需发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突出。部分产业集聚区管理粗放,配套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或“带病运行”。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对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对存在超标排放及其他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二)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活动,全面排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强化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信息台账,推动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活动方案的通知》(含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活动,全面排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二)专项行动共排查污水处理厂32家(含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起(已立案调查),其他立行立改环境问题9个,目前已整改到位。

如果对该项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单位反映。

联 系 人:石慧  杨学来

手机号码:15038034888

固定电话:0371—66309591

电子邮箱:wfc113@163.com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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