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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守护洛阳人民的幸福河

发布时间:2024-03-28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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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主持召开伊洛河保护立法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需要立法解决的伊洛河保护突出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关于伊洛河保护立法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立法保护对象、部门职责、水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交流研讨,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

李保国指出,伊洛河是洛阳的母亲河、幸福河。开展伊洛河保护立法,是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推动伊洛河水环境改善的现实需要,是人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具体行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伊洛河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立法方向,明晰立法内容,加强立法统筹,确保伊洛河保护立法稳步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伊洛河保护突出问题,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厘清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划清保护“边界”,划定保护“红线”,筑牢保护“防线”,切实为伊洛河保护开出法规“良方”。要聚焦最突出问题,坚持“小切口”立法,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围绕水环境改善做文章,突出抓好水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确保能执行、真管用、见实效。要坚持开门立法,深入践行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一线实地调研,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确保法规既科学有效又顺应民意,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洛阳母亲河进一步造福人民、福泽后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劭春、宗国明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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