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标  题 汝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 引 号 C001-01-2024-0001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汝阳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汝政〔2022〕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汝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汝政〔202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维护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按照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有关规定,县政府对 2022425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178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0件,宣布废止、失效145件,需要修订3件。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二、需要修订文件的时限与要求

对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期定为20221231日前。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按照程序抓紧修订后报县政府重新发布。在修订期间,与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逾期不修订且未重新发布的,自202311日起自行失效。

 

附件: 1.汝阳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汝阳县人民政府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汝阳县人民政府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0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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